一种储能电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29727阅读:741来源:国知局
一种储能电暖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电暖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储能电暖器。



背景技术:

电暖器可广泛用于住宅、办公室、宾馆、商场、医院、学校、火车车厢、简易活动房等各类民用与公共场所。

公开号为CN102331033A的中国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收纳式电暖器,属于电暖器设计应用技术领域,包括电暖器主体、温度控制模块和收纳装置;收纳装置连接电暖器主体,温度控制模块安装于电暖器主体上;有益效果是构造简单,方便实用,实现电暖器的摺叠式收纳,便于电暖器的移动和存放。

公开号为CN104633753A的中国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电暖器,包含一电暖器底座,在所述的电暖器底座的顶部设有一对称的盖体,所述的电暖器底座和盖体整体呈圆柱体形状,所述的电暖器底座通过一连接件与所述的盖体活动连接,在所述的电暖器底座的外围设有若干散热格栅,所述的盖体的顶部设有一调温旋钮,在所述的调温旋钮上设有一电源开关,所述的电暖器底座的底部设有滚轮,所述的散热格栅的高度不高于电暖器整体高度的一半。由于该专利的电暖器将电暖器的整体设置成圆柱体结构,散热格栅设置在圆柱体结构的表面,并低于圆柱体高度的一半,让电暖器向周围的热量的辐射以电暖器为圆心呈圆形扩散,从而让电暖器的热量扩散更加均匀。

现有用储热砖储能电暖气的储能介质,体积大,重量大,能耗大,出热量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储能电暖器,本发明的电暖器能够减小储热电暖气的电负荷、减小储能电暖气的体积、减轻自身重量,提高出热量。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高一种储能电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储能电暖气包括中空立方体形的壳体和沿水平方向安装至所述壳体中的多根电加热管,所述多根电加热管由上至下依次放置,相互之间通过导线电连接,所述壳体的顶部设置有多个散热口,所述多个散热口形成为相互平行的狭缝;所述狭缝与所述电加热管垂直,所述壳体中容纳有压实石墨粉,所述石墨粉的粒径为1纳米-500微米。

优选地,所述壳体内石墨粉中还分散有金属铝颗粒,所述金属铝颗粒的粒径为100-300纳米。

优选地,所述电加热管的外表面和所述壳体的内表面设置有无机导热材料层。

优选地,所述无机导热材料层为搪瓷层。

优选地,所述壳体的外侧设置有测温管。

优选地,所述壳体的外部设置有多个散热翅。

优选地,所述多个散热翅相互平行地分布在所述壳体的外周,相邻散热翅的距离为8-20毫米。

优选地,壳体和所述散热翅的外表面镀有铜层。

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用石墨粉作为储热介质,石墨的焓值高,密度大,热传导快,同等取暖空间,电负荷更小,热量更大,发热更快,设备体积更小,重量更轻。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电暖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电暖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电暖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储能电暖器,所述储能电暖气包括中空立方体形的壳体2和沿水平方向安装至所述壳体2中的多根电加热管1,所述多根电加热管1由上至下依次放置,相互之间通过导线10电连接,所述壳体2的顶部设置有多个散热口20,所述多个散热口20形成为相互平行的狭缝;所述狭缝与所述电加热管1垂直,所述壳体2中容纳有压实石墨粉,所述石墨粉10的粒径为1纳米-500微米。本发明采用石墨粉作为储热介质,石墨的焓值高,密度大,热传导快,同等取暖空间,电负荷更小,热量更大,发热更快,设备体积更小,重量更轻。

由于石墨在高温下会被氧化,生成气体,从而增加电暖器内部的压力,引起爆炸,为了降低爆炸可能性,所述壳体2内石墨粉中还可以分散有金属铝颗粒,金属铝的氧化能力高于石墨,而且氧化生成的物质为高导热能力的氧化铝,不仅能够防止爆炸,而且能够增加导热效率,金属铝颗粒与所述石墨的质量比可以是1∶100-10000,为了增加金属铝颗粒的表面积,从而增加吸附氧气的能力,所述金属铝颗粒的粒径可以为100-300纳米。

由于石墨和铝均为可导电的材料,而电加热管1中的电加热丝有电流通过,有可能会使电暖器漏电,因此,为了防止漏电,所述电加热管1的外表面和所述壳体2的内表面可以设置有无机导热材料层,无机导热材料层可以是陶瓷、氧化铝、粘土等,为了进一步提高无机导热材料层的附着能力和绝缘性能,所述无机导热材料层可以为搪瓷层。

为了方便测定电暖器的温度,如图2所示,所述壳体2的外侧可以设置有测温管3。

为了方便散热,如图3所示,所述壳体2的外部可以设置有多个散热翅4,所述多个散热翅4可以相互平行地分布在所述壳体2的外周,相邻散热翅4的距离可以为8-20毫米,壳体2和所述散热翅4的外表面可以镀有铜层。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