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硅藻原土机械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88125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硅藻土干燥领域,具体是一种硅藻原土机械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各种硅藻土制品加工前硅藻原土的含水量必须控制在15%-30%之间时,才能进行加工,但开采出来的硅藻原土含水量基本在48%-53%,含水量远远大于要求,必须对原土进行干燥。由于湿度大、黏结性大、破碎难度大,成为其干燥工艺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各生产企业的开采程序是这样的:将开采出来的硅藻原土全部堆放在矿区内,再运到有贮存能力的场地,由人工将原土做成小坯块,再将成型的坯块码放成中间具有一定通风空隙的坯垛,在自然条件下经几个月的周期才能使含水量达到下一步的加工条件。因其干燥时间长,受天气影响严重,占地面积大,严重环境污染,在人工制坯时能不可避免的加入其它杂质降低品质,且在风、雨天原料流失量大,不宜管理,工人劳动强度大,岗位人员多,二次倒运次数多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原土干燥的生产成本较高。而进行机械干燥时原土不易破碎、进入回转干燥机内时很快内壁就被黏结住无法进行干燥,且块料大不易被干燥,干燥不出合格的原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硅藻原土机械干燥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硅藻原土机械干燥装置,包括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进料斗、皮带输送机、强力解碎机、燃气热风炉、震动筛和干燥储料仓,所述强力解碎机的出料口通过皮带输送机连接到进料斗,所述进料斗设置在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的进料端,所述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的进料端还设置有燃气热风炉,所述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内设有重力链条和扬料板,所述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的出料端下设置有震动筛,所述震动筛的下端设有干燥储料仓。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还包括引风机和脉冲除尘器,所述脉冲除尘器和引风机设置在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的尾部。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皮带输送机上设有磁力除铁器。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工艺流程短,可控性强,选用的设备性价比高,通过机械干燥后能直接得到各种含水量达标的硅藻原土,可直接送往到需求含水量不同的各硅藻土制品企业进行加工;明显地简化了工艺流程,生产效率高,适合大规模生产,大大降低了人员、运输、场地等的成本,真正达到环保、高效。附图说明图1为硅藻原土机械干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硅藻原土机械干燥装置,包括引风机1、脉冲除尘器2、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3、进料斗4、皮带输送机5、磁力除铁器6、强力解碎机7、燃气热风炉8、重力链条9、扬料板10、震动筛11和干燥储料仓12,所述强力解碎机7的出料口通过皮带输送机5连接到进料斗4,所述皮带输送机5上设有磁力除铁器6,所述进料斗4设置在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3的进料端,所述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3的进料端还设置有燃气热风炉8,所述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3内设有重力链条9和扬料板10,所述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3的出料端下设置有震动筛11,所述震动筛11的下端设有干燥储料仓12,所述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3的尾部设有脉冲除尘器2和引风机1。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含水量为48%~53%的低品位硅藻原土首先经过强力解碎机7解离后,由带有磁力除铁器6的皮带输送机5送到进料斗4,由进料斗4进入到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3,在旋转链式运行破碎干燥机3内设置的一定角度的扬料板10与重力链条9的作用下不断破解、粉碎,并与来自燃气热风炉8的热风顺向接触,传质传热进行干燥,干燥后的物料经震动筛11筛选后,送到干燥储料仓12完成硅藻原土机械干燥的全过程;为了避免各工序在运行中产生的粉尘对厂区环境造成影响,本实用新型配置了除尘净化工序:为防止旋转链式破碎干燥机3的粉尘外泄,在其尾部增设了脉冲除尘器2和引风机1,使旋转链式破碎干燥机3处于微负压的运行状态,过滤出来的气体经引风机1放空。原土开采出来后就直接由机械破碎,利用热风在旋转破碎式干燥机内对物料进行连续烘干、粉碎,在连续干燥过程中进而将硅藻原土的含水量达到可控范围之内,最终得到可直接加工利用的硅藻原土。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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