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热鼓风干燥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2382阅读:48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热鼓风干燥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干燥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热鼓风干燥箱。



背景技术:

电热鼓风干燥箱是在电加热的同时进行鼓风循环干燥,广泛应用于机电、化工、塑料、农业等领域,队试验品进行烘焙干燥。传统的干燥箱一般只有一个箱体,即使对体积较小的试验品进行干燥时,也需要将热风在整个箱体中循环,因此试验品的干燥效率并不高,而且浪费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可根据材料大小进行调整的高效电热鼓风干燥箱。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电热鼓风干燥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箱门、隔板、控制部分和风机,所述箱体为内部中空的腔体,所述风机安装于所述箱体的顶部,所述风机与所述箱体的内部腔体连通,所述箱门位于所述箱体的前外壁上,所述箱体的前外壁上还安装有门锁,所述箱门通过所述门锁与所述箱体锁定,所述箱体的后壁上设有散热窗,所述控制部分位于所述箱体的右侧,所述控制部分的前外壁上安装有显示屏,所述控制部分中安装有控制系统和电机,所述控制部分的右侧外壁上安装有安全门,所述安全门上安装有把手,所述箱体的左右内侧壁上安装有加热片,所述箱体的左右内侧壁的同一水平位置还分别有两个隔板架,所述隔板架与所述箱体的内侧壁之间安装有活页,所述隔板架可通过所述活页旋转,所述隔板架的两端分别安装有一个搭扣,所述搭扣还可挂于所述箱体的内侧壁上,所述搭扣可将所述隔板架提起固定至水平位置,所述隔板有两个,所述隔板可放置于所述隔板架上,所述隔板的上下面开有通孔,所述隔板还包括有一个夹层,所述夹层为无孔的密实板所述夹层位于所述隔板的中间,所述夹层可从所述隔板中抽出,所述夹层的外端还安装有拉环。

特别的,所述散热窗可以打开或关闭。

特别的,所述隔板和所述夹层的材质为不锈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干燥箱内部的腔体中设置了两个隔板,可以根据试验品的大小选择放置隔板的数量,从而根据试验品的大小调整干燥空间的大小,充分利用了电能和热能,提高了干燥效率,且隔板可以将夹层抽出,即成为上下通透的置物架,方便了多个试验品的同时干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隔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隔板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箱体的后视图;

图中:1-箱体;2-风机;3-控制部分;4-显示屏;5-安全门;6-把手;7-门锁;8-箱门;9-隔板;10-隔板架;11-搭扣;12-加热片;13-活页;14-散热窗;15-夹层;16-拉环;17-通孔;

以下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参照附图进行详细叙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2、3、4所示,一种电热鼓风干燥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1、箱门8、隔板9、控制部分3和风机2,所述箱体1为内部中空的腔体,所述风机2安装于所述箱体1的顶部,所述风机2与所述箱体1的内部腔体连通,所述箱门8位于所述箱体1的前外壁上,所述箱体1的前外壁上还安装有门锁7,所述箱门8通过所述门锁7与所述箱体1锁定,所述箱体1的后壁上设有散热窗14,所述控制部分3位于所述箱体1的右侧,所述控制部分3的前外壁上安装有显示屏4,所述控制部分3中安装有控制系统和电机,所述控制部分3的右侧外壁上安装有安全门5,所述安全门5上安装有把手6,所述箱体1的左右内侧壁上安装有加热片12,所述箱体1的左右内侧壁的同一水平位置还分别有两个隔板架10,所述隔板架10与所述箱体1的内侧壁之间安装有活页13,所述隔板架10可通过所述活页13旋转,所述隔板架10的两端分别安装有一个搭扣11,所述搭扣11还可挂于所述箱体1的内侧壁上,所述搭扣11可将所述隔板架10提起固定至水平位置,所述隔板9有两个,所述隔板9可放置于所述隔板架10上,所述隔板9的上下面开有通孔17,所述隔板9还包括有一个夹层15,所述夹层15位于所述隔板9的中间,所述夹层15为无孔的密实板,所述夹层15可从所述隔板9中抽出,所述夹层15的外端还安装有拉环16。

特别的,所述散热窗14可以打开或关闭。

特别的,所述隔板9和所述夹层15的材质为不锈钢。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首先根据试验品的大小确定放置隔板9的位置,如若试验品体积较小,则将隔板9的夹层15插入,使隔板9成为不通透的密实板,将隔板9放置在上层的隔板架10上,通过控制部分3的操作使上层的加热片工作,从而缩小了干燥范围,提高了试验品的干燥效率的同时减少了能量损耗。当需要分层放置多个试验品时,将隔板9的夹层15抽出,则隔板9变为上下通透的置物板,隔板9上的通孔有助于热风的向下循环,保证了干燥质量。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改进,或未经改进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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