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气处理新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2410阅读:35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新风系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空气处理新风系统。



背景技术:

新风系统是根据在密闭的室内一侧用专用设备向室内送新风,再从另一侧由专用设备向室外排出,在室内会形成“新风流动场”,从而满足室内新风换气的需要。实施方案是:采用高风压、大流量风机、依靠机械强力由一侧向室内送风,由另一侧用专门设计的排风风机向室外排出的方式强迫在系统内形成新风流动场。在送风的同时对进入室内的空气进过滤、灭毒、杀菌、增氧、预热(冬天)。在现有技术中,新风系统对空气的净化效果较差,难以满足实际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空气处理新风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空气处理新风系统,包括处理壳体,处理壳体镶嵌在墙体内,所述处理壳体左侧布置有初效过滤网,初效过滤网右侧设有HEPA高级过滤网,HEPA高级过滤网右侧设有活性炭过滤层,活性炭过滤层右侧设有静电吸附层,静电吸附层右侧设有无极灯,无极灯的灯管外围涂覆有光触媒层;所述无极灯右侧设有两块隔板,隔板与处理壳体的内顶部之间留有间隙,两块隔板内设有水,水内设有高压泵,高压泵通过进水管与位于处理壳体顶部的布水管相连通,所述布水管上布置有若干高压雾化喷头;所述隔板右侧设有引风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处理壳体的左侧设有进风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处理壳体的右侧设有出风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光触媒层为纳米级二氧化钛活性材料涂布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有效对进入到室内的空气进行净化处理,保证了室内健康舒适的空气环境。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等优点,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墙体、2-处理壳体、3-进风口、4-初效过滤网、5-HEPA高级过滤网、6-活性炭过滤层、7-静电吸附层、8-无极灯、9-光触媒层、10-高压泵、11-隔板、12-进水管、13-出风口、14-引风机、15-高压雾化喷头、16-布水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空气处理新风系统,包括处理壳体2,处理壳体2镶嵌在墙体1内,所述处理壳体2左侧布置有初效过滤网4,初效过滤网4右侧设有HEPA高级过滤网5,HEPA高级过滤网5右侧设有活性炭过滤层6,活性炭过滤层6右侧设有静电吸附层7,静电吸附层7右侧设有无极灯8,无极灯8的灯管外围涂覆有光触媒层9,光触媒层9为纳米级二氧化钛活性材料涂布层,初效过滤网4对空气中的大颗粒杂质进行过滤处理,HEPA高级过滤网5用于过滤空气中的PM2.5,活性炭过滤层6将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去除,静电吸附层7用于吸附空气中的微粒杂质,光触媒层9通过无极灯8灯光的热量来产生触媒作用,二氧化钛活性材料在受到光的照射时,具有很强的氧化能力,使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可杀死空气中的各种细菌和去除异味;

所述无极灯8右侧设有两块隔板11,隔板11与处理壳体2的内顶部之间留有间隙,两块隔板11内设有水,水内设有高压泵10,高压泵10通过进水管12与位于处理壳体2顶部的布水管16相连通,所述布水管16上布置有若干高压雾化喷头15,高压泵10将隔板11之间的水泵出,水从高压雾化喷头15处以雾化形式喷出,对空气进行加湿处理,提高人体的舒适性。

所述隔板11右侧设有引风机14,所述处理壳体2的左侧设有进风口3,所述处理壳体2的右侧设有出风口13,在引风机14的作用下,室外的空气从进风口3处进入,然后从出风口13处进入到室内。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在引风机14的作用下,室外的空气从进风口3处进入,然后从出风口13处进入到室内;初效过滤网4对空气中的大颗粒杂质进行过滤处理,HEPA高级过滤网5用于过滤空气中的PM2.5,活性炭过滤层6将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去除,静电吸附层7用于吸附空气中的微粒杂质,光触媒层9通过无极灯8灯光的热量来产生触媒作用,二氧化钛活性材料在受到光的照射时,具有很强的氧化能力,使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可杀死空气中的各种细菌和去除异味;高压泵10将隔板11之间的水泵出,水从高压雾化喷头15处以雾化形式喷出,对空气进行加湿处理,提高人体的舒适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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