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9106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取暖器,更确切的说是一种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



背景技术:

在我国南方地区,冬季没有采用集中供暖,而空调在冬季的制热效率较差,南方地区的空气又较湿润,空调的室外机常常会结霜而不能正常的制热;因此冬季在办公室内办公时,手脚仍然会被冻僵而无法办公。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00620144606.3公开了一种桌用取暖器,但是这种取暖器不适于改造现有的桌子,而且其采用电加热这种方式,功耗极大,热效率较低,取暖成本较高,因而不易被用户所接受。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可以安装在现有的桌板上,可以同时为桌板上方的双手和桌板下方的双腿双脚供暖,采用碳燃烧的方式来产生热量,发热量大,取暖成本较低的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一种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包括一桌板,所述的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还包括一碳盛放器和一防护盖,所述的桌板上开设有一连接孔,所述的碳盛放器布置在所述的连接孔的正下方,所述的防护盖布置在所述的连接孔的正上方;所述的碳盛放器包括一锥形支撑网和一碳盛放桶,所述的锥形支撑网的上端与所述的桌板的下侧固定连接,所述的碳盛放桶布置在所述的锥形支撑网的底部,所述的碳盛放桶内盛放有碳块;所述的防护盖的侧面设置有多个第一透气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防护盖内设置有一均热筒,所述的均热筒的表面均匀布置有多个第二透气孔。

本实用新型的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的优点是:可以安装在现有的桌板上,可以同时为桌板上方的双手和桌板下方的双腿双脚供暖,采用碳燃烧的方式来产生热量,发热量大,取暖成本较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的防护盖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

1、桌板;11、连接孔;

2、碳盛放器;21、锥形支撑网;22、碳盛放桶;

3、防护盖;31、第一透气孔;32、均热筒;321、第二透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本实用新型的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的优点是:可以安装在现有的桌板上,可以同时为桌板上方的双手和桌板下方的双腿双脚供暖,采用碳燃烧的方式来产生热量,发热量大,取暖成本较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包括一桌板1,该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还包括一碳盛放器2和一防护盖3,该桌板1上开设有一连接孔11,该碳盛放器2布置在该连接孔11的正下方,该防护盖3布置在该连接孔11的正上方;该碳盛放器2包括一锥形支撑网21和一碳盛放桶22,该锥形支撑网21的上端与该桌板1的下侧固定连接,该碳盛放桶22布置在该锥形支撑网21的底部,该碳盛放桶22内盛放有碳块;该防护盖3的侧面设置有多个第一透气孔31。安前前,用户需要在其桌子的桌板上开设该连接孔11,然后将该碳盛放器2和防护盖3分别安装在桌板的下方及上方,点燃该碳盛放桶22内的碳块即可取暖,空气可以经该锥形支撑网2进入到该碳盛放桶22内,碳燃烧产生的热空气可以经该第一透气孔31排出,碳燃烧也可加热该防护盖3,为桌板上方的双手供暖,该碳盛放桶22可以向桌板下的双腿双脚辐射热量,因而这种安装在桌板上的取暖器既可以为桌板上的双手供暖,也可以为桌板下的双腿双脚供暖,使用方便,采用碳燃烧来产生热量,取暖成本较电取暖低;这一锥形支撑网21也可以避免该碳盛放桶直接与桌板1接触,从而可以避免碳燃烧产生的高温损坏或者烧毁桌板1。

如图3所示,该防护盖3内设置有一均热筒32,该均热筒32的表面均匀布置有多个第二透气孔321。这一均热筒32可以避免碳燃烧产生的高温气体受气流扰动而快速排出,从而可以避免用户的手被高温气体烫伤,该均热筒32也可以使热量更均匀的向外界辐射,使人感觉更为舒适。

以上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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