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太阳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然光控制液体水温的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大部分都是使用燃气来控制,但是这种做法很消耗能源,而且对环境还会有破坏能力。此产品无污染,无害,有很大的市场面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自然光控制液体水温的设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然光控制液体水温的设备,包括持久暖和柜和动作调节设备,所述水平台顶部设有持久暖和柜,所述持久暖和柜内部设有液体位置动作调节设备,所述持久暖和柜的一侧设有抽气升温装置,所述抽气升温装置内部设有室内暖气提升设备,且室内暖气提升设备的一端设有室温测量仪器,所述一种自然光控制液体水温的设备还包括与之配套使用的动作调节设备,所述动作调节设备底部一侧开设有通电口,所述动作调节设备底部的另一侧开设有能源来头,所述动作调节设备前表面设有液晶屏,所述液晶屏下方设有工作开启设备、液体可调温控件和室内暖气上升控件,且工作开启设备位于液体可调温控件上方的一侧,室内暖气上升控件位于液体可调温控件上方的另一侧。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室温测量仪器的输出端分别与液晶屏和动作调节设备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持久暖和柜顶部设有逆向通水通道。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液体上限警告信号的输出端与声音提示设备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液体位置动作调节设备顶部设有液体上限警告信号。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动作调节设备的一侧设有声音提示设备。
本发明中,首先,该装置通过在持久暖和柜内设有液体上限警告信号,当持久暖和柜内水位到达液体上限警告信号位置时,声音提示设备会发出警报,提示使用者停止加水,使该装置更加节水,其次,该装置通过设置室温测量仪器和室内暖气提升设备,当装置内水温低于0°时,室内暖气提升设备会对装置内水进行加热,防止了由于水温过低导致装置被冻坏的现象,从而提高了该装置的使用寿命,再有,该装置设有液体可调温控件和室内暖气上升控件,通过液体可调温控件和室内暖气上升控件可以对太阳能热水器内水进行电加热,从而使该装置实用性更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自然光控制液体水温的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自然光控制液体水温的设备的动作调节设备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室内暖气提升设备、2-抽气升温装置、3-室温测量仪器、4-持久暖和柜、5-逆向通水通道、6-液体上限警告信号、7-液体位置动作调节设备、8-水平台、9-声音提示设备、10-液晶屏、11-动作调节设备、12-室内暖气上升控件、13-液体可调温控件、14-能源来头、15-工作开启设备、16-通电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自然光控制液体水温的设备,包括持久暖和柜4和动作调节设备11,水平台8顶部设有持久暖和柜4,持久暖和柜4内部设有液体位置动作调节设备7,持久暖和柜4的一侧设有抽气升温装置2,抽气升温装置2内部设有室内暖气提升设备1,且室内暖气提升设备2的一端设有室温测量仪器3,一种自然光控制液体水温的设备还包括与之配套使用的动作调节设备11,动作调节设备11底部一侧开设有通电口16,动作调节设备11底部的另一侧开设有能源来头14,动作调节设备11前表面设有液晶屏10,液晶屏10下方设有工作开启设备15、液体可调温控件13和室内暖气上升控件12,且工作开启设备15位于液体可调温控件13上方的一侧,室内暖气上升控件12位于液体可调温控件13上方的另一侧。
室温测量仪器3的输出端分别与液晶屏10和动作调节设备11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持久暖和柜4顶部设有逆向通水通道5,液体上限警告信号6的输出端与声音提示设备9的输入端电性连接,当液体上限警告信号6感应到水位到达液体位置动作调节设备7顶部时,声音提示设备9会发出警报,液体位置动作调节设备7顶部设有液体上限警告信号6,动作调节设备11的一侧设有声音提示设备9,动作调节设备11的输出端与室内暖气提升设备1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连接电源,打开工作开启设备15,当抽气升温装置内水温在0°以下时,室温测量仪器3将水温传输至液晶屏10和动作调节设备11,液晶屏10显示水温,动作调节设备11控制室内暖气提升设备1开始工作,对抽气升温装置2内水进行加热,当抽气升温装置2内水温提升至0°以上时,动作调节设备11控制室内暖气提升设备1停止工作,有效地防止了由于水温过低导致装置内水被冻结,导致对装置造成损伤。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