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方面领域,主要涉及到医疗辅助物品结构方面的改进和设计,尤其时涉及一种传动式的医疗器械干燥箱。
背景技术:
在对医疗物品中的使用时,医疗物品的种类繁多,尤其是临床中对一些医用品进行消毒并且反复使用中,在以往都是将医用品通过消毒水进行消毒,需要长时间的控水、晾晒方能再次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延长了消毒晾晒的周期,大大降低了医疗操作时的效率,并且需要准备更多进行反复使用间隙时更换的医疗物品,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医疗成本,并且难以同时对大量病人进行应急操作,降低效率。
因此,提供一种传动式的医疗器械干燥箱,通过对将消毒完成后的医疗用品通过干燥箱进行干燥处理,并且对干燥箱的结构进行改进,通过采用传送式的方式进行流动式干燥,有效的增加干燥的效率,更加方便医疗器械的取出,提高效率,同时采用扣紧式的方式对医疗器械进行固定,能够有效的增加医疗器械在传送时的稳定性,防止医疗器械遭到碰撞损坏,就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传动式的医疗器械干燥箱,通过对将消毒完成后的医疗用品通过干燥箱进行干燥处理,并且对干燥箱的结构进行改进,通过采用传送式的方式进行流动式干燥,有效的增加干燥的效率,更加方便医疗器械的取出,提高效率,同时采用扣紧式的方式对医疗器械进行固定,能够有效的增加医疗器械在传送时的稳定性,防止医疗器械遭到碰撞损坏。
为解决背景技术中所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传动式的医疗器械干燥箱,包括干燥箱,所述的干燥箱顶端均匀设有多个风干喷头,所述的干燥箱内的风干喷头正下方设有用于医疗器械的传送装置,所述的传送装置包括传送带、两个转动轮和驱动电机,两个转动轮分别固定在干燥箱的两侧壁上,且两个转动轮之间通过传送带传送连接,干燥箱一侧转动轮的转动轴通过传动带与干燥箱底端的驱动电机传动连接,转动轮上方的干燥箱两边侧壁上分别设有进料口和出料口,出料口处设有医疗出口台,所述的传送带上设有多个医疗器械的卡紧装置。
优选地,所述的卡紧装置包括卡紧底座和卡紧套,所述的卡紧套固定在卡紧底座上,卡紧套设为圆环状的弹性套结构。
优选地,所述的卡紧底座两侧与卡紧套外壁之间对称设有挤压弹性块。
优选地,所述的卡紧底座与传送带连接的一面上均匀的设有多个稳固卡块,所述的稳固卡块设为三角形结构。
优选地,所述的医疗出口台与出料口接触的一端设有刮扣脚,所述的刮扣脚与传送带设在同一水平面上。
优选地,所述的顶紧套的内壁上均匀的设有多组防滑条,所述的防滑条的截面结构为半圆形结构。
优选地,所述的驱动电机使用的是可调速的驱动电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采用传送式的方式进行流动式干燥,有效的增加干燥的效率,更加方便医疗器械的取出,提高效率。
2)、同时采用扣紧式的方式对医疗器械进行固定,能够有效的增加医疗器械在传送时的稳定性,防止医疗器械遭到碰撞损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传动式的医疗器械干燥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传动式的医疗器械干燥箱的卡紧装置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请参考图1、图2,一种传动式的医疗器械干燥箱,包括干燥箱1,所述的干燥箱1顶端均匀设有多个风干喷头10,所述的干燥箱1内的风干喷头10正下方设有用于医疗器械的传送装置,所述的传送装置包括传送带9、两个转动轮8和驱动电机3,两个转动轮8分别固定在干燥箱1的两侧壁上,且两个转动轮8之间通过传送带9传送连接,干燥箱1一侧转动轮8的转动轴6通过传动带5与干燥箱1底端的驱动电机3传动连接,转动轮8上方的干燥箱1两边侧壁上分别设有进料口14和出料口7,出料口7处设有医疗出口台2,所述的传送带9上设有多个医疗器械的卡紧装置。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卡紧装置包括卡紧底座11和卡紧套12,所述的卡紧套12固定在卡紧底座11上,卡紧套12设为圆环状的弹性套结构。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卡紧底座11两侧与卡紧套12外壁之间对称设有挤压弹性块13。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卡紧底座11与传送带8连接的一面上均匀的设有多个稳固卡块16,所述的稳固卡块16设为三角形结构。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医疗出口台2与出料口7接触的一端设有刮扣脚17,所述的刮扣脚17与传送带8设在同一水平面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顶紧套12的内壁上均匀的设有多组防滑条15,所述的防滑条15的截面结构为半圆形结构。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驱动电机3使用的是可调速的驱动电机3。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