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气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90376发布日期:2019-04-13 00:26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换气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换气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容易设置及检查的换气装置。



背景技术:

在普通家庭及办公室等中,为了进行根据季节变化的室内制冷/制热而设置有制冷/制热装置,这种制冷/制热装置中有以冷却及加热方式对室内的空气进行制冷/制热的空调、锅炉等。

在设置有如上所述的制冷/制热装置的普通家庭及办公室等的室内为了提高制冷/制热效率而维持封闭的状态,封闭的室内空间在经过预定时间后导致空气的污染程度增加,因此在室内可能产生恶臭或者漂浮灰尘等异物。因此,为了从室内去除这种恶臭或灰尘等,每隔预定时间而对室内空间进行换气,因此使用用于维持室内温度且更加迅速地将被污染的室内空气排出到室外,且将新鲜的室外空气供应到室内的换气装置。

这种换气装置中,对于埋设于天花板的换气装置而言,需要用于使作业人员靠近换气装置而进行维修作业的检查口。

作为关于此的现有技术的一示例,韩国授权专利第10-0550753号中公开一种在产品的前表面具有检查口的换气装置,但是在检查口如上所述地配备于前表面的情况下,设置产品后,设置检查口的前表面部的空间需要相比于配备于主体内部的热交换器的长度更大的冗余空间,因此存在检查口的设置空间受限的问题。

作为其他现有技术,韩国授权专利第10-1129751号中公开了在产品的下部配备检查口的换气系统,但是在检查口如上所述地配备于下部的情况下,受到部件大小的影响而存在部件的分解组装及检查不容易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出,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容易分解组装及检查配备于换气装置内部的构成部件的换气装置。

用于实现上述目的的本实用新型的换气装置1包括:主体100,在一侧形成有室内空气排出口121和室外空气流入口131,在另一侧形成有室外空气排出口141和室内空气流入口111;以及检查口160,配备在位于所述室内空气排出口121与室外空气流入口131之间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

并且,本实用新型的换气装置1包括:主体100,在一侧形成有室内空气排出口121和室外空气流入口131,在另一侧形成有室外空气排出口141和室内空气流入口111,以及检查口160,配备在位于所述室外空气排出口141与室内空气流入口111之间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

在所述主体100内部配备有全热交换器150,所述全热交换器150中进行通过所述室内空气流入口111流入而向所述室内空气排出口121供应的室内空气与通过所述室外空气流入口131流入而向所述室外空气排出口141排出的室外空气之间的热交换,当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所述全热交换器150能够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

还可以包括:排气风门122,开闭所述室内空气排出口121;外部气体风门132,开闭所述室外空气流入口131,当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所述排气风门122和外部气体风门132能够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

在所述室外空气流入口131和所述全热交换器150之间可以配备有用于过滤所流入的室外空气中包含的异物的过滤器组件133,当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所述过滤器组件133能够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

在所述室内空气排出口121的一侧可以配备有排气用风机123,在所述室外空气排出口141的一侧配备有供气用风机142,当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所述全热交换器150后,所述排气用风机123和供气用风机142能够通过所述全热交换器150所设置过的空间和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开放的空间取出。

还可以包括:排气风门122,开闭所述室内空气排出口121;以及外部气体风门132,开闭所述室外空气流入口131,当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所述全热交换器150后,所述排气风门122和外部气体风门132能够通过所述全热交换器150所设置过的空间和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开放的空间取出。

在所述室外空气流入口131和所述全热交换器150之间配备有用于过滤所流入的室外空气中包含的异物的过滤器组件133,当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所述全热交换器150后,所述过滤器组件133能够通过所述全热交换器150所设置过的空间和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开放的空间取出。

所述全热交换器150形成为菱形形状,在所述全热交换器150的顶点形成有与所述主体100的内侧面抵接而得到支撑的法兰部。

所述全热交换器150的法兰部可以卡接于所述主体100的内侧面而得到安置。

所述全热交换器150可以形成为菱形形状,在所述全热交换器150的一侧顶点和所述过滤器组件133形成有对应的形状的法兰部而使彼此抵接并进行支撑。

所述全热交换器150可以形成为菱形形状,在所述全热交换器150的一侧顶点形成有与所述检查口160的一侧面抵接而得到支撑的法兰部。

所述过滤器组件133可以由预过滤器、HEPA过滤器(高效空气过滤器)、除臭过滤器中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组合而形成。

所述主体100和检查口160可以设置于天花板的壁部200与天花板完工面300之间。

在所述室内空气排出口121可以连接有排气管121a,在所述室外空气流入口131连接有外部气体管131a,当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配备于所述主体100内部的构成部件能够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

对于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换气装置而言,通过在位于室内空气排出口和室外空气流入口之间的主体的一侧面配备检查口,从而能够通过在连接于室内空气排出口的排气管与连接于室外空气流入口的外部气体管之间配备的空间而将设置于主体内部的换气装置的构成部件简便地分解组装及检查。

并且,对于由于设置换气装置产品的空间的设置宽度较小而无法具备要求预定空间大小的检查口的建筑物的形态的情形,以及在天花板完工面和产品之间的空间较窄而导致部件检查时检查不顺利的情形而言,都能够简单地分解组装及检查。

并且,设置于与检查口相邻的位置的排气风门与外部气体风门的维修容易,并且在不取出全热交换器的状态下也能够通过检查口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过滤器组件,并且在取出全热交换器后,排气用风机和供气用风机也能够通过全热交换器所设置过的空间和检查口的开放的空间而简便地分解组装及检查。

并且,在形成为菱形形状的全热交换器的顶点配备有法兰部,且在主体的内侧面配备有使全热交换器的法兰部被卡接而得到安置的支撑部,并在全热交换器的一侧顶点与过滤器组件形成对应的形状的法兰部而使彼此抵接而得到支撑,同时以使形成于全热交换器的一侧顶点的法兰部和检查口的内侧面彼此抵接的方式形成,从而即使在主体内部不配备用于固定全热交换器的固定单元也能够将全热交换器牢固地安装于主体内部。

并且,通过使过滤器组件构成为层叠有多种种类的过滤器的模块单位,从而能够提高过滤器的维修及管理的便利性。

附图说明

图1是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换气装置的内部结构的平面图。

图2是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换气装置的设置状态的平面图。

图3是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换气装置的设置状态的侧面图。

图4是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换气装置中检查口、过滤器组件及热交换器分离而被取出的状态的平面图。

符号说明

1:换气装置 100:主体

101、102:支撑部 110:第一排气室

111:室内空气流入口 120:第二排气室

121:室内空气排出口 121a:排气管

122:排气风门 123:排气用风机

130:第一供气室 131:室外空气流入口

131a:外部气体管 132:外部气体风门

133:过滤器组件 133a:法兰部

150:全热交换器 151、152、153、154:法兰部

160:检查口 200:壁部

300:天花板完工面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的构成及作用进行详细说明。

参照图1至图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换气装置1包括:主体100,在一侧形成有室内空气排出口121和室外空气流入口131,在另一侧形成有室外空气排出口141和室内空气流入口111;以及检查口160,配备在位于所述室内空气排出口121与室外空气流入口131之间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

所述主体100包括:第一排气室110,使室内空气流入;第二排气室,将经过所述第一排气室110的室内空气排出到室外;第一供气室130,使室外空气流入;第二供气室140,将经过所述第一供气室的室外空气供应到室内;全热交换器150,使从所述第一排气室110流向第二排气室120的室内空气与从所述第一供气室130流向第二供气室140的室外空气之间进行热交换。

在所述室内空气排出口121配备有开闭内部管道的排气风门122,在所述室内空气排出口121的一侧,在第二排气室120配备有排气用风机123。

在所述室外空气流入口131配备有开闭内部管道的外部气体风门132,在所述室外空气流入口131和所述全热交换器150之间可以配备有用于过滤流入第一供气室130的室外空气中包含的异物的过滤器组件133。所述过滤器组件133可以由预过滤器、HEPA过滤器、除臭过滤器中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组合而形成。

在所述室外空气排出口141的一侧,在第二供气室140配备有供气用风机142。

当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所述过滤器组件133和全热交换器150能够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

以图1为基准,所述检查口160可以配备为,上下方向的长度等于或略大于全热交换器150的上下方向的长度与过滤器组件133的上下方向的长度之和。在此情况下,当开放检查口160时,能够通过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开放的空间而将过滤器组件133和全热交换器150同时取出,并且可以在先取出过滤器组件133后取出所述全热交换器150。

如果取出所述全热交换器150,则能够通过全热交换器150所设置过的空间与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开放的空间,对排气用风机123、排气风门122及供气用风机142进行检查或取出到主体100的外部。

并且,如果将所述过滤器组件133取出到主体100的外部,则能够通过所述过滤器组件133所设置过的空间与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开放的空间而检查外部气体风门132或者将外部气体风门132取出到外部。

如上所述,在本实用新型中,将检查口160配备于位于室内空气排出口121与室外空气流入口131之间的主体100的一侧面,从而能够如图2及图4所示地,通过配备于连接在室内空气排出口121的排气管121a与连接于室外空气流入口131的外部气体管131a之间的空间S,能够简便地对配备于主体100的内部的包括过滤器组件133、全热交换器150、排气用风机123、供气用风机142、排气风门122及外部气体风门132的构成部件进行分解组装及检查作业。

另外,所述全热交换器150形成为菱形形状,在所述全热交换器150的顶点形成有法兰部151、152、153、154,以用于抵接而支撑于与所述主体100的内侧面。

并且,在所述主体100的内侧面可以形成有支撑部101、102。所述全热交换器150的法兰部151、152、153、154中位于左侧端和上端的法兰部151、152能够卡接并安置于所述支撑部101、102。

并且,在所述过滤器组件133的一侧形成有法兰部133a,从而能够与在位于所述全热交换器150的下端的顶点形成的法兰部154抵接而相互支撑。

并且,在位于所述全热交换器150的右侧端的顶点形成的法兰部153能够与检查口160的一侧面抵接而得到支撑。

所述法兰部151、152、153、154、133a与支撑部101、102的形状不限于附图中示出的形状,只要是能够相互支撑的结构,则能够变形实施为多种形态。

通过上述构成,即使在主体100的内部不另行配备用于固定全热交换器150的固定单元,也能够将全热交换器150牢固地固定于主体100的内部而安装。

另外,参照图2至图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换气装置1可以由设置在天花板的壁部200与天花板完工面300之间的空间的天花板埋设型换气装置构成。

所述室内空气排出口121连接有排气管121a,在所述室外空气流入口131连接有外部气体管131a,当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配备于所述主体100的内部的构成部件能够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向所述排气管121a与外部气体管131a之间的空间S取出,因此能够简便地进行维修及替换作业。

所述排气管121a与外部气体管131a之间的空间S是在设置换气装置1时没有设置其他部件或排线的空的空间,因此通过在这种空间S的一侧配备检查口160,并开放检查口160而用作将配备于主体100的内部的构成部件取出及放入的空间,从而能够确保较宽的作业空间,因此能够提高换气装置1的维护作业的便利性。

在上述实施例中,示出了在室内空气排出口121和室外空气流入口131之间布置有检查口160的情形,但是所述检查口160也可以配备于室外空气排出口141与室内空气流入口111之间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

在此情况下,与图1中示出的实施例相比,除了所述检查口160的位置被改变,其他构成可以相同地适用。

因此,对于本实施例而言,所述全热交换器150也可以在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被取出。

并且,在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所述全热交换器150之后,所述排气用风机123和供气用风机142可以通过所述全热交换器150所设置过的空间和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

但是,与图1的实施例的区别在于,在开放所述检查口160时,通过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所述主体100的一侧面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所述全热交换器150之后,所述排气风门122、外部气体风门132及过滤器组件133能够通过所述全热交换器150所设置过的空间和所述检查口160所设置过的开放的空间而取出。

对于由上述的构成组成的实施例而言,也能够将设置于主体100内部的换气装置的构成部件简单地分解组装及检查。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的实施例,在不脱离权利要求书中请求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的情况下,在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基本知识的人员能够进行显然的变形实施,这种变形实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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