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暖式浴霸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22090发布日期:2018-12-11 19:59阅读:730来源:国知局
风暖式浴霸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浴霸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风暖式浴霸。



背景技术:

以PTC(一种陶瓷电热元件)系列浴霸为例:是以PTC陶瓷发热元件为热源,具有升温快、热效率高、不发光、无明火、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同时具有双保险功能,非常安全可靠,当然黄金管式等其他也属于风暖式浴霸类别。

通常现代装修追求美观度,将浴霸的罩体大部分设置为照明灯部分,出风口面积较小,虽然够正常使用,但如在寒冷的冬天沐浴时,出风口较小,导致身体接收暖风部分较小,不能够达到足够的吹风加热面积。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在需要更大的吹风面积时,能够通过增大出风口的面积,且在平时能够隐藏,不会影响美观度的风暖式浴霸。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风暖式浴霸,包括壳体和罩体,所述壳体内设置有风轮和热源,所述罩体上设置有主出风口,所述罩体内对应热源与主出风口之间设置有风道,所述罩体对应主出风口一侧设置有开口,所述罩体内设置有可由开口伸出罩体的出风装置,所述出风装置包括滑动框、上挡风板和侧挡风板,滑动框、上挡风板和侧挡风板形成副出风口,所述出风装置位于罩体内时,侧挡风板与开口重合。

进一步的所述热源与主出风口在竖直方向上错位布置。

进一步的所述主出风口和副出风口处均设置有导风格栅,所述导风格栅的长度方向与出风装置运动方向相同。

进一步的所述罩体内开设有滑槽,所述滑动框伸入滑槽并与滑槽滑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滑槽内设置有条形的限位槽,所述滑动框上对应限位槽设置有限位块。

进一步的所述罩体的开口处和出风装置的侧挡板板上均设置有磁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常出风装置滑动至罩体内,整个罩体的外观完整性不受影响,在需要更大的加热面积时,通过拉动侧挡风板,将出风装置由罩体内经开口拉出,此时热风将通过风道由主出风口和副出风口吹出,以增大整体的出风面积,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风暖式浴霸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罩体的立体结构图。

附图标记:1、罩体;2、风道;3、主出风口;4、副出风口;5、侧挡风板;7、导风格栅;8、上盖;9、滑槽;10、滑动框。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和图2对本实用新型风暖式浴霸的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风暖式浴霸,包括壳体和罩体1,所述壳体内设置有风轮和热源,所述罩体1上设置有主出风口3,所述罩体1内对应热源与主出风口3之间设置有风道2,所述罩体1对应主出风口3一侧设置有开口,所述罩体1内设置有可由开口伸出罩体1的出风装置,所述出风装置包括滑动框10、上挡风板和侧挡风板5,滑动框10、上挡风板和侧挡风板5形成副出风口4,所述出风装置位于罩体1内时,侧挡风板5与开口重合。

在罩体1除出风口位置设置为光源处。

正常使用时,出风装置位于罩体1内,在外侧并不能看到出风装置,达到隐藏的效果,保证浴霸整体的美观性,且其中侧挡风板5与开口重合形成侧挡风板5的边框,在出风时,使所有热风均由主出风口3吹出;在需要增大接受热风面积时,通过拉动侧挡风板5将出风装置部分由罩体1内拉出,此时开口被打开,热风经由风道2和主出风口3到达副出风口4,此时热风将由主出风口3和副出风口4同时出风,增大出风面积,其中滑动框10可使出风装置与罩体1保持同一水平面,其次上挡风板能够使风由副出风口4向下吹风送风。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热源与主出风口3在竖直方向上错位布置,错位布置能够使热风经风道2进入主出风口3时非竖直方向,避免所有的热风均由主出风口3而无法到达副出风口4。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主出风口3和副出风口4处均设置有导风格栅7,所述导风格栅7的长度方向与出风装置运动方向相同,导风格栅7能够使出风更加均匀,导风格栅7的布置可防止热风被阻挡,优选的副出风口4的导风格栅7位于主出风口3导风格栅7的上方,二者在运动时不会发生互相干涉。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罩体1内开设有滑槽9,所述滑动框10伸入滑槽9并与滑槽9滑动连接,滑动框10沿着滑槽9滑动,限定出风装置的运动轨迹。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滑槽9内设置有条形的限位槽,所述滑动框10上对应限位槽设置有限位块,限位块和限位槽的配合可防止出风装置滑出罩体1掉落。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罩体1的开口处和出风装置的侧挡板板上均设置有磁铁,磁铁互相吸引将出风装置限制在罩体1内,防止其自动滑出。

本实施例优选的滑槽9仅有朝向侧挡板方向设置有开口。

本实施例优选的在罩体1上对应上挡风板上方设置有上盖8,如图1所示,上盖8的下方即为风道2,为更清楚展示罩体内部结构图2中未示出上盖8。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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