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空瓶盖的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17664发布日期:2019-02-10 22:29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空瓶盖的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干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中空瓶盖在清洗时,中空瓶盖的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中空瓶盖是科研实验中常见的一种实验器材,用于容器的封装,多由塑料材质制成。实验中使用的中空瓶盖需要事先清洗和晾干,以避免瓶盖上的灰尘、杂物和水污染容器中盛装的样品,影响实验结果。目前,中空瓶盖清洗后,一般采用自然放置的方式进行晾干,耗时长、效率低;同时,瓶盖在自然晾干的过程中易再次受到空气中灰尘的污染,无法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此外,自然晾干过程中,瓶盖摆放杂乱,也会影响实验室的整体环境。因此,如何提供一种具有快速干燥功能且防尘的中空瓶盖的干燥装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正是为了避免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了一种中空瓶盖的干燥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存在的中空瓶盖晾干速度慢,并且在晾干过程中易粘附灰尘。

本发明为解决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中空瓶盖的干燥装置,包括收纳盒本体以及设置于收纳盒本体内的置物托盘,所述收纳盒本体的内部为空腔结构,并在收纳盒本体的一侧边铰接有上盖板,所述置物托盘的上表面竖直设置有若干组插杆,所述插杆的内部为空腔结构,所述插杆的底部贯穿置物托盘并设置进气孔,所述插杆的侧壁均匀布设有若干组出气孔。

进一步的,所述收纳盒本体两侧的侧面分别相对设置有限位槽,所述收纳盒本体前后的内侧面分别相对设置有限位台,所述置物托盘的四个侧边分别设置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相对的两组分别与限位槽和限位台相适配。

进一步的,所述置物托盘底部的进气孔与空气发生器相连。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中空瓶盖的干燥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收纳盒,将置物托盘与空气发生器相连,可实现对插杆上放置的中空瓶盖进行快速干燥,提高生产效率。

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整个装置使用完成后,通过限位块分别与限位槽和限位台相适配,可将置物托盘置于收纳盒中,并关上上盖板,防止了灰尘的进入。

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装置,操作便捷,可在实际的使用中被进一步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收纳盒本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置物托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收纳盒本体;11、上盖板;12、限位槽;13、限位台;2、置物托盘;21、限位块;3、插杆;31、进气孔;32、出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中空瓶盖的干燥装置,包括收纳盒本体1、以及设置于收纳盒本体1内的置物托盘2,收纳盒本体1的内部为空腔结构,并在收纳盒本体1的一侧边铰接有上盖板11,置物托盘2的上表面竖直设置有若干组插杆3,插杆3的内部为空腔结构,插杆3的底部贯穿置物托盘2并设置进气孔31,插杆3的侧壁均匀布设有若干组出气孔32。

优选的,收纳盒本体1两侧的侧面分别相对设置有限位槽12,收纳盒本体1前后的内侧面分别相对设置有限位台13,置物托盘2的四个侧边分别设置有限位块21,限位块21相对的两组分别与限位槽12和限位台13相适配。

优选的,置物托盘2底部的进气孔31与空气发生器相连。

在需要使用快速干燥收纳盒时,将多个中空瓶盖套在插杆顶部上,并将空气发生器与置物托盘底部的进气孔相连,打开空气发生器,即可实现空气沿着插杆的中空结构流动并从出气孔喷出,对中空瓶盖内壁快速风干干燥。

干燥完成后再关闭空气发生器,通过限位块分别与限位槽和限位台相适配,可将置物托盘置于收纳盒中,盖上上盖板,防止灰尘进入。可适用于多规格中空瓶盖干燥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