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腐竹锅尾汽回用装置和自动腐竹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66454发布日期:2019-05-03 18:54阅读:888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腐竹锅尾汽回用装置和自动腐竹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食品加工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动腐竹锅尾汽回用装置。



背景技术:

豆皮、腐竹,是风味独特、营养丰富、口感上佳的大豆加工制品,深受人们的喜爱。腐竹及豆皮的生产工艺包含了原料筛选、黄豆烘干、脱皮、清洗、浸泡、磨浆、过滤、煮浆、成型挑皮、预冷、烘干、分切、包装等步骤。传统豆皮和腐竹的生产工艺使用静态结皮、人工挑皮的方式加工,随着现代食品加工设备和工艺的不断精进,已经产生了多种工业自动化生产豆皮、腐竹的自动腐竹锅。

自动腐竹锅将各个加工步骤有机连接,豆浆煮沸后注入自动腐竹锅锅槽,保持豆浆在槽内约2cm左右深度,在锅槽下面设置有加热夹层,内有蒸汽管,蒸汽管上面有喷气孔,不断喷入蒸汽对锅槽加热,使豆浆保持在85-95℃之间,豆浆自然结皮,把豆皮用钢杆挑起后放在传送网带上,网带缓慢前进,拉动豆皮在豆浆液面同速运动,豆皮尾部不断形成新皮,豆皮连续不断行进,贴附在网带上经过烘干隧道烘干成半干皮,然后缠绕在收皮辊上,达到一定圈数后,用刀切割收皮。

但是目前工业应用的自动腐竹锅加热夹层里的汽水混合物直接排放,没有经过再次利用,造成大量热能的浪费,不符合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利用自动腐竹锅加热夹层里排放的汽水混合物的剩余热能。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述装置可将自动腐竹锅加热夹层中排放的汽水混合物的热能转换为热风,用于豆皮烘干,节约大量热能,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自动腐竹锅尾汽回用装置,所述尾汽回用装置包括:尾汽入口,散热翅片管,尾汽排放口,围绕散热翅片管的集风罩,位于集风罩一侧的冷风入口,与集风罩连接的离心风机,与集风罩连接的热风管道,热风管道延长至豆皮传送网带的上方,在热风管道对应豆皮传送网带的一面设置数个热风喷孔。所述尾汽回用装置的尾汽入口连接自动腐竹锅尾汽出口。

进一步的,所述热风管道延长至烘干隧道中豆皮传送网带的上方。所述热风喷孔等间距平行排列;热风喷孔排列间距为3-8cm左右。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自动腐竹锅,其包括槽体、支撑腿、豆皮传送网带、收皮辊、加热夹层、尾汽出口、烘干隧道以及本实用新型所述自动腐竹锅尾汽回用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述自动腐竹锅尾汽回用装置,尾汽回用装置位于自动腐竹锅槽体尾部。

本实用新型所述自动腐竹锅尾汽回用装置,所述尾汽回用装置可以独立于自动腐竹锅槽体,灵活装卸,可灭菌处理。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述优点:

本实用新型所述装置可对自动腐竹锅加热夹层中排放的汽水混合物的热能就地消耗,完成汽水混合物热能的再次利用,节约大量热能,高效节能减排。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自动腐竹锅尾汽回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之一,图中标记:1-槽体,2- 支撑腿,3-豆皮传送网带,4-收皮辊,5-加热夹层,6-尾汽出口,7-烘干隧道;11-尾汽入口, 12-散热翅片管,13-尾汽排放口,14-集风罩,15-冷风入口,16-离心风机,17-热风管道,18- 热风喷孔;箭头所示为热水、热风、冷风流动方向,或豆皮传送运动方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应当注意,实施例中未详细说明的常规条件和方法,均按照所属领域人员常规采用的实验条件和方法进行。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自动腐竹锅尾汽回用装置,所述尾汽回用装置包括:尾汽入口(11),所述尾汽入口(11)连接自动腐竹锅尾汽出口(6),散热翅片管(12),尾汽排放口(13),围绕散热翅片管(12)的集风罩(14),位于集风罩(14)一侧的冷风入口(15),与集风罩 (14)连接的离心风机(16),与集风罩(14)连接的热风管道(17),热风管道(17)延长至豆皮传送网带(3)的上方,在热风管道(17)对应豆皮传送网带(3)的一面设置数个热风喷孔(18)。所述热风管道(17)延长至烘干隧道(7)中豆皮传送网带(3)的上方;热风喷孔(18)等间距平行排列,排列间距为3-8cm。

自动腐竹锅工作时,蒸汽通过蒸汽入口进入自动腐竹锅加热夹层(5),从蒸汽管的蒸汽喷孔喷出,对自动腐竹锅的槽体(3)底面进行加热,最终变成冷凝水和剩余蒸汽的汽水混合物从槽体的尾汽出口(6)排出,进入尾汽回用装置的尾汽入口(11),尾汽经过散热翅片管 (12)后经由尾汽排放口(13)排出。离心风机(16)抽取冷风在集风罩(14)内与散热翅片管(12)中的高温汽水混合物混热后变为高温空气,该高温空气通过热风管道(17)和热风喷孔(18)喷入自动腐竹机烘干隧道(7)内,对豆皮进行烘干,完成汽水混合物热能的再度高效利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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