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加湿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80420发布日期:2019-04-03 00:58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加湿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小型家电领域,特别是一种多功能加湿器。



背景技术:

加湿器是一种增加房间湿度的家用电器,加湿器可以给指定房间加湿,也可以与锅炉或中央空调系统相连给整栋建筑加湿。现有加湿器结构固定,功能单一,从喷雾口喷出常温的雾气给房间增加湿度,与现有蒸汽机喷出温热蒸汽熏脸美容相比,工作原理基本相同,要是能将二者合二为一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根据需求分别使用常规加湿或蒸脸功能的多功能加湿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一种多功能加湿器,包括壳体,还包括喷头,所述壳体内设有水箱、连通管、喷雾管、加热腔,所述水箱、连通管、加热腔与喷雾管顺次连通,所述喷雾管的末端设有出雾端,所述喷头与喷雾管的出雾端可拆卸式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壳体设有出雾腔,所述出雾腔设有出雾口,所述出雾口处设有网罩,所述网罩设有多个散雾口;所述喷雾管位于出雾腔内,所述出雾腔的底部与加热腔连通,所述喷雾管穿过出雾腔的底部与加热腔连通。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网罩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位于喷雾管的出雾端的正上方,所述第一凹槽的内壁设有卡口;所述喷头包括立管、喷管、半弧形的挡片,所述喷管套设于立管内,所述喷管的上端设有喷嘴,所述喷管的下端与喷雾管的出雾端可拆卸式连接;所述立管的外壁上设有卡扣,所述卡扣与卡口可拆卸式卡接;所述喷嘴位于挡片内。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喷管的下端的直径比喷雾管的出雾端的直径要小,所述喷管的下端设有一圈凸台,所述凸台设有光滑的圆弧过渡段,所述喷管的下端通过凸台与喷雾管的出雾端可拆卸式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出雾腔、喷雾管、网罩与喷头均由聚丙烯材质制成。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加热腔的内壁设有PTC发热体。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壳体还设有与外部电源连接的电源开关、与PTC发热体电性连接的温控开关。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壳体设有水箱座,所述水箱与水箱座可分离式连接,所述水箱座上设有与连通管连通的接水口,所述接水口上设有开启凸点,所述水箱的底部设有水箱底盖,所述水箱底盖上设有单向阀,所述单向阀上设有可上下活动的启闭杆,所述启闭杆与开启凸点相互抵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水箱、水箱座、连通管与加热腔依次连通后呈U型管状。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水箱的顶部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内设有提把手,所述提把手与水箱的上端面持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根据需求分别使用常规加湿或蒸脸功能,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工作稳定可靠,实现加湿蒸脸二合一,功能多元化,有效提高设备工作效率,大大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的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壳体与喷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水箱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发明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参照图1~图4,一种多功能加湿器,包括壳体1,还包括喷头(2),所述壳体1内设有水箱3、连通管4、喷雾管5、加热腔6,所述水箱3、连通管4、加热腔6与喷雾管5顺次连通,所述喷雾管5的末端设有出雾端,所述喷头2与喷雾管5的出雾端可拆卸式连接。水箱3内的水通过连通管4进入加热腔6内,加热腔6对水进行加热,水受热变成水蒸气,水蒸气进入喷雾管5,再从喷雾管5的出雾端挥发。当需要使用蒸脸功能时,把喷头2置于喷雾管5的出雾端内,用户把脸靠近喷头2附近适合的位置,即可进行蒸脸;当使用常规加湿功能时,直接把喷头2拆卸下来,水蒸气从喷雾管5的出雾端直接喷雾到室内进行加湿。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壳体1设有出雾腔12,所述出雾腔12设有出雾口,所述出雾口处设有网罩13,所述网罩13设有多个散雾口;所述喷雾管5位于出雾腔12内,所述出雾腔12的底部与加热腔6连通,所述喷雾管5穿过出雾腔12的底部与加热腔6连通。当使用常规加湿功能时,直接把喷头2拆卸下来后,水蒸气从喷雾管5的出雾端散发,再从出雾口上的网罩13的散雾口散发进行加湿。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网罩13设有第一凹槽131,所述第一凹槽131位于喷雾管5的出雾端的正上方,所述第一凹槽131的内壁设有卡口;所述喷头2包括立管21、喷管22、半弧形的挡片23,所述喷管22套设于立管21内,所述喷管22的上端设有喷嘴,所述喷管22的下端与喷雾管5的出雾端可拆卸式连接;所述立管21的外壁上设有卡扣,所述卡扣与卡口可拆卸式卡接;所述喷嘴位于挡片23内。由于网罩13设有第一凹槽131,第一凹槽131的内壁设有卡口,立管21的外壁上设有卡扣,当需要使用蒸脸功能时,把喷头2置于喷雾管5的出雾端内,喷管22的下端与喷雾管5的出雾端连接,卡扣与卡口卡接把喷头2固定在网罩13上,水蒸气从喷雾管5的出雾端经过喷管22,再从喷嘴喷出。由于喷嘴被半弧形的挡片23包围,并且喷嘴的喷出角度也呈一定角度设置,所以喷嘴喷出的水蒸气只能按照特定的方向喷出,起到良好的蒸脸效果。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喷管22的下端的直径比喷雾管5的出雾端的直径要小,所述喷管22的下端设有一圈凸台,所述凸台设有光滑的圆弧过渡段,所述喷管22的下端通过凸台与喷雾管5的出雾端可拆卸式连接。喷雾管5固定在加热腔6上,喷管22的下端的直径比喷雾管5的出雾端的直径要小,所述喷管22的下端设有一圈凸台,凸台设有光滑的圆弧过渡段,当需要使用蒸脸功能时,把喷头2置于喷雾管5的出雾端内时,喷管22的下端通过凸台与喷雾管5的出雾端连接。凸台设有光滑的圆弧过渡段,方便把喷头2安装或者拆卸。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出雾腔12、喷雾管5、网罩13与喷头2均由聚丙烯材质制成。由于水被加热腔6加热蒸发成水蒸气,水蒸气温度较高,所以出雾腔12、喷雾管5、网罩13与喷头2均由聚丙烯材质制成,聚丙烯具有良好的耐热性。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加热腔6的内壁设有PTC发热体。采用PTC发热体来加热,是由于PTC发热体具有热阻小、换热效率高的优点,是一种自动恒温、省电的电加热器,并且其突出特点在于安全性能上,任何应用情况下均不会产生如电热管类加热器的表面“发红”现象,从而引起烫伤,火灾等安全隐患。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壳体1还设有与外部电源连接的电源开关7、与PTC发热体电性连接的温控开关8。电源开关7控制加湿器的通断电;温控开关8的作用是在水烧干时,PTC发热体温度升高,温控开关8跳闸,起缺水保护作用,防止干烧。当水烧干温控开关8跳闸起缺水保护作用,用户加水后,先按下电源开关7,再按下温控开关8进行复位,加湿器即可再次工作。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壳体1设有水箱座11,所述水箱3与水箱座11可分离式连接,所述水箱座11上设有与连通管4连通的接水口,所述接水口上设有开启凸点111,所述水箱3的底部设有水箱底盖31,所述水箱底盖31上设有单向阀,所述单向阀上设有可上下活动的启闭杆311,所述启闭杆311与开启凸点111相互抵接。水箱3与水箱座11可分离式连接,当水箱3需要添加水时,直接把水箱3取下,拧开水箱3的底部的水箱底盖31,再往水箱3内加水即可,当加满水后,把水箱底盖31拧紧。由于水箱底盖31上设有单向阀,单向阀包括启闭杆311与复位弹簧,当水箱3离开水箱座11竖直放置时,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启闭杆311关闭流水阀口;当水箱3置于水箱座11上时,由于水箱座11上设有开启凸点111,开启凸点111的位置与单向阀位置相对应,开启凸点111顶开启闭杆311,单向阀的流水阀口被打开,水箱3内的水流出水箱座11的接水口,水从接水口流到连通管4,再流到加热腔6内。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水箱3、水箱座11、连通管4与加热腔6依次连通后呈U型管状。水箱3、水箱座11、连通管4与加热腔6依次连通后呈U型管状,由于当其水箱3与加热腔6两端的压力相等时,水箱3与加热腔6的液体液面高度是相等的,所以当加热腔6内的水不断地被加热蒸发,水箱3内的水通过水箱座11、连通管4流到加热腔6内,并保持水箱3与加热腔6的液体液面高度相等。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水箱3的顶部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内设有提把手32,所述提把手32与水箱3的上端面持平。水箱3的顶部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内设有提把手32,设有提把手32方便提拿水箱3。提把手32与水箱3的上端面持平,把提把手32隐藏在第二凹槽内,一方面是使得加湿器的外观整洁,另外一方面是,当需要往水箱3内加水时,水箱3可以平稳放置在地面上。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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