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底壳组件及燃气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99622发布日期:2019-07-06 11:16阅读:4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底壳组件及燃气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器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底壳组件及燃气灶。



背景技术:

燃气灶在工作一定时间后,炉头和面板的温度会上升,由于热传导和热辐射,底壳内部脉冲点火器和电池温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升高。为了防止脉冲点火器和电池温度过高而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灶具使用寿命,特在其脉冲点火器和电池上面增加一个隔热盖,防止它们温度上升过高。为了进一步降低脉冲点火器和电池的温升,现有的燃气灶都是在隔热盖本身的侧壁上开设散热孔进行散热,但由于底壳内的热空气直接与隔热盖接触,因此,这种在隔热盒的侧壁上开设散热孔的方式,散热效果不明显。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底壳组件的散热效果不好的缺陷,从而提供一种散热效果好的底壳组件及燃气灶。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底壳组件,包括底壳,安装在所述底壳上的电子元件,以及固定在所述底壳上,且罩设在所述电子元件上的隔热盒,所述底壳上且位于所述隔热盒的外侧开设有若干外散热通孔,其中距离所述底壳内的热源较近的所述外散热通孔形成外热空气流出孔,距离所述热源较远的所述外散热通孔形成外冷空气流入孔。

所述底壳上且位于所述隔热盒的内侧开设有若干内散热通孔,其中距离热源较近的所述内散热通孔形成内热空气流出孔,距离热源较远的所述内散热通孔形成内冷空气流入孔。

相邻所述外散热通孔之间,或相邻所述内散热通孔之间,或相邻所述外散热通孔与所述内散热通孔之间设有加强筋。

所述底壳上开设有沉槽,所述沉槽的底部开设有电子元件安装孔,所述外散热通孔、内散热通孔开设在所述沉槽的底部,且围绕所述电子元件安装孔设置。

所述隔热盒包括顶板,以及连接在所述顶板上的若干侧板,所述隔热盒的其中一侧板靠近所述底壳的其中一侧壁安装,所述外散热通孔、所述内散热通孔围绕所述隔热盒的其余侧板设置。

所述外散热通孔、所述内散热通孔均为与所述隔热盒的对应的所述侧板平行的长条形孔。

至少一所述侧板上设有过线槽/孔。

所述隔热盒的其中两相邻的所述侧板中其中一所述侧板上设有两个第一过线槽/孔,其中另一所述侧板上设有一个第二过线槽/孔。

所述电子元件包括脉冲点火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燃气灶,具有如上所述的底壳组件。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1、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底壳上且位于所述隔热盒的外侧开设有若干外散热通孔,其中距离底壳内的热源较近的所述外散热通孔形成外热空气流出孔,距离热源较远的所述外散热通孔形成外冷空气流入孔。这样热源产生的热量伴随着空气优先从外热空气流出孔处流出底壳,同时底壳外侧冷空气又从距热源较远处的外冷空气流入孔处流入底壳内,形成外空气流通回路,剩下带有少量热量的空气将热量传给隔热盒,从而能够对隔热盒进行有效的散热。同时,外空气流通回路的形成,也加快了燃气灶内空气流通速度,增加一次空气量,有利于燃气充分燃烧。

2、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底壳上且位于所述隔热盒的内侧开设有若干内散热通孔,其中距离所述热源较近的所述内散热通孔形成内热空气流出孔,距离热源较远的所述内散热通孔形成内冷空气流入孔。待隔热盒温度上升后(此时隔热盒温度上升幅度已经不会很大),隔热盒内侧的内热空气流出孔又开始起作用,带有热量的热空气再次优先从靠近隔热盒内侧的内热空气流出孔处流出底壳,同时距热源较远处的内冷空流入孔处有冷空气流入,形成内空气流通回路,因此,能够进一步提高隔热盒的散热效果。由于底壳上内散热通孔的设置形成内空气流通回路,外散热通孔的设置形成外空气流通回路,因此,传给电池和脉冲点火器的热量已经很少了,其上升温度远远低于国标要求的最高上升温度,有效的防止了电池盒和脉冲点火器温升超标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底壳组件的组装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分解图;

图3、为图2中底壳的安装隔热盒的部位的放大图;

图4、为底壳的主视图;

图5、为隔热盒的立体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底壳,11、12-外热空气流出孔,13-外冷空气流入孔,14、15-内热空气流出孔,16-内冷空气流入孔,2-隔热盒,21-第一过线槽/孔,22-第二过线槽/孔,3-脉冲点火器,4-热源,5-沉槽,6-电子元件安装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实施例1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底壳组件,包括底壳1,安装在所述底壳1上的电子元件,以及固定在所述底壳1上,且罩设在所述电子元件上的隔热盒2,所述底壳1上且位于所述隔热盒2的外侧开设有若干外散热通孔,其中距离底壳1内的热源4较近的所述外散热通孔形成外热空气流出孔11、12,距离热源4较远的所述外散热通孔形成外冷空气流入孔13。

这样热源4产生的热量伴随着空气优先从外热空气流出孔11、12处流出底壳1,同时底壳1外侧冷空气又从距热源4较远处的外冷空气流入孔13处流入底壳1内,形成外空气流通回路,剩下带有少量热量的空气将热量传给隔热盒2,从而能够对隔热盒2进行有效的散热。同时,外空气流通回路的形成,也加快了燃气灶内空气流通速度,增加一次空气量,有利于燃气充分燃烧。

进一步的,所述底壳1上且位于所述隔热盒2的内侧开设有若干内散热通孔,其中距离所述热源4较近的所述内散热通孔形成内热空气流出孔14、15,距离热源4较远的所述内散热通孔形成内冷空气流入孔16。

待隔热盒2温度上升后(此时隔热盒温度上升幅度已经不会很大),隔热盒2内侧的内热空气流出孔14、15又开始起作用,带有热量的热空气再次优先从靠近隔热盒内侧的内热空气流出孔14、15处流出底壳1,同时距热源4较远处的内冷空流入孔16处有冷空气流入,形成内空气流通回路。

由于底壳1上内散热通孔、外散热通孔的设置,因此,传给电池和脉冲点火器3的热量已经很少了,其上升温度远远低于国标要求的最高上升温度,有效的防止了电池盒2和脉冲点火器3温升超标问题。

相邻所述外散热通孔之间,或相邻所述内散热通孔之间,或相邻所述外散热通孔与所述内散热通孔之间设有加强筋。加强筋的设置能够增强相邻散热通孔之间的强度。

具体的,所述底壳1上开设有沉槽5,所述沉槽5的底部开设有电子元件安装孔6,所述外散热通孔、内散热通孔开设在所述沉槽5的底部,且围绕所述电子元件安装孔6设置。

如图3所示,所述隔热盒2包括顶板,以及连接在所述顶板上的四侧板,所述隔热盒2的其中一侧板靠近所述底壳的其中一侧壁安装,所述外散热通孔、所述内散热通孔围绕所述隔热盒2的其余三侧板设置。

外散热通孔、内散热通孔的形状不做限制,在本实施例中,优选所述外散热通孔、所述内散热通孔均为与所述隔热盒2的对应的所述侧板平行的长条形孔。这样散热效果好,能够对隔热盒2均匀散热。外散热通孔、内散热通孔的大小以及数量也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为了便于隔热盒2内的电子元件的走线,至少一所述侧板上设有过线槽/孔。过线槽/孔周围都做翻边处理,防止有利边对走线造成损害。

如图5所示,所述电子元件包括脉冲点火器3时,根据脉冲点火器3左右高压输出口和引出的电线在所述隔热盒2的两相邻的所述侧板中其中一所述侧板上设有两个第一过线槽/孔21,其中另一所述侧板上设有一个第二过线槽/孔2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燃气灶,具有如上所述的底壳组件,安全性提高,使用寿命延长。

本实用新型的底壳组件的散热过程:

燃气灶底壳1在隔热盒2的内侧和外侧都开有一定数量的散热通孔。由于燃气灶工作的时候,灶具面板和炉头等位置温度相对较高,其周围空气温度也逐渐变高且朝温度低的地方扩散,在带有热量的热空气扩散到隔热盒2外侧附近的时候,带有热量的空气优先从外热空气流出孔11、12处流出底壳1,同时底壳1外侧冷空气又从距热源4较远处的外冷空气流入孔13处流入底壳1内,形成外空气流通回路。剩下带有少量热量的空气将热量传给隔热盒2,待隔热盒2温度上升后(此时隔热盒温度上升幅度已经不会很大),隔热盒2内侧的内热空气流出孔14、15又开始起作用,带有热量的热空气再次优先从靠近隔热盒内侧的内热空气流出孔14、15处流出底壳1,同时距热源4较远处的内冷空流入孔16处有冷空气流入,内空气流通回路。

由于底壳1上内散热通孔的设置形成内空气流通回路,外散热通孔的设置形成外空气流通回路,因此,传给电池和脉冲点火器3的热量已经很少了,其上升温度远远低于国标要求的最高上升温度,有效的防止了电池盒2和脉冲点火器3温升超标问题。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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