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单向新风净化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444279发布日期:2019-12-17 21:55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一种单向新风净化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净化处理器,尤其涉及一种单向新风净化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新风设备工作结构,建筑提供新鲜空气的建筑机电系统,它将室内的污浊空气经热回收后排向室外,同时,室外的新鲜空气经过滤等处理后再进入高效热回收器,然后被连续均匀地送入室内;但是其存在着一些缺点:不能有限吸附灰尘等有害物质,无法吸附空气中的有害分子,而经过反复处理的空气,其品质大打折扣,夏天会导致头晕脑胀。

空气净化器是指使用技术手段对室内空气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体污染进行处理,减少其数量的设备。空气净化器安装在室内,空气净化器只是对室内空气除尘、杀菌和简单过滤,室内空气并没有真正流通起来,二氧化碳浓度不会因空气净化器的工作而降低,污浊空气也无法排出室外;空气净化器的使用效果受各种因素影响较大,处理能力随室内空气污浊度增加而迅速下降,空气净化器配套材料更换频率高,更换难度较大。

所以,目前的新风设备和空气净化器均不能满足实际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能将室内外空气对调,同时对室内空气除尘、杀菌,温湿度调节过滤,让室内空气真正流通起来,二氧化碳浓度会因设备处理器的工作而降低,污浊空气会有效排出室外的单向新风净化处理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单向新风净化处理装置,包括通风管道、初效过滤段、过滤器、表冷器段、活性炭段、电极加湿处理段、微生物电分解段、增氧机和离心风机;所述通风管道一侧设有进风口,另一侧设有出风口;所述通风管道内靠近进风口一侧依次安装有初效过滤段和过滤器;所述过滤器一侧设有表冷器段;所述表冷器段一侧设有活性炭段;所述活性炭段一侧依次设有电极加湿处理段和微生物电分解段;所述微生物电分解段内还设有增氧机;所述增氧机一侧设有靠近出风口的离心风机。

优选的,所述初效过滤段为过滤网。

优选的,所述通风管道的材质由净化铝合金材质构成。

优选的,上述表冷器段、电极加湿处理段、微生物电分解段、增氧机和离心风机均由pic中央控制系统进行控制。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本实用新型方案的单向新风净化处理器,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以将室内外空气对调,使室内达到不开窗也能自然通风的目的,pic控制系统更有效节约了资源、维持室内温度,让住户在舒适同时提升了生活品质,同时对室内空气除尘、杀菌,温湿度调节过滤,让室内空气真正流通起来,二氧化碳浓度会因设备处理器的工作而降低,污浊空气会有效排出室外。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通风管道、2初效过滤段、3过滤器、4表冷器段、5活性炭段、6电极加湿处理段、7微生物电分解段、8增氧机、9离心风机、10进风口、11出风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附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单向新风净化处理装置,包括通风管道1、初效过滤段2、过滤器3、表冷器段4、活性炭段5、电极加湿处理段6、微生物电分解段7、增氧机8和离心风机9;所述通风管道1一侧设有进风口10,另一侧设有出风口11;所述通风管道1内靠近进风口10一侧依次安装有初效过滤段2和过滤器3;所述过滤器3一侧设有表冷器段4;所述表冷器段4一侧设有活性炭段5;所述活性炭段5一侧依次设有电极加湿处理段6和微生物电分解段7;所述微生物电分解段7内还设有增氧机8;所述增氧机8一侧设有靠近出风口11的离心风机9。

进一步的,所述通风管道1的材质由净化铝合金材质构成。

进一步的,上述表冷器段4、电极加湿处理段6、微生物电分解段7、增氧机8和离心风机9均由pic中央控制系统进行控制。

其中,过滤器采用的是高效过滤器,能够达到99.99%的净化度。

本实用新型的对空气的净化过程如下;进风口流进→初效过滤段→过滤器→表冷器段→活性炭→电极加湿处理段→微生物电分解段→增氧机→离心风机排出,然后送至每一个房间内,通过每一个房间内独立排风系统排出,室外的新鲜空气经过滤等处理后再进入房间循环运行。

本实用新型的单向新风净化处理器,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以将室内外空气对调,使室内达到不开窗也能自然通风的目的,pic控制系统更有效节约了资源、维持室内温度,让住户在舒适同时提升了生活品质,同时对室内空气除尘、杀菌,温湿度调节过滤,让室内空气真正流通起来,二氧化碳浓度会因设备处理器的工作而降低,污浊空气会有效排出室外。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应用范例,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