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61251发布日期:2019-12-10 20:05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多功能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空气净化器又称“空气清洁器”,是指能够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空气污染物,有效提高空气清洁度的产品,空气净化器中有多种不同的技术和介质,使它能够向用户提供清洁和安全的空气,一般空气净化器多用于家庭、商用、工业等场所,具有很大的使用价值。

一般的多功能空气净化器既不方便调节该装置角度,也不方便调节挡风板角度,还不能减轻该装置在移动过程中产生的震动,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空气净化器,以便于解决上述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空气净化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多功能空气净化器既不方便调节该装置角度,也不方便调节挡风板角度,还不能减轻该装置在移动过程中产生的震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空气净化器,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下端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止步轮,且底座的上端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母杆,所述母杆的上方中间连接有子杆,且母杆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弹簧,所述母杆的上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块,且连接块的内部中间后方上下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转轴,所述转轴的内部贯穿连接有第一连接杆,且第一连接杆的外表面连接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的前方连接有第二齿轮,且第二齿轮的内部贯穿连接有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二齿轮的上端前方中间固定连接有把手,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空气净化器本体,且空气净化器本体的前方中间等间距连接有挡风板,所述挡风板的内部贯穿连接有第三连接杆,且挡风板的右端上方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杆,所述第一固定杆的右端上方固定连接有第一推杆,且第一固定杆的右侧设置有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二固定杆的右端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二推杆,且第二固定杆的左侧设置有出风口,并且出风口位于空气净化器本体的前方中间。

优选的,所述母杆与弹簧均关于子杆的中轴线上下对称设置有2组,且子杆与弹簧的连接方式为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齿轮与第二齿轮的连接方式为啮合连接,且第二齿轮的横截面尺寸小于第一齿轮的横截面尺寸。

优选的,所述挡风板在空气净化器本体的前方等间距设置有4组,且空气净化器本体在连接块的上方为转动结构,并且挡风板在第三连接杆上为转动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一固定杆与第二固定杆均关于挡风板的中轴线左右对称设置有2组,且第一固定杆的横截面呈“z”字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多功能空气净化器,既便于调节该装置的角度,也便于调节挡风板角度,还能减轻该装置在移动过程中产生的震动;

1、设置了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通过手动转动把手,带动第二齿轮在连接块的内部前方转动,第二齿轮与第一齿轮啮合连接在一起,从而便于带动第一齿轮在连接块的内部转动,进而便于带动第一连接杆转动,空气净化器本体固定连接在第一连接杆的上端,从而便于带动空气净化器本体转动,进而便于根据实际需要来改变空气净化器本体的角度;

2、设置了第一固定杆和第二固定杆,通过向后推动第一推杆,从而带动第一固定杆向后滑动,第一固定杆与挡风板的左右两侧上端固定连接在一起,进而便于带动挡风板在第三连接杆上向上转动,通过手动向后推动第二推杆,带动第二固定杆向后滑动,第二固定杆的内端与挡风板的左右两侧下端固定连接在一起,从而便于带动挡风板向下转动,进而便于根据实际需要来改变挡风板的角度;

3、设置了子杆和弹簧,当该装置在移动时,该装置会产生较大的震动,当子杆受到震动时,会在母杆的内部上下滑动,从而会对上下两端的弹簧产生挤压,通过弹簧来减轻该装置在移动过程中产生的震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齿轮与第二齿轮的连接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挡风板与第二推杆的连接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止步轮;3、母杆;4、子杆;5、弹簧;6、连接块;7、转轴;8、第一连接杆;9、第一齿轮;10、第二齿轮;11、第二连接杆;12、把手;13、空气净化器本体;14、挡风板;15、第三连接杆;16、第一固定杆;17、第一推杆;18、第二固定杆;19、第二推杆;20、出风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空气净化器,包括底座1、止步轮2、母杆3、子杆4、弹簧5、连接块6、转轴7、第一连接杆8、第一齿轮9、第二齿轮10、第二连接杆11、把手12、空气净化器本体13、挡风板14、第三连接杆15、第一固定杆16、第一推杆17、第二固定杆18、第二推杆19和出风口20,底座1的下端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止步轮2,且底座1的上端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母杆3,母杆3的上方中间连接有子杆4,且母杆3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弹簧5,母杆3的上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块6,且连接块6的内部中间后方上下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转轴7,转轴7的内部贯穿连接有第一连接杆8,且第一连接杆8的外表面连接有第一齿轮9,第一齿轮9的前方连接有第二齿轮10,且第二齿轮10的内部贯穿连接有第二连接杆11,第二齿轮10的上端前方中间固定连接有把手12,第一连接杆8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空气净化器本体13,且空气净化器本体13的前方中间等间距连接有挡风板14,挡风板14的内部贯穿连接有第三连接杆15,且挡风板14的右端上方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杆16,第一固定杆16的右端上方固定连接有第一推杆17,且第一固定杆16的右侧设置有第二固定杆18,第二固定杆18的右端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二推杆19,且第二固定杆18的左侧设置有出风口20,并且出风口20位于空气净化器本体13的前方中间。

如图1中母杆3与弹簧5均关于子杆4的中轴线上下对称设置有2组,且子杆4与弹簧5的连接方式为固定连接,当该装置在移动时,会产生较大的震动,这时会使得子杆4在母杆3的内部上下滑动,从而会对弹簧5产生挤压,通过弹簧5来减轻该装置在移动时产生的震动,如图1-2中第一齿轮9与第二齿轮10的连接方式为啮合连接,且第二齿轮10的横截面尺寸小于第一齿轮9的横截面尺寸,通过手动转动把手12带动第二齿轮10在连接块6的内部转动,从而带动第一齿轮9在第二齿轮10的后方转动,由于第一齿轮9的尺寸较大,所以第一连接杆8的横截面尺寸较大,从而便于对空气净化器本体13的底端进行固定,进而便于改变空气净化器本体13的角度。

如图1-4中挡风板14在空气净化器本体13的前方等间距设置有4组,且空气净化器本体13在连接块6的上方为转动结构,并且挡风板14在第三连接杆15上为转动结构,通过转动空气净化器本体13便于根据实际需要来调节出风口20的位置,通过转动4组第三连接杆15,从而便于调节出风口20的出风角度,如图1-3中第一固定杆16与第二固定杆18均关于挡风板14的中轴线左右对称设置有2组,且第一固定杆16的横截面呈“z”字形结构,通过2组第一固定杆16和2组第二固定杆18便于带动挡风板14完成转动,进而便于调节出风口20的出风角度。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多功能空气净化器时,首先通过止步轮2带动空气净化器本体13任意移动,在止步轮2的右侧上方设置有止轮片,能够将空气净化器本体13固定在所需位置,通过底座1对母杆3的下端进行固定,通过4组母杆3对连接块6的下端进行加固,该装置在移动时会产生较大的震动,这时会使得子杆4在母杆3的内部上下滑动,在上下两侧的母杆3的内部均设置有弹簧5,当子杆4在母杆3的内部上下滑动时,会对上下两侧的弹簧5产生挤压,从而便于减轻该装置在移动时产生的震动,通过手动转动把手12,带动第二齿轮10在第二连接杆11的外表面上转动,第二齿轮10与第一齿轮9啮合连接在一起,从而便于带动第一齿轮9在第二齿轮10的后方转动,进而便于带动第一连接杆8在转轴7的内部转动,空气净化器本体13的下端与第一连接杆8的上端固定连接在一起,从而便于带动空气净化器本体13在连接块6的上方转动,进而便于调节空气净化器本体13的角度,当空气净化器本体13位于指定位置和制定角度时,根据实际需要来调节挡风板14的角度,通过手动向后挤压第一推杆17,从而带动第一固定杆16向后滑动,第一固定杆16的内端与挡风板14的左右两侧上端固定连接,通过第三连接杆15对挡风板14的中心位置进行加固,通过向后滑动第一固定杆16,从而带动挡风板14向上转动,进而便于打开出风口20,这样使得空气净化器本体13上产生的风朝上散发,通过向后挤压第二推杆19,从而带动第二固定杆18向后滑动,第二固定杆18的内端与挡风板14的左右两侧下端固定连接在一起,从而便于带动挡风板14向下滑动,进而便于打开出风口20,使得空气净化器本体13上的风向下散发,这就是该多功能空气净化器的使用方法。

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本说明书中未作详细描述的内容属于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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