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撞型空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624018发布日期:2022-12-20 23:25阅读:43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撞型空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防撞型空气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2.空气净化是指针对室内的各种环境问题提供杀菌消毒、降尘除霾、祛除有害装修残留以及异味等整体解决方案,提高改善生活、办公条件,增进身心健康。目前室内空气净化大多数采用的都是空气净化装置,空气净化装置一般均是放置于室内地面,通过对空气过滤或加湿从而达到空气净化的目的。
3.现有技术中的空气净化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经常会因为碰撞,或其他外部撞击的因素造成对空气净化装置的损坏,影响空气净化装置的正常使用,同时现有的空气净化装置在使用的时候进风口与出风口大多数均设置于同侧,或两侧,在使用的时候进出风的效率较低,空气净化的效果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撞型空气净化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空气净化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经常会因为碰撞,或其他外部撞击的因素造成对空气净化装置的损坏,影响空气净化装置的正常使用,同时现有的空气净化装置在使用的时候进风口与出风口大多数均设置于同侧,或两侧,在使用的时候进出风的效率较低,空气净化效果较差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防撞型空气净化装置,包括空气净化装置本体,所述空气净化装置本体表面四周设置有进风口,所述进风口内部设置有底座,所述底座顶部连接有进风栅,所述空气净化装置本体顶部四角均设置有出风栅,所述空气净化装置本体顶部中心处还设置有防跌倒传感器,所述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外侧棱边均安装有防撞条,每个所述防撞条中段均设置有防撞板,每个所述防撞板内部分别连接有电动伸缩杆和辅助支撑杆,所述电动伸缩杆另一端均连接于控制器。
7.进一步优选地,所述防撞板通过弹性材质构成,且所述防撞板与所述电动伸缩杆连接处设置有压缩弹簧。
8.进一步优选地,所述防撞板整体呈弧形结构,且所述电动伸缩杆连接于防撞板中心处,所述辅助支撑杆一端对称连接于所述防撞板两端,且所述辅助支撑杆另一端分别对称连接于电动伸缩杆外侧。
9.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空气净化装置本体顶部四角均设置有出风栅,且所述出风栅整体呈三角形结构。通过将出风栅设置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顶部四角,增加了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的出风效率,提高了空气净化的效率。
10.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底座顶部连接有进风栅,且所述进风栅整体呈圆台形结构。通过圆台状的进风栅,保证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在使用的时候可以通过底部四个进风口由多个
方向进行进风,增加了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的进风效率,提高了空气净化的效率。
11.进一步优选地,所述进风栅和所述出风栅内部均设置有过滤结构。在使用的时候能够对空气中的一些杂物或灰尘进行过滤,吸附。
12.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控制器分别电性连接于所述防跌倒传感器和电动伸缩杆。通过控制器可以控制防跌倒传感器监测空气净化装置本体是否存在跌倒的现象,在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存在跌倒现象时能够通过控制器进行控制电动伸缩杆及时伸出,并且配合防撞板对整个空气净化装置本体进行支撑,避免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直接与地面或其他硬物接触。
13.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外侧棱边均通过圆角处理,且所述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外侧棱边安装的防撞条通过弹性材质构成,且所述防撞条的厚度大于所述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外侧棱边。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因为防撞条突出设置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的棱边,能够有效避免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的棱边因为与墙体或其他物品相互碰撞造成的损伤。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5.通过控制器可以控制防跌倒传感器监测空气净化装置本体是否存在跌倒的现象,在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存在跌倒现象时能够通过控制器进行控制电动伸缩杆及时伸出,并且配合防撞板对整个空气净化装置本体进行支撑,避免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直接与地面或其他硬物接触。
16.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外侧棱边均通过圆角处理,且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外侧棱边安装的防撞条通过弹性材质构成,且防撞条的厚度大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外侧棱边。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因为防撞条突出设置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的棱边,能够有效避免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的棱边因为与墙体或其他物品相互碰撞造成的损伤。
17.通过将出风栅设置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顶部四角,增加了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的出风效率,提高了空气净化的效率;通过圆台状的进风栅,保证空气净化装置本体在使用的时候可以通过底部四个进风口由多个方向进行进风,增加了空气净化装置本体的进风效率,提高了空气净化的效率;进风栅和出风栅内部均设置有过滤结构。在使用的时候能够对空气中的一些杂物或灰尘进行过滤,吸附。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正面示意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撞结构内部示意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撞结构部分结构示意图;
22.图中:1-空气净化装置本体、2-底座、3-进风口、4-进风栅、5-出风栅、 6-防撞条、7-防撞板、8-防跌倒传感器、9-控制器、10-电动伸缩杆、11-辅助支撑杆、12-压缩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请参阅图,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25.一种防撞型空气净化装置,包括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空气净化装置本体 1表面四周设置有进风口3,进风口3内部设置有底座2,底座2顶部连接有进风栅4,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顶部四角均设置有出风栅5,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顶部中心处还设置有防跌倒传感器8,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外侧棱边均安装有防撞条6,每个防撞条6中段均设置有防撞板7,每个防撞板7内部分别连接有电动伸缩杆10和辅助支撑杆11,电动伸缩杆10另一端均连接于控制器9。
26.本实用新型中,防撞板7通过弹性材质构成,且防撞板7与电动伸缩杆 10连接处设置有压缩弹簧12;防撞板7整体呈弧形结构,且电动伸缩杆10 连接于防撞板7中心处,辅助支撑杆11一端对称连接于防撞板7两端,且辅助支撑杆11另一端分别对称连接于电动伸缩杆10外侧。
27.本实用新型中,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顶部四角均设置有出风栅5,且出风栅5整体呈三角形结构。通过将出风栅5设置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顶部四角,增加了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的出风效率,提高了空气净化的效率。
28.本实用新型中,底座2顶部连接有进风栅4,且进风栅4整体呈圆台形结构。通过圆台状的进风栅4,保证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在使用的时候可以通过底部四个进风口3由多个方向进行进风,增加了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的进风效率,提高了空气净化的效率。
29.本实用新型中,进风栅4和出风栅5内部均设置有过滤结构。在使用的时候能够对空气中的一些杂物或灰尘进行过滤,吸附。
30.本实用新型中,控制器9分别电性连接于防跌倒传感器8和电动伸缩杆 10。通过控制器9可以控制防跌倒传感器8监测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是否存在跌倒的现象,在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存在跌倒现象时能够通过控制器9进行控制电动伸缩杆10及时伸出,并且配合防撞板7对整个空气净化装置本体 1进行支撑,避免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直接与地面或其他硬物接触。
31.本实用新型中,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外侧棱边均通过圆角处理,且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外侧棱边安装的防撞条6通过弹性材质构成,且防撞条6的厚度大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外侧棱边。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因为防撞条6 突出设置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的棱边,能够有效避免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 的棱边因为与墙体或其他物品相互碰撞造成的损伤。
32.工作原理:
33.在使用的时候,首先将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放置于适当的位置,并将其与外部电源进行电性连接,通过控制器9进行控制防跌倒传感器8处于工作状态,对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进行实时监测,防跌倒传感器8能够监测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是否存在跌倒的现象。在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存在跌倒现象时能够通过控制器9进行控制电动伸缩杆10及时伸出,防撞板7通过弹性材质构成,且防撞板7与电动伸缩杆10连接处设置有压缩弹簧12;防撞板7整体呈弧形结构,且电动伸缩杆10连接于防撞板7中心处,辅助支撑杆11一端对称连接于防撞板7两端,且辅助支撑杆11另一端分别对称连接于电动伸缩杆10外侧,通过电动伸缩杆10、辅助支撑杆11以及压缩弹簧12配合防撞板7对整个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进行支撑,避免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直接与地面或其他硬物接触。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外侧棱边均通过圆角处理,且
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外侧棱边安装的防撞条6通过弹性材质构成,且防撞条6 的厚度大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外侧棱边。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因为防撞条6 突出设置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的棱边,能够有效避免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 的棱边因为与墙体或其他物品相互碰撞造成的损伤。
34.通过将出风栅5设置于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顶部四角,增加了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的出风效率,提高了空气净化的效率;通过圆台状的进风栅4,保证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在使用的时候可以通过底部四个进风口3由多个方向进行进风,增加了空气净化装置本体1的进风效率,提高了空气净化的效率。
35.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3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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