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柜式空间除臭消杀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5729398发布日期:2023-10-14 18:07阅读:22来源:国知局
立柜式空间除臭消杀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技术涉及空气净化设备,具体为立柜式空间除臭消杀设备。


背景技术:

1、除臭消杀设备又称空气清洁器、空气清新机、净化器,是指能够吸附、分解或杀灭空气中的污染物,对空气内细菌病毒进行杀灭并对空气中的灰尘与异味进行清除,除臭消杀设备能够有效的提高室内的空气质量,除臭消杀设备被广泛应用于居家、工业、楼宇等相对封闭的室内环境中。

2、现有的除臭消杀设备为了对室内的空气进行快速彻底的消杀净化,多采用多个净化部件,通过各个净化部件的配合,实现对空气的充分净化,在垃圾房、餐厨垃圾处理站、仓库、生产车间等空间较大的室内,通常使用立柜式的除臭消杀设备,其具有较高的空气净化效率,可满足大空间的空气净化需求,但该类型的立柜式除臭消杀设备的体积普遍较大,且多数立柜式设备的底部多缺少移动结构,在对设备进行移动时需通过搬运或拖拽进行,过大的体积与重量会导致其移动十分困难,使用十分不便。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立柜式空间除臭消杀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立柜式空间除臭消杀设备,包括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的底部固定有移动底座,所述移动底座的底部设置有移动支撑轮,所述设备主体的前侧固定有操作台座,所述操作台座的前侧设置有拉杆机构;

3、所述拉杆机构包括移动拉杆,所述移动拉杆为可收纳式设置,所述操作台座的前侧开设有收纳槽,所述移动拉杆收纳设置于收纳槽的内侧,所述移动拉杆的底端开设有连接轴孔,所述连接轴孔的内侧设置有转轴,所述移动拉杆通过转轴铰接于收纳槽的内侧,所述移动拉杆的顶部固定有拉手;

4、所述设备主体的顶部固定有消杀顶座,所述消杀顶座的内部设置有紫外灯管、臭氧发生器、雾化器和等离子管。

5、作为优选,上述移动支撑轮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移动支撑轮分别设置于移动底座的底部四角,四个所述移动支撑轮均通过螺栓固定连接于移动底座的底部。

6、作为优选,上述拉手的后侧固定连接有强磁吸块,所述强磁吸块的数量为四个,所述收纳槽的内侧固定有与强磁吸块相适配的磁块,所述强磁吸块通过磁力吸附于磁块的上部,所述拉手的后侧开设有手指扣槽。

7、作为优选,上述设备主体的侧面开设有进风口,所述消杀顶座的上部两侧均开设有出风口,所述进风口与出风口相连通,所述消杀顶座的内部固定有换气风机,所述消杀顶座的下部两侧位于换气风机侧面均开设有散热槽孔。

8、作为优选,上述等离子管呈对称状设置于换气风机的下部两侧,所述臭氧发生器固定设置于换气风机的上方,所述紫外灯管固定设置于臭氧发生器的上方,所述消杀顶座的内侧上部固定有储水槽座,所述雾化器固定连接于储水槽座的内部前侧,所述储水槽座的中部两侧均固定有透气隔板。

9、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上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技术效果:

10、本消杀设备采用立柜式结构并在设备主体的下部设置有移动支撑轮,利用移动支撑轮对设备主体进行支撑,可在需要时快速完成对设备主体的移动,并在设备主体的前侧设置有具有可收纳式结构的拉杆机构,在移动设备主体可通过移动拉杆为移动提供牵引,配合移动支撑轮使设备主体的移动更加方便省力,大大提高了设备的使用便利性,并且本消杀设备在消杀顶座内采用多个净化部件,使设备具有更好的空气净化效果和功能性,配合移动结构使装置的功能性大大提高。



技术特征:

1.立柜式空间除臭消杀设备,包括设备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1)的底部固定有移动底座(2),所述移动底座(2)的底部设置有移动支撑轮(3),所述设备主体(1)的前侧固定有操作台座(4),所述操作台座(4)的前侧设置有拉杆机构(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柜式空间除臭消杀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支撑轮(3)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移动支撑轮(3)分别设置于移动底座(2)的底部四角,四个所述移动支撑轮(3)均通过螺栓固定连接于移动底座(2)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柜式空间除臭消杀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手(9)的后侧固定连接有强磁吸块(11),所述强磁吸块(11)的数量为四个,所述收纳槽的内侧固定有与强磁吸块(11)相适配的磁块,所述强磁吸块(11)通过磁力吸附于磁块的上部,所述拉手(9)的后侧开设有手指扣槽(1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柜式空间除臭消杀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1)的侧面开设有进风口(12),所述消杀顶座(6)的上部两侧均开设有出风口(18),所述进风口(12)与出风口(18)相连通,所述消杀顶座(6)的内部固定有换气风机(20),所述消杀顶座(6)的下部两侧位于换气风机(20)侧面均开设有散热槽孔(2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立柜式空间除臭消杀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等离子管(16)呈对称状设置于换气风机(20)的下部两侧,所述臭氧发生器(14)固定设置于换气风机(20)的上方,所述紫外灯管(13)固定设置于臭氧发生器(14)的上方,所述消杀顶座(6)的内侧上部固定有储水槽座(17),所述雾化器(15)固定连接于储水槽座(17)的内部前侧,所述储水槽座(17)的中部两侧均固定有透气隔板(19)。


技术总结
本技术涉及空气净化设备技术领域,且公开了移动底座的底部设置有移动支撑轮,设备主体的前侧固定有操作台座,操作台座的前侧设置有拉杆机构,拉杆机构包括移动拉杆,移动拉杆为可收纳式设置,设备主体的顶部固定有消杀顶座,消杀顶座的内部设置有紫外灯管、臭氧发生器、雾化器和等离子管,本消杀设备采用立柜式结构并在设备主体的下部设置有移动支撑轮,可在需要时快速完成对设备主体的移动,并在设备主体的前侧设置有具有可收纳式结构的拉杆机构,配合移动支撑轮使设备主体的移动更加方便省力,并且本消杀设备在消杀顶座内采用多个净化部件,使设备具有更好的空气净化效果和功能性,配合移动结构使装置的功能性大大提高。

技术研发人员:谢志鹏,史湘洪,刘权廷,谭有为,王斌逾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广州谛业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421
技术公布日: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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