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污水中有机物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接的光反应介质混合罐(10)、溶氧微泡发生器(11)、光反应器(12);其中:
所述光反应介质混合罐(10)与待处理污水相连,其上设置有光反应介质投放口(10-1);其内设置有搅拌装置;
所述溶氧微泡发生器(11)内设置有微泡腔和多径腔,所述微泡腔内排列多个设置有通孔的金属片,各金属片的通孔错位设置;所述多径腔内设置有多个直径不同的腔体;
所述光反应器(12)包括金属外筒,设置于金属外筒内部的光源(12-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水中有机物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泡腔包括微泡腔壳体、设置在微泡腔壳体内的金属片,微泡腔壳体两端设有进口和出口并通过端盖封闭;所述金属片包括:从进口到出口依次设置的金属片A、金属片B、金属片C;其中,所述金属片A和金属片B上错位设置有形状相同并且均匀分布的通孔;所述金属片C的边缘沿周部等距设置若干通孔;所述端盖的中部设置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污水中有机物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片结构A为均匀分布的六角形或圆形通孔圆盘,圆盘中心为中心孔的中心;所述金属片B的通孔分布为金属片A上的通孔横向移动两孔中心直线距离的1/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污水中有机物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片C片为外圆部分开有多个弧形通孔的金属板,其中间开有五个限位螺栓孔。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污水中有机物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径腔壳体内设置有A腔、B腔、C腔、D腔、E腔,其中D腔为锥形腔,锥度为1:1,管径为出口径,E腔为开放式腔体,E腔的进口径等于D腔的出口径,E腔的管径≥D腔的管径,各腔的管径比例为3:1.5:4:1: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水中有机物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光反应器(12)包括:金属外筒,设置于金属外筒内部的光源(12-5),所述金属外筒设置有用于进出液体的入口(12-6)和出口(12-2);所述金属外筒内壁设置有反光层(12-4);所述光源(12-5)为紫外光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污水中有机物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12-5)为6-8w的主波长为315nm-400nm的紫外线灯,光的强度为1mW/cm2。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污水中有机物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外筒的材质为SUS316。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水中有机物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反应器的输出口连接有沉淀池。
10.一种利用上述任一有机物分解装置进行污水处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光反应介质混合罐(10)将待处理污水与光反应介质相混合后通过溶氧微泡发生器(11)后进入光反应器(12)内进行光化学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