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脉冲集气发生器的IC厌氧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29517阅读:6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脉冲集气发生器的IC厌氧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带有脉冲集气发生器的IC厌氧设备,属于厌氧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三相分离器是厌氧反应器的核心装置,主要应用于IC(内循环厌氧反应器)UASB(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EGSB(厌氧膨胀床反应器)中,它在厌氧反应中可实现固、液、气三相分离。

但是,当污泥颗粒上升撞击挡板时,并不能使全部气泡释放,有一部分气泡仍被团状颗粒污泥挟带,使污泥上浮力大,造成三相分离的效果并不是很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脉冲集气发生器的IC厌氧设备,以解决有一部分气泡仍被团状颗粒污泥挟带,使污泥上浮力大,造成三相分离的效果并不是很好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带有脉冲集气发生器的IC厌氧设备,其结构包括:进水口、污泥膨胀床、壳体、一级分离器、沼气提升管、二级分离器、气水分离室、沼气出口、集气管、集气口、脉冲集气发生器、出水口、精处理区、回流管、围栏、梯子;所述壳体下固定连接有进水口,所述壳体内设有、污泥膨胀床,所述壳体内设有一级分离器,所述一级分离器上设有精处理区,所述精处理区上设有二级分离器,所述二级分离器上设有出水口,所述二级分离器上设有脉冲集气发生器,所述脉冲集气发生器内设有集气口,所述脉冲集气发生器上设有气水分离室,所述气水分离室上设有沼气出口,所述壳体上固定连接有围栏,所述壳体上固定连接有梯子,所述脉冲集气发生器由进气口、脉冲发生器、主体、出气口组成,所述主体内设有脉冲发生器,所述主体上设有进气口,所述主体上设有出气口。

进一步地,所述进水口通过回流管与气水分离室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一级分离器与气水分离室通过沼气提升管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二级分离器通过集气管与气水分离室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述带有脉冲集气发生器的IC厌氧设备中,由于脉冲集气发生器的存在,使得IC厌氧设备中上浮团状厌氧污泥内气泡在其产生脉冲紊流瞬间可从污泥中脱出,大大提高固液分离效果,从而使得IC厌氧设备的出水SS值降低。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脉冲集气发生器的IC厌氧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脉冲集气发生器的IC厌氧设备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脉冲集气发生器的IC厌氧设备的脉冲集气发生器结构示意图;

图中:进水口-1、污泥膨胀床-2、壳体-3、一级分离器-4、沼气提升管-5、二级分离器-6、气水分离室-7、沼气出口-8、集气管-9、集气口-10、脉冲集气发生器-11、出水口-12、精处理区-13、回流管-14、围栏-15、梯子-16、进气口-110、脉冲发生器-111、主体-112、出气口-1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与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带有脉冲集气发生器的IC厌氧设备,其结构包括:进水口1、污泥膨胀床2、壳体3、一级分离器4、沼气提升管5、二级分离器6、气水分离室7、沼气出口8、集气管9、集气口10、脉冲集气发生器11、出水口12、精处理区13、回流管14、围栏15、梯子16;所述壳体3下固定连接有进水口1,所述壳体3内设有、污泥膨胀床2,所述壳体3内设有一级分离器4,所述一级分离器4上设有精处理区13,所述精处理区13上设有二级分离器6,所述二级分离器6上设有出水口12,所述二级分离器6上设有脉冲集气发生器11,所述脉冲集气发生器11内设有集气口10,所述脉冲集气发生器11上设有气水分离室7,所述气水分离室7上设有沼气出口8,所述壳体3上固定连接有围栏15,所述壳体3上固定连接有梯子16,所述脉冲集气发生器11由进气口110、脉冲发生器111、主体112、出气口113组成,所述主体112内设有脉冲发生器111,所述主体112上设有进气口110,所述主体112上设有出气口113,所述进水口1通过回流管14与气水分离室7连接,所述一级分离器4与气水分离室7通过沼气提升管5连接,所述二级分离器6通过集气管9与气水分离室7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通入电源,打开设备开关,在进水口1通入材料,机器即开始工作,在集气箱的集气口10前端安装有能产生紊流并有利于打散团状厌氧污泥的脉冲集气发生器11,随着机器的反应,会从出水口12排出水,从沼气出口8排除沼气。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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