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循环超纯水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9009阅读:56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处理制水设备领域,尤其是一种自循环超纯水设备。



背景技术:

超纯水设备是采用预处理、反渗透技术、超纯化处理以及后级处理等方法,将水中的导电介质几乎完全去除,又将水中不离解的胶体物质、气体及有机物均去除至很低程度的水处理设备。现阶段工业上所用的超纯水设备,通常超纯水制造出来后放置在一个氮封水箱里作为缓冲储存,最后才是供到车间使用,这样就有浪费较多的氮气、并且不能满足即制即用的缺点,为解决浪费氮气、超纯水保持超纯及新鲜度的缺点,因此需要有一种自循环技术的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能够减少氮气使用量,超纯水循环式即制即供,时刻保持超纯及新鲜度的自循环超纯水设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循环超纯水设备,包括原水箱、机械过滤器、二级反渗透系统、中间水箱、连续电除盐系统、超纯水供水泵、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和超纯水备用供水泵,所述原水箱的出水口通过管道连接机械过滤器的进水口,机械过滤器的出水口通过管道连接二级反渗透系统的进水口,二级反渗透系统的纯水出口通过管道连接中间水箱的进水口,中间水箱的出水口通过管道连接连续电除盐系统的进水口,连续电除盐系统的出水口通过管道连接超纯水供水泵的进水口,超纯水供水泵的出水口分为两路,一路连接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另一路连接车间供水管道,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通过超纯水备用供水泵连接车间供水管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中间水箱连接车间供水剩余回水管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连接车间供水剩余回水管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原水箱、机械过滤器、二级反渗透系统、中间水箱、连续电除盐系统、超纯水供水泵、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和超纯水备用供水泵通过电路连接控制系统。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自循环超纯水设备具有以下优点:一、超纯水供水时刻都是循环式即制即供,供水剩余回到中间箱;二、有备用氮封水箱及供水泵,当二级反渗透系统故障时、中间水箱低位时、连续电除盐系统故障时即可自动启用;三、节省大量氮气,供水水质时刻保持新鲜及高纯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流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自循环超纯水设备,包括原水箱1、机械过滤器2、二级反渗透系统3、中间水箱4、连续电除盐系统5、超纯水供水泵6、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7和超纯水备用供水泵8,所述原水箱1的出水口通过管道连接机械过滤器2的进水口,机械过滤器2的出水口通过管道连接二级反渗透系统3的进水口,二级反渗透系统3的纯水出口通过管道连接中间水箱4的进水口,中间水箱4的出水口通过管道连接连续电除盐系统5的进水口,连续电除盐系统5的出水口通过管道连接超纯水供水泵6的进水口,超纯水供水泵6的出水口分为两路,一路连接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7,纯水储存至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7备用,另一路连接车间供水管道,直接供水至车间,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7通过超纯水备用供水泵8连接车间供水管道当前置设备出现故障时可自动启用。

上述,中间水箱4和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7连接车间供水剩余回水管道,车间供水剩余的水量会通过管道排回中间水箱4继续循环制水,或者流入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7备用。

上述,原水箱1、机械过滤器2、二级反渗透系统3、中间水箱4、连续电除盐系统5、超纯水供水泵6、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7和超纯水备用供水泵8均通过电路连接控制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点及其工作原理:自来水经过原水箱1缓冲储存,经过机械过滤器2进行净化,进入二级反渗透系统33得到纯水,纯水进入中间水箱4缓冲储存,再进入连续电除盐系统5得到超纯水,超纯水经过供水泵向车间进行供水,同时对超纯水备用氮封水箱7注满水,车间的供水剩余回到中间箱继续循环制水。当二级反渗透系统3出现故障时、中间水箱4出现低水位时、连续电除盐系统5出现故障时,备用氮封水箱及超纯水备用供水泵8可以启用。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一、超纯水供水时刻都是循环式即制即供,供水剩余回到中间箱。

二、有备用氮封水箱及供水泵,当二级反渗透系统故障时、中间水箱低位时、连续电除盐系统故障时即可自动启用。

三、节省大量氮气,供水水质时刻保持新鲜及高纯度。

自循环超纯水设备能够减少氮气使用量,超纯水循环式即制即供,时刻保持超纯及新鲜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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