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智能大功率洗车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6905阅读:11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智能大功率洗车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多功能智能大功率洗车机,属于工业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在国外:在欧美西方发达国家中汽车相当普及,美国的汽车保有量几乎占据全球汽车保有量的1/5,其中轿车高达1.3亿辆,平均每1.3人有1辆,经统计,洗车店却不到3万家。如次众多车辆是如何保证车辆整洁如新呢?原来美国国民自助洗车早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自助式投币刷卡洗车设备广为遍布各个加油站、高速服务区、大型停车场、城镇及乡村社区等场所。

在日常生活中,用经过磁化的洗衣粉溶液洗衣服,可把衣服洗得更干净。有趣的是,不用洗衣粉而单用磁化水洗衣,洗涤效果也很令人满意。

现有技术申请号:201520407567.0的一种多功能智能洗车装置,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多功能智能洗车装置,它是由洗车刷、电机、冲刷水枪、储水器、电源、微处理器、橡胶把手、伸缩杆和操作开关组成。该多功能智能洗车装置,具有结构简单、多功能、智能化、人性化、省时省力等优点,使用方便快捷,能很好地实现智能洗车。但是这种洗车机洗车的水是一般用水,洗车消耗大,并且清洁效果一般。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多功能智能大功率洗车机,其结构包括导正器、操作台、输送机、隧道式支架、高压喷水机构、泡沫发生机构、吹风机构、吹风组、交通灯、后大刷、顶刷、前大刷、前小刷和磁化水器,所述导正器与输送机连接,所述操作台通过电缆与隧道式支架连接,所述输送机设于隧道式支架内,所述隧道式支架设有高压喷水机构、泡沫发生机构、吹风机构、吹风组、后大刷、顶刷、前大刷、前小刷和磁化水器,所述隧道式支架分别与高压喷水机构、泡沫发生机构、吹风机构、吹风组、后大刷、顶刷、前大刷、前小刷、磁化水器连接,所述交通灯通过电缆与隧道式支架连接,所述吹风机构与吹风组连接,所述磁化水器由进水口、N极环形永磁铁、S极圆柱形永磁铁滤芯和出水口组成,所述进水口分别与N极环形永磁铁、S极圆柱形永磁铁滤芯连接,所述N极环形永磁铁通过水介质与S极圆柱形永磁铁滤芯连接,所述进水口通过N极环形永磁铁、S极圆柱形永磁铁滤芯与出水口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后大刷、前大刷和前小刷均设有两个。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智能大功率洗车机,通过磁化水器将清洗用水进行磁化,磁化水在清洁效果更强,洗车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智能大功率洗车机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磁化水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导正器-1、操作台-2、输送机-3、隧道式支架-4、高压喷水机构-5、泡沫发生机构-6、吹风机构-7、吹风组-8、交通灯-9、后大刷-10、顶刷-11、前大刷-12、前小刷-13、磁化水器-14、进水口-140、N极环形永磁铁-141、S极圆柱形永磁铁滤芯-142和出水口-14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功能智能大功率洗车机,其结构包括导正器1、操作台2、输送机3、隧道式支架4、高压喷水机构5、泡沫发生机构6、吹风机构7、吹风组8、交通灯9、后大刷10、顶刷11、前大刷12、前小刷13和磁化水器14,所述导正器1与输送机3连接,所述操作台2通过电缆与隧道式支架4连接,所述输送机3设于隧道式支架4内,所述隧道式支架4设有高压喷水机构5、泡沫发生机构6、吹风机构7、吹风组8、后大刷10、顶刷11、前大刷12、前小刷13和磁化水器14,所述隧道式支架4分别与高压喷水机构5、泡沫发生机构6、吹风机构7、吹风组8、后大刷10、顶刷11、前大刷12、前小刷13、磁化水器14连接,所述交通灯9通过电缆与隧道式支架4连接,所述吹风机构7与吹风组8连接,所述磁化水器14由进水口140、N极环形永磁铁141、S极圆柱形永磁铁滤芯142和出水口143组成,所述进水口140分别与N极环形永磁铁141、S极圆柱形永磁铁滤芯142连接,所述N极环形永磁铁141通过水介质与S极圆柱形永磁铁滤芯142连接,所述进水口140通过N极环形永磁铁141、S极圆柱形永磁铁滤芯142与出水口143连接。所述后大刷10、前大刷12和前小刷13均设有两个。

在进行使用时,将车开进隧道式支架4内,通过导正器1导证,利用输送机3进行输送,利用磁化水器14的磁化下,将水进行磁化,在高压喷水机构5、泡沫发生机构6、吹风机构7、后大刷10、顶刷11、前大刷12和前小刷13的清洗进行清洗。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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