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处理用除藻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01082阅读:490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处理用除藻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处理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水处理用除藻设备。



背景技术:

藻类能在水中迅速繁殖生长,藻类会消耗溶解在水中的二氧化碳,导致水质环境中的pH值迅速上升,大量的死亡藻类会消耗掉水环境中的大量氧气,从而破坏水质环境,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因此消除和控制势在必行。

目前灭藻一般通过增氧杀菌浮选法,通过增加游离氧原子,增大破坏水藻的细胞壁,使水藻失去外界抵抗能力,再通过浮选机理,是失去活性的水藻脱离水面,这种方法耗时长且步骤复杂,不适应现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步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处理用除藻设备,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水处理用除藻设备,包括水箱,所述水箱上下两端均设置有腔体,所述腔体内设置有光感媒介,所述水箱上端设置有进水口和出水口,且进水口和出水口穿过水箱上端的腔体,所述水箱内设置有紫外线灯,所述紫外线灯外壁设置有护套,所述护套通过固定板安装在水箱内侧上,所述水箱一侧内壁上设置有水质检测仪,所述水箱外设置有微控制器和超声波换能器振子,所述水质检测仪、紫外线灯和超声波换能器振子均与微控制器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光感媒介为光触感光材质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为螺纹装置,且固定板设置有内螺纹,护套设置有外螺纹。

优选的,所述水质检测仪为水质pH值检测仪。

优选的,所述水箱内的紫外线灯均匀分布。

优选的,所述水箱内的紫外线灯与与紫外线灯电源输出端连接, 水箱外的超声波換能器振子与超声波发生器输出端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在水箱外侧设置有微型控制器,及时调节监控水质情况,水箱内均匀设置有紫外线灯,水箱上方腔体内设置有光感媒介,便于调节水质的含氧量以及pH值,在水箱一侧内壁上设置有水质检测仪,用于水质pH值的检验,水箱外侧设置有超声波换能器振子,且超声波换能器振子与水质检测仪均与微型控制器相连接,能够实时调节监控水质情况,实现高效杀菌除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水处理用除藻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水处理用除藻设备的工作原理图。

图中:1-水箱、2-进水口、3-光感媒介、4-护套、5-紫外线灯、6-腔体、7-出水口、8-水质检测仪、9-微型控制器、10- 超声波换能器振子、11-固定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水处理用除藻设备,包括水箱1,水箱1上下两端均设置有腔体6,腔体6内设置有光感媒介3,水箱1上端设置有进水口2和出水口7,且进水口 2和出水口7穿过水箱1上端的腔体6,水箱1内设置有紫外线灯5,紫外线灯5外壁设置有护套4,护套4通过固定板22安装在水箱1内侧上,水箱1一侧内壁上设置有水质检测仪8,水箱1外设置有微控制器9和超声波换能器振子10,水质检测仪 8、紫外线灯5和超声波换能器振子10均与微控制器9相连接。光感媒介3为光触感光材质,固定板11为螺纹装置,且固定板 11设置有内螺纹,护套4设置有外螺纹,水质检测仪8为水质 pH值检测仪,水箱1内的紫外线灯5均匀分布,水箱1内的紫外线灯5与与紫外线灯电源输出端连接,水箱1外的超声波換能器振子10与超声波发生器输出端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水箱1一侧内壁上设置有水质检测仪,用于检测水质pH值及含氧量,当水质pH及含氧量没有达到正常值时,紫外线灯5和超声波换能器振子10通过微控制器9同时打开,光感媒介3在紫外线灯5照射下受激励生成电子空穴对,空穴分解周围的水产生活性氧,电子使周围的氧还原成原子氧,在光感媒介3表面生成的原子氧和活性氧活性基团上的光子能量, 相当于有3600K高温的热能发生,在此高温下足以使有机物质“燃烧”,使水中各种有机污染物降解,实现证明,最终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超声波消毒技术对细菌和藻类的抑制作用非常明显,除臭立即见效,持久清除治理,超声波换能器振子10工作时,水箱1的水中产生高强度的超声波振荡,可有效杀灭大肠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流行感冒病毒、结核病菌、真菌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阳性菌等细菌已及各种藻类和浮游生物,并持久作用,尽管光感媒消毒杀菌效果较弱,但是光感媒介消毒与超声波灭藻技术同时作业,可高效杀菌除藻。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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