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医疗废水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81977发布日期:2018-12-07 22:55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一种医疗废水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医疗废水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专利公开号CN201720881228.5,公开日2018年01月30日公开了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在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在因工作需要进行移动时,使医生省时省力,提高了医疗废水处理设备的实用性,适合推广使用。

但是该技术方案采用电机、转盘和滑柱作为驱动活动板升降移动的机构,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容易快速磨损,且噪音较大,容易对医疗环境造成影响,并且该技术方案无法确保在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承载过高时,导致电机无法驱动而损坏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的一种医疗废水处理设备。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包括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本体,所述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本体的底部安装有箱体,所述箱体的内部设有移动板,所述移动板的底部安装有至少三组的万向脚轮,所述箱体的底部设有若干通槽,所述通槽与万向脚轮相对应,所述移动板与箱体的内壁顶部之间连接有气垫,所述气垫的连通有气泵和放气阀,所述箱体的一侧安装有电控箱,所述气泵和放气阀分别与电控箱进行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为便于了解当前气垫的气压情况,所述气垫连通有气压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为保证移动板移动的稳定性,避免移动板与箱体内壁发生摩擦,所述移动板与箱体的内壁顶部之间连接有若干组伸缩杆,用于对移动板的升降进行定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箱体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防滑垫,所述防滑垫的底部设置有防滑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箱体内壁底部的中心处固定连接有减震垫,所述减震垫的内腔设置有橡胶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气泵和放气阀均安装在移动板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采用气垫作为活动板的支撑机构,通过气泵的泵气和放气阀的放气工作,控制气垫的膨胀和收缩,以此带动活动板进行移动,在气垫膨胀时,可将移动板底部的万向脚轮顶出箱体进行支撑工作,从而方便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本体的移动工作,在气垫收缩时,可将万向脚轮收入到箱体内部,以此保证医疗废水处理器设备本体放置的稳定性;

2)本实用新型,通过伸缩杆可对移动板的移动工作进行定位工作,并有效的避免移动板与箱体摩擦而造成磨损以及产生噪音的问题;

3)气垫连通有气压表,便于用户了解到当前气垫受到的压力情况,从而避免医疗废水处理器设备本体载重过高,而造成箱体损坏的情况;

4)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稳定性高,设计合理,便于实现。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控制原理图。

图中:1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本体、2箱体、3移动板、4万向脚轮、5桶槽、6气垫、7气泵、8放气阀、9电控箱、10气压表、11伸缩杆、12固定块、13防滑垫、14减震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包括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本体1,所述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本体1的底部安装有箱体2,所述箱体2的内部设有移动板3,所述移动板3的底部安装有至少三组的万向脚轮4,所述箱体2的底部设有若干通槽5,所述通槽5与万向脚轮4相对应,所述移动板3与箱体2的内壁顶部之间连接有气垫6,所述气垫6的连通有气泵7和放气阀8,所述箱体2的一侧安装有电控箱9,所述气泵7和放气阀8分别与电控箱9进行连接。

气垫6连通有气压表10。

移动板3与箱体2的内壁顶部之间连接有若干组伸缩杆11,用于对移动板3的升降进行定位。

箱体2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12,所述固定块1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防滑垫13,所述防滑垫13的底部设置有防滑纹。

箱体2内壁底部的中心处固定连接有减震垫14,所述减震垫14的内腔设置有橡胶层。

气泵7和放气阀8均安装在移动板3上。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可通过电控箱9打开气泵7向气垫6内泵气,并观察压力表10,避免压力过大,在气垫正常压力范围内,使气垫6膨胀,从而将移动板3底部的万向脚轮4顶出,从而方便对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本体1的移动;

通过电控箱9打开放气阀8,可对气垫6进行放气,从而将万向脚轮4收回到箱体2内。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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