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饮用水水源地入库支流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7908发布日期:2019-01-18 20:08阅读:443来源:国知局
一种饮用水水源地入库支流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水源地水资源与环境保护领域,尤其是一种饮用水水源地入库支流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系统。



背景技术:

饮用水水源地地处偏远,村民生态环保意识薄弱,大量山地、林地被开垦种植,造成山体地表裸露,以及农药化肥的不科学使用,大量富含氮磷的水土随着降雨冲刷和径流进入入库支流,最后汇入饮用水水库,造成水库库容减少和水体富营养化污染,特别是南方沿海,雨量充沛,台风盛行,易造成地质灾害,入库土壤和污染物更加严重。水土流失和农业面源污染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到严重威胁,而退耕还林、农业面源治理、农药化肥减量化、发展现代农业等从源头治理的方法和理念实施周期较长,因此对受纳水体末端——入库支流进行治理是一种标本兼治的方法。

单纯的拦砂系统(坝)能够截留流失土壤,是水土流失治理技术的常用技术,但是无法截留悬浮颗粒态和溶解态有机污染物;湿地系统利用植物和基质对悬浮颗粒态和溶解态有机污染物过滤、吸附、降解,但是若不进行拦砂处理,粒径较大的泥砂会造成湿地系统堵塞;生态浮床利用水生植物吸收有机物和营养盐(氮磷元素),通过收割水生植物移除水中的有机物和营养盐(氮磷元素),并为滤食性浮游生物提供栖息场所,增加生物多样性,滤食性浮游生物捕食浮游藻类,降低蓝藻爆发的可能性。

结合以上三种系统(工艺),将其组合,发挥各自功能,协同处理,提升水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饮用水水源地入库支流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饮用水水源地入库支流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系统,包括拦砂系统(一级物理净化系统)、人工湿地系统(二级深度处理系统)和生态浮床系统及自动曝气系统(三级原位生态修复系统),拦砂系统沿入库方向设置在入库支流入库湾上游;人工湿地系统沿入库方向设置在拦砂系统下游;拦砂系统和人工湿地系统之间以明渠连接;生态浮床系统及自动曝气系统沿入库方向设置在人工湿地系统下游入库湾处。

进一步地,拦砂系统对入库支流上游来水(含大量泥砂)进行一级物理净化,截留住大量因水土流失进入入库支流的富氮富磷土壤,通过拦砂系统和人工湿地系统之间的明渠,进入人工湿地系统,进行二级深度处理后,大量有机物和营养盐(氮磷元素)在人工湿地系统降解,最后进入生态浮床系统及自动曝气系统,进行三级原位生态修复,保证入库支流水质。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将拦砂系统、人工湿地系统和生态浮床系统及曝气系统这三级净化系统组合,在入库湾上游沿入库方向分别设置,入库支流水体经一级物理净化、二级深度净化和三级原位生态修复这三级处理后,降低了水质的浊度(含砂量)和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减少了入库泥砂和污染物,从而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库容不被减少和水质不受污染,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很大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流程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系统示意图;

图中:1-拦砂系统、2-人工湿地系统、3-生态浮床系统及自动曝气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饮用水水源地入库支流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系统,如图1、2所示,它包括拦砂系统1、人工湿地系统2和生态浮床系统及自动曝气系统3,拦砂系统1沿入库方向设置在入库支流入库湾上游,对入库支流上游来水进行一级物理净化;人工湿地系统2沿入库方向设置在拦砂系统1下游,一级物理净化后的水通过拦砂系统1和人工湿地系统2之间的明渠进入人工湿地系统2,进行二级深度处理;生态浮床系统及自动曝气系统3沿入库方向设置在人工湿地系统2下游入库湾处,对二级深度处理后的水进行三级原位生态修复。

实施例1:

珊溪水库位于浙江南部,飞云江流域,总库容18.4亿方,黄坦坑(河)是其主要支流之一,水质极差,所在流域山林地被大量开垦种植,山体裸露面积大,黄坦坑(河)水质受水土流失和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威胁。大量土壤被降雨冲刷进入黄坦坑,河床抬高明显,水浊度极高,富营养化污染严重,是珊溪水库库容减少,水质恶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黄坦坑(河)入库湾上游4km处设置两级拦沙坝,表面流人工湿地,两者之间以明渠相连,入库湾位置设置生态浮床和太阳能自动曝气装置。

其中,拦沙坝高2.2m;表面流人工湿地占地1.6hm2,以乔木、灌木、草本与水生植物配置;生态浮床面积达10000㎡,主要以再力花、黄菖蒲、美人蕉等水生植物配置。

该套系统每年可以拦截2400方以上泥砂(台风频发期每年能拦截4000方以上),黄坦坑入库口水质常年稳定地表水II-III类,珊溪水库水质常年稳定在II类。

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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