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河道排水口污水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24641发布日期:2019-02-19 19:54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一种河道排水口污水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污水处理系统,具体是一种河道排水口污水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污水,通常指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有病原体污染物、耗氧污染物、植物营养物和有毒污染物等。

雨污分流,是一种排水体制,是指将雨水和污水分开,各用一条管道输送,进行排放或后续处理的排污方式。用于被污染的河流。雨污分流便于雨水收集利用和集中管理排放,降低水量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保证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

现有技术中雨污分流往往不够彻底,部分污水会经过雨水管道排入河道。为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出了一种河道排水口污水处理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河道排水口污水处理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河道排水口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污水管道,所述污水管道底部固定连接有水平排污管,水平排污管中部外侧固定连接有四个混凝土桩,内侧两个所述混凝土桩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一过滤池,第一过滤池外侧左右对称固定连接有第二过滤池;所述水平排污管中部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一排污管,第一排污管位于第一过滤池内部,所述第一过滤池顶部左右两侧对称固定连接有第二排污管,第二排污管末端位于第二过滤池底部;所述第一过滤池与第二过滤池内底部均固定连接有污水收集管,污水收集管分别于第一排污管或第二排污管相连通,污水收集管一侧固定连接有流道,所述流道上方固定有垂直过滤填料层,垂直过滤填料层外侧均开设有出水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排污管与第二排污管外侧均开设有管道过滤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过滤池的出水口与第二排污管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了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污水经水管网排入河道的问题,能够有效分解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同时过滤污水中的悬浮物,降解COD、氨氮和磷的含量。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河道排水口污水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河道排水口污水处理系统中第一过滤池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污水管道、2-水平排污管、3-混凝土桩、4-第一过滤池、5-第二过滤池、6-第一排污管、7-第二排污管、8-污水收集管、9-流到、10-垂直过滤填料层、11-出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2,一种河道排水口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污水管道1,所述污水管道1底部固定连接有水平排污管2,水平排污管2中部外侧固定连接有四个混凝土桩3,内侧两个所述混凝土桩3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一过滤池4,第一过滤池4外侧左右对称固定连接有第二过滤池5,污水经过污水管道1底部的水平排污管2排出;

所述水平排污管2中部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一排污管6,第一排污管6位于第一过滤池4内部,所述第一过滤池4顶部左右两侧对称固定连接有第二排污管7,第二排污管7末端位于第二过滤池5底部;

所述第一过滤池4与第二过滤池5内底部均固定连接有污水收集管8,污水收集管8分别于第一排污管6或第二排污管7相连通,污水收集管8一侧固定连接有流道9,所述流道9上方固定有垂直过滤填料层10,垂直过滤填料层10外侧均开设有出水口11;

污水通过第一排污管6流进第一过滤池4内底部的污水收集管8,之后通过污水收集管8一侧的流道9流入垂直过滤填料层10,垂直过滤填料层10进行过滤,同时垂直过滤填料层10顶部的水生植物吸收污水中的污物,保证过滤效果,之后污水经过第一排污管6外侧的第二排污管7流入第二过滤池5底部的污水收集管8进行再次过滤吸收,最后通过出水口11排出。

所述第一排污管6与第二排污管7外侧均开设有管道过滤孔。

所述第一过滤池4的出水口11与第二排污管7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污水经过污水管道1底部的水平排污管2排出,之后通过第一排污管6流进第一过滤池4内底部的污水收集管8,之后通过污水收集管8一侧的流道9流入垂直过滤填料层10,垂直过滤填料层10进行过滤,同时垂直过滤填料层10顶部的水生植物吸收污水中的污物,保证过滤效果,之后污水经过第一排污管6外侧的第二排污管7流入第二过滤池5底部的污水收集管8进行再次过滤吸收,最后通过出水口11排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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