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曝气式调质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32616发布日期:2019-03-30 08:05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一种曝气式调质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调质罐,尤其涉及一种曝气式调质罐。



背景技术:

在含油污泥处理环保行业,含油污泥的调质反应分层需要良好搅拌系统的调质罐,目前行业内主要采用机械搅拌器进行搅拌。但机械搅拌存在较多缺陷。如罐体的局部死角机械搅拌效果较差且所需电机功率较大;另一方面,由于工艺要求,需要对罐内分层后的原油进行回收,机械搅拌安装位置会阻碍浮油的回收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曝气式调质罐,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曝气式调质罐,包括罐体、进料混合池、刮油池、物料池、隔板、油槽、进料口、进气口、物料出口、浮油出口、气管、曝气管、浮油刮板、电机、过滤网,所述罐体为矩形体内部由右至左依次设有进料混合池、刮油池和物料池,所述进料混合池、刮油池和物料池底部相通,且上部由隔板隔开,所述罐体后侧设有油槽,所述油槽与刮油池顶部相通,所述进料混合池右侧上部设有进料口,所述进料混合池上部中间设有进气口,所述物料池左侧底部设有物料出口,所述油槽左侧设有浮游出口,所述进气口连接有水平方向的五根气管,所述气管贯穿于进料混合池、刮油池、物料池内,所述气管底部设有竖直方向的曝气管,所述刮油池顶部设有多个浮油刮板,所述浮油刮板与电机连接转动,所述进料混合池、刮油池、物料池前侧内壁分别设有过滤网。

在上述技术方案基础上,所述过滤网包括挂板、滤板、挂钩,所述过滤网顶部设有U型结构的挂板,所述挂板挂于进料混合池、刮油池、物料池顶部,所述挂板底部设有矩形滤板,所述滤板内部镂空,所述滤板表面垂直设有多个等距的挂钩。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的进料混合池内加入油污泥、水、破乳剂和絮凝剂,曝气管使含油污泥与药剂充分混合,且不留死角,实现污泥与油分离;污泥在曝气管调质中污泥里的棉纱塑料袋等杂质会缠绕到过滤网,避免了曝气管以及污泥输送管的堵塞,罐体顶部设置浮油刮板,能够将刮油池顶部的浮油刮入到油槽内,从浮游出口排出,分离出的污泥从物料池底部排出,操作简单,较大提升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外观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过滤网结构示意图。

图中:1、罐体,2、进料混合池,3、刮油池,4、物料池,5、隔板,6、油槽,7、进料口,8、进气口,9、物料出口,10、浮油出口,11、气管,12、曝气管,13、浮油刮板,14、电机,15、过滤网,16、挂板,17、滤板,18、挂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阐述。

如图1-4所示,一种曝气式调质罐,包括罐体1、进料混合池2、刮油池3、物料池4、隔板5、油槽6、进料口7、进气口8、物料出口9、浮油出口10、气管11、曝气管12、浮油刮板13、电机14、过滤网15,所述罐体1为矩形体内部由右至左依次设有进料混合池2、刮油池3和物料池4,所述进料混合池2、刮油池3和物料池4底部相通,且上部由隔板5隔开,所述罐体1后侧设有油槽6,所述油槽6与刮油池3顶部相通,所述进料混合池2右侧上部设有进料口7,所述进料混合池2上部中间设有进气口8,所述物料池4左侧底部设有物料出口9,所述油槽6左侧设有浮油出口10,所述进气口8连接有水平方向的五根气管11,所述气管11贯穿于进料混合池2、刮油池3、物料池4内,所述气管11底部设有竖直方向的曝气管12,所述刮油池3顶部设有多个浮油刮板13,所述浮油刮板13与电机14连接转动,所述进料混合池2、刮油池3、物料池4前侧内壁分别设有过滤网15。

所述过滤网15包括挂板16、滤板17、挂钩18,所述过滤网15顶部设有U型结构的挂板16,所述挂板16挂于进料混合池2、刮油池3、物料池4顶部,所述挂板16底部设有矩形滤板17,所述滤板17内部镂空,所述滤板17表面垂直设有多个等距的挂钩18。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所述进料混合池2内的进料口7排进油污泥和水,在进料混合池2内加入破乳剂和絮凝剂,打开进气口8阀门,曝气管12排出气体使含油污泥与药剂充分混合,且不留死角,污泥混合物里的悬浮杂质被过滤网15挂住,进料混合池2内一部分油上浮,下层固渣和少量的油通过进料混合池2的下部进入刮油池3,刮油池3设置有曝气管12,在此使物料与药剂混合,油泥分离,浮油上浮通过浮油刮板13刮入油槽6,从浮油出口10排出,固渣和水通过刮油池3下部溢流到物料池4,通过物料出口9流出,实现连续进料运行,进料混合池2顶部的浮油,可以过一段时间进行人工清理。

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与精神的情况下,对实施方式所进行的改变、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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