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清理的光催化杀菌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745113发布日期:2021-04-20 22:49阅读:85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清理的光催化杀菌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污水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清理的光催化杀菌器。


背景技术:

2.现有的中国专利数据库中,公开了名称为一种紫外光催化杀菌器的专利,申请号为cn201820099142.1,申请日为20180122,授权公告号为cn207827916u,授权公告日为20180907,该专利包括所述紫外光催化杀菌器至少由污水处理腔室、污水进口、污水出口、紫外光灯源组件和污渍清洁组件组成,所述污水处理腔室为两端开口的圆柱形筒体,所述污水处理腔室的水平中心线横穿所述污水处理腔室的两端开口;所述污水进口和污水出口设置在所述污水处理腔室的腔壁上,且所述污水进口的中心线和所述污水出口的中心线分别和所述污水处理腔室的水平中心线垂直;且所述污水进口的中心线和所述污水出口的中心线不在同一直线上,其不足之处在于:该装置通过丝杠传动来进行污渍清洁组件的移动,采用结构复杂且成本昂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改善其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自清理的光催化杀菌器。
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5.一种自清理的光催化杀菌器,包括有水平放置的桶状壳体,桶状壳体开口处设置有密封法兰,桶状壳体一端下侧外壁上设置有污水进口,桶状壳体另一端上侧外壁上设置有污水出口,所述桶状壳体内水平设置有与桶状壳体同轴的石英玻璃管,位于污水进口与污水出口之间的石英玻璃管上套接有轻质内套筒,轻质内套筒外间隙设置有同轴的轻质外套筒,位于轻质内套筒与轻质外套筒之间的间隙设置有若干轻质滚珠,轻质外套筒的外圆面上套接有叶轮,叶轮轮毂两端面均连接有水平设置的长条杆,所述长条杆的长度方向与石英玻璃管的长度方向一致,朝向石英玻璃管一侧的长条杆表面上设置有毛刷,毛刷自由端抵触在石英玻璃管外表面上。
6.本实用新型中,当污水从污水进口处进入到桶状壳体内,沿桶状壳体轴线方向向污水出口处流动,在流动过程中,会带动设置在污水进口与污水出口之间石英玻璃管上的叶轮转动,叶轮转动的同时带动长条杆转动,使毛刷将石英玻璃管外壁的污垢清理掉。
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叶轮的设置,利用水流的特性带动叶轮旋转,结构简单且巧妙,无需动力部件提供动力,降低了整个装置的成本,适用于工业生产中,具有良好的实用性。
8.所述叶轮轮毂两端面上均开设有卡接槽,各长条杆一端头卡接在叶轮轮毂对应的卡接槽内,另一端头为自由端。卡接槽的设置使得长条杆便于拆卸更换。
9.所述叶轮的叶片形状为平板叶片或圆弧叶片。
10.所述桶状壳体内壁上喷涂有二氧化钛。
11.所述轻质内套筒、轻质外套筒、轻质滚珠以及叶轮均为塑料部件。采用塑料部件能
够避免石英玻璃管承受过大的压力而破裂。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3.图中:1桶状壳体,2密封法兰,3污水进口,4污水出口,5石英玻璃管, 6轻质内套筒,7轻质外套筒,8轻质滚珠,9叶轮,901轮毂,10 长条杆,11毛刷,12卡接槽。
具体实施方式
14.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地描述说明。
15.如图1所示,为一种自清理的光催化杀菌器,包括有水平放置的桶状壳体1,桶状壳体1开口处设置有密封法兰2,桶状壳体1一端下侧外壁上设置有污水进口3,桶状壳体1另一端上侧外壁上设置有污水出口4,桶状壳体1内水平设置有与桶状壳体1同轴的石英玻璃管5,位于污水进口3与污水出口4之间的石英玻璃管5上套接有轻质内套筒6,轻质内套筒6外间隙设置有同轴的轻质外套筒 7,位于轻质内套筒6与轻质外套筒7之间的间隙设置有若干轻质滚珠8,轻质外套筒7的外圆面上套接有叶轮9,叶轮9轮毂901两端面均连接有水平设置的长条杆10,长条杆10的长度方向与石英玻璃管5的长度方向一致,朝向石英玻璃管5一侧的长条杆10表面上设置有毛刷11,毛刷11自由端抵触在石英玻璃管5外表面上。叶轮9轮毂901两端面上均开设有卡接槽12,各长条杆10一端头卡接在叶轮9轮毂901对应的卡接槽12内,另一端头为自由端。卡接槽12 的设置使得长条杆10便于拆卸更换。叶轮9的叶片形状为平板叶片或圆弧叶片。桶状壳体1内壁上喷涂有二氧化钛。轻质内套筒6、轻质外套筒7、轻质滚珠8 以及叶轮9均为塑料部件。采用塑料部件能够避免石英玻璃管5承受过大的压力而破裂。
16.工作时,当污水从污水进口3处进入到桶状壳体1内,沿桶状壳体1轴线方向向污水出口4处流动,在流动过程中,会带动设置在污水进口3与污水出口4之间石英玻璃管5上的叶轮9转动,叶轮9转动的同时带动长条杆10转动,使毛刷11将石英玻璃管5外壁的污垢清理掉。
17.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所公开的技术内容,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可以对其中的一些技术特征作出一些替换和变形,这些替换和变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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