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除尘用的升降装置及除尘装置及输送带及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512384发布日期:2021-06-18 16:28阅读:48来源:国知局
一种除尘用的升降装置及除尘装置及输送带及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除尘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除尘用的升降装置。



背景技术:

煤、焦碳、石灰、铝粉等物料都是工业制造所需的原料,使用时往往会采用皮带输送大量的物料,在传送过程中往往会扬起很多灰尘,需要依靠专用的吸尘设备进行吸尘处理,由于现有的吸尘设备位于传送的物料上方,容易吸附扬尘,但与皮带传送机靠的很近,在进行内部检修或需要堵塞清理时没有更多的空间进行操作,因此需要一种能够抬高吸尘设备的装置是很重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除尘用的升降装置,以解决现有吸尘设备与皮带输送机靠的很近,并没有多余空间进行检修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采用以下方案:

一种除尘用的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柱体,所述第一柱体为横向设置;

第二柱体,所述第二柱体与所述第一柱体相连,所述第二柱体为竖向垂直设置在所述第一柱体的上方;

第三柱体,所述第三柱体与所述第二柱体相连,并且设置在所述第二柱体的顶部,所述第三柱体为横向设置,所述第三柱体的上方设有除尘设备;

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设置在所述第一柱体的底部,所述升降机构具有

齿条,所述齿条设置在所述第一柱体的底部;

轴承座,所述轴承座设置在所述第一柱体的下方;及

齿轮,所述齿轮设置在所述轴承座中,所述齿轮与所述齿条相互啮合设置。

优选地,所述第二柱体设置在所述第一柱体上有三个,

优选地,所述第二柱体分别位于第一柱体的左端、中间与右端的上方。

优选地,所述第一柱体与所述第三柱体互相平行。

优选地,所述第一柱体与所述第三柱体的长度相同。

优选地,所述第一柱体为长条状。

优选地,所述第三柱体为长条状。

优选地,所述第二柱体为长条状。

优选地,所述第一柱体与所述第三柱体为前后对称设置。

优选地,所述第一柱体与所述第三柱体的中间设有第四柱体。

优选地,所述第四柱体分别位于第一柱体的左端与右端。

优选地,所述第四柱体分别位于第三柱体的左端与右端。

优选地,所述第四柱体为长条状。

优选地,所述第四柱体与所述第二柱体的长度相同。

优选地,所述第四柱体与所述第二柱体互相垂直设置。

优选地,所述第四柱体为纵杆,所述纵杆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第一柱体为底杆,所述底杆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第二柱体为竖杆,所述竖杆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第三柱体为顶杆,所述顶杆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第三柱体与所述第一柱体之间设有第五柱体。

优选地,所述第五柱体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二柱体的下端,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三柱体。

优选地,所述第五柱体与所述第二柱体的夹角为45°。

优选地,所述第五柱体交错设置有四个。

优选地,所述第五柱体交错设置呈“m”形。

优选地,所述第五柱体为斜杆,所述斜杆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齿条、所述轴承座与所述齿轮位于所述第一柱体的下端有四组。

优选地,所述轴承座的右侧设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连接所述齿轮。

优选地,所述轴承座的后方设有稳定座,所述稳定座的上方设有固定块。

优选地,所述固定块中设有支撑轮。

优选地,所述支撑轮的外圈设有半圆形的缺口,所述齿条的后部为圆弧形,所述缺口与所述齿条的后部相贴合。

一种除尘装置,其中,所述一种除尘装置包括如上述中任一项所述的除尘用的升降装置。

一种输送带,其中,所述输送带包括上述所述的一种除尘装置。

一种输送装置,其中,所述输送装置包括上述所述的一种输送带。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除尘用的升降装置,通过将除尘设备安装在第三柱体的上方,依靠第二柱体、第四柱体与斜杆支撑,再通过plc控制电动机并转动齿轮,驱动齿条移动,使除尘设备实现升降,有多余空间空出可进行检修与堵塞清理;本实用新型获得了可升降调节高度、方便检修与堵塞清理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装有除尘设备的正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升降机构的示意图。

1、第一柱体2、第二柱体3、第三柱体

4、第五柱体5、第四柱体6、除尘设备

7、升降机构71、电动机72、轴承座

73、齿轮74、稳定座75、固定块

76、支撑轮77、齿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中”“上”、“下”、“左”、“右”、“内”、“外”、“顶”、“底”、“侧”、“竖直”、“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出于简明和说明的目的,实施例的原理主要通过参考例子来描述。在以下描述中,很多具体细节被提出用以提供对实施例的彻底理解。然而明显的是。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这些实施例在实践中可以不限于这些具体细节。在一些实例中,没有详细地描述公知方法和结构,以避免无必要地使这些实施例变得难以理解。另外,所有实施例可以互相结合使用。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除尘用的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柱体1、第二柱体2、第三柱体3与升降机构7,第一柱体1为横向设置;第二柱体2与第一柱体1相连,第二柱体2为竖向垂直设置在第一柱体1的上方;第三柱体3与第二柱体2相连,并且设置在第二柱体2的顶部,第三柱体3为横向设置,第三柱体3的上方设有除尘设备6;升降机构7设置在第一柱体1的底部;如图4所示,升降机构7具有齿条77、轴承座72、及齿轮73,齿条77设置在第一柱体1的底部;轴承座72设置在第一柱体1的下方;齿轮73设置在轴承座72中,齿轮73与齿条77相互啮合设置。

具体地,第二柱体2设置在第一柱体1上有三个,

具体地,第二柱体2分别位于第一柱体1的左端、中间与右端的上方。

具体地,第一柱体1与第三柱体3互相平行。

具体地,第一柱体1与第三柱体3的长度相同。

具体地,第一柱体1为长条状。

具体地,第三柱体3为长条状。

具体地,第二柱体2为长条状。

具体地,第一柱体1与第三柱体3为前后对称设置。

具体地,第一柱体1与第三柱体3的中间设有第四柱体5。

具体地,第四柱体5分别位于第一柱体1的左端与右端。

具体地,第四柱体5分别位于第三柱体3的左端与右端。

具体地,第四柱体5为长条状。

具体地,第四柱体5与第二柱体2的长度相同。

具体地,第四柱体5与第二柱体2互相垂直设置。

具体地,第四柱体5为纵杆,纵杆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具体地,第一柱体1为底杆,底杆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具体地,第二柱体2为竖杆,竖杆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具体地,第三柱体3为顶杆,顶杆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具体地,第三柱体3与第一柱体1之间设有第五柱体4。

具体地,第五柱体4的一端连接第二柱体2的下端,另一端连接第三柱体3。

具体地,第五柱体4与第二柱体2的夹角为45°。

具体地,第五柱体4交错设置有四个。

具体地,第五柱体4交错设置呈“m”形。

具体地,第五柱体4为斜杆,斜杆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具体地,齿条77、轴承座72与齿轮73位于第一柱体1的下端有四组。

具体地,轴承座72的右侧设有电动机71,电动机71连接齿轮73。

具体地,轴承座72的后方设有稳定座74,稳定座74的上方设有固定块75。

具体地,固定块75中设有支撑轮76。

具体地,支撑轮76的外圈设有半圆形的缺口,齿条77的后部为圆弧形,缺口与齿条77的后部相贴合。

一种除尘装置,其中,一种除尘装置包括如上述中任一项的除尘用的升降装置。

一种输送带,其中,输送带包括上述的一种除尘装置。

一种输送装置,其中,输送装置包括上述的一种输送带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除尘用的升降装置,通过将除尘设备6安装在第三柱体3的上方,依靠第二柱体2、第四柱体5与斜杆4支撑,再通过plc控制电动机71并转动齿轮73,驱动齿条77移动,使除尘设备6实现升降,有多余空间空出可进行检修与堵塞清理,并且本装置可根据扬尘的扬起量进行调节高度,扬尘量小可调低点,扬尘量大可调高点进行大范围的吸尘,调节稳定简便,保护环境;本实用新型采用齿轮传动比传统的液压方式更加方便、快捷;本实用新型获得了可升降调节高度、方便检修与维护的优点。

尽管上面对本实用新型说明性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以便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不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的范围,对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只要各种变化只要在所附的权利要求限定和确定的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内,一切利用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实用新型创造均在保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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