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垃圾发酵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168712发布日期:2021-08-06 13:05阅读:57来源:国知局
一种垃圾发酵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处理领域,特别是涉及垃圾发酵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餐厨垃圾是一种固液混合的垃圾。传统的餐厨垃圾处理系统一般包括发酵装置,但这种发酵装置体积较小,无法进行大规模的垃圾发酵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提供一种垃圾发酵处理系统,可用于大规模的垃圾发酵处理。

一种垃圾发酵处理系统,包括:

初级发酵系统,所述初级发酵系统包括阵列排布的多个初级发酵装置,

第一输送分配线,所述第一输送分配线包括第一主管线以及与第一主管线相连的多个第一支管线,每个第一支管线对应一个所述初级发酵装置,每个第一支管线上设置有排料阀,每个第一支管线朝向下方对应的初级发酵装置的入口,所述初级发酵装置的入口处设置有进料阀,所述初级发酵装置的底部设置有称重机构,

第一收集输送线,所述第一收集输送线包括第一主输送线以及与第一主输送线相连的多个第一分支输送线,每个第一分支输送线对应一个初级发酵装置,每个第一分支输送线的一端设置在对应的初级发酵装置的出口的下方,

加料仓,所述加料仓设置在所述初级发酵系统的一侧,所述加料仓的入料口设置在所述第一主输送线的一端的下方,

第二输送分配线,所述第二输送分配线包括第二主管线以及与第二主管线相连的多个第二支管线,所述第二主管线的一端设置在所述加料仓的出料口的下方,

次级发酵系统,所述次级发酵系统包括阵列排布的多个次级发酵装置,每个第二支管线对应一个所述次级发酵装置,每个第二支管线上设置有排料阀,每个第二支管线朝向下方对应的次级发酵装置的入口,所述次级发酵装置的底部设置有称重机构,

第二收集输送线,所述第二收集输送线包括第二主输送线以及与第二主输送线相连的多个第二分支输送线,每个第二分支输送线对应一个次级发酵装置,每个第二分支输送线的一端设置在对应的次级发酵装置的出口的下方,

筛分机,所述第二收集输送线的第二主输送线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筛分机的入料口的上方,所述筛分机具有第一出料口和第二出料口,

第一出料输送线,所述第一出料输送线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一出料口的下方,

第二出料输送线,所述第二出料输送线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二出料口的下方,

废气处理系统,所述废气处理系统设置在所述初级发酵系统和次级发酵系统之间,所述废气处理系统包括废气收集装置和废气处理装置,所述废气收集装置分别与各个初级发酵装置以及各个次级发酵装置相连,所述废气收集装置与所述废气处理装置相连。

上述系统通过初级发酵系统、第一输送分配线、第一收集输送线、加料仓、第二输送分配线、次级发酵系统、第二收集输送线、筛分机、第一出料输送线、第二出料输送线以及废气处理系统构建了一个大型的立体的发酵系统,该系统适合大规模的垃圾发酵处理。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次级发酵装置包括发酵罐,所述发酵罐内设置有加热板,所述发酵罐内还设置有搅拌机构以及曝气管,所述发酵罐的顶部设置有入口,所述发酵罐的底部设置有出口,所述出口处设置有闸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废气收集装置包括多个废气收集支管和废气收集主管,所述多个废气收集支管分别与所述废气收集主管连通,各个废气收集支管分别与对应的初级发酵装置以及次级发酵装置相连,所述废气收集主管与所述废气处理装置相连,所述废气收集装置还包括抽气机构,所述抽气机构用于通过各个废气收集支管将废气抽取并排入废气收集主管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废气处理装置包括依次串联的酸洗吸收塔、水洗吸收塔、碱洗吸收塔以及光氧催化处理装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废气收集装置还包括与所述废气收集主管相连的多个前端支管,所述固液分离装置的上方、固体输送线的上方、粉碎装置的上方、挤压装置的上方分别设置有所述前端支管,所述抽气机构还用于通过各个前端支管将废气抽取并排入废气收集主管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垃圾发酵处理系统的示意图。

其中:

107、第一输送分配线108、初级发酵装置109、废气收集装置110、酸洗吸收塔111、碱洗吸收塔112、光氧催化处理装置113、第一收集输送线114、加料仓115、第二输送分配线116、次级发酵装置117、第二收集输送线118、筛分机119、送料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是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垃圾发酵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初级发酵系统、第一输送分配线、第一收集输送线、加料仓、第二输送分配线、次级发酵系统、第二收集输送线、筛分机、第一出料输送线、第二出料输送线以及废气处理系统。

所述第一输送分配线107包括第一主管线以及与第一主管线相连的多个第一支管线。需要发酵的垃圾可通过上述第一输送分配线107运往后续的初级发酵系统。

其中,第一输送分配线107可采用现有的各种物料输送线,例如,无轴蛟龙式的输送线,皮带输送线等。

所述初级发酵系统包括阵列排布的多个初级发酵装置108,每个第一支管线对应一个所述初级发酵装置108,每个第一支管线上设置有排料阀,每个第一支管线朝向下方对应的初级发酵装置108的入口,所述初级发酵装置108的入口处设置有进料阀,所述初级发酵装置108的底部设置有称重机构。称重机构用于获取该初级发酵装置108内的垃圾的重量。

当一个初级发酵装置108内的垃圾达到一定重量后,对应的第一支管线上的排料阀关闭,该初级发酵装置108上的进料阀也关闭。这样就不再向该初级发酵装置108供料。

所述第一收集输送线113包括第一主输送线以及与第一主输送线相连的多个第一分支输送线,每个第一分支输送线对应一个初级发酵装置108,每个第一分支输送线的一端设置在对应的初级发酵装置108的出口的下方。

其中,第一收集输送线113可采用现有的各种物料输送线,例如,无轴蛟龙式的输送线,皮带输送线等。

所述加料仓114设置在所述初级发酵系统的一侧,所述加料仓114的入料口设置在所述第一主输送线的一端的下方。

加料仓114的设置是为了为初级发酵后的垃圾内添加需要的辅料,以便于后期进行二次发酵。也就是,垃圾经初级发酵装置108发酵后,进入加料仓114内,然后向加料仓114内放入辅料,辅料混同这些垃圾一同送往下游侧的次级发酵系统。

进一步的是,还可设置用于向所述加料仓114送料的送料装置119。送料装置119可为皮带送料装置119等。送料装置119用于自动向所述加料仓114输送上述辅料。加料仓114的顶部可设置网板,送料装置119可将辅料借由网板送入加料仓114内部。加料仓114内部可设置搅拌装置,以使辅料与垃圾混合均匀。

所述第二输送分配线115包括第二主管线以及与第二主管线相连的多个第二支管线,所述第二主管线的一端设置在所述加料仓114的出料口的下方。

其中,第二输送分配线115可采用现有的各种物料输送线,例如,无轴蛟龙式的输送线,皮带输送线等。

所述次级发酵系统包括阵列排布的多个次级发酵装置116,每个第二支管线对应一个所述次级发酵装置116,每个第二支管线上设置有排料阀,每个第二支管线朝向下方对应的次级发酵装置116的入口,所述次级发酵装置116的底部设置有称重机构。上述称重机构用于获取对应的次级发酵装置116内部的垃圾的重量。

当一个次级发酵装置116内部的垃圾重量达到一定值后,对应的第二支管线的排料阀关闭,这样就不再向该次级发酵装置116内输送垃圾。

所述第二收集输送线117包括第二主输送线以及与第二主输送线相连的多个第二分支输送线,每个第二分支输送线对应一个次级发酵装置116,每个第二分支输送线的一端设置在对应的次级发酵装置116的出口的下方。

其中,第二收集输送线117可采用现有的各种物料输送线,例如,无轴蛟龙式的输送线,皮带输送线等。

上述第二收集输送线117用于将各个次级发酵装置116内的垃圾收集后输送到下游侧的筛分机118内。

具体的,所述第二收集输送线117的第二主输送线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筛分机118的入料口的上方,所述筛分机118具有第一出料口和第二出料口。

所述第一出料输送线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一出料口的下方。所述第二出料输送线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二出料口的下方。

通过上述方式可将垃圾按照不同粒径进行分类出料。方便后续的运输和处理。

所述废气处理系统设置在所述初级发酵系统和次级发酵系统之间,所述废气处理系统包括废气收集装置109和废气处理装置,所述废气收集装置109分别与各个初级发酵装置108以及各个次级发酵装置116相连,所述废气收集装置109与所述废气处理装置相连。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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