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514562发布日期:2022-01-15 09:41阅读:53来源:国知局
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的制作方法
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水产养殖技术领域,具体涉及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


背景技术:

2.一般情况下,在集约化水产养殖的过程中,养殖水质下降是生产中主要制约因素,水体中的氨态氮、亚硝酸盐等有害污染物难以持续持续有效处理,以至于影响产业发展。鱼菜共生的养殖系统是一种相对较先进的技术,但是蔬菜的净化能力有限,大部分污染物还是依赖于微生物进行净化处理,而微生物系统在转化及脱氮过程中容易受到碳源、底物浓度、温度、载体及老化等因素影响,难以维持稳定运行一旦微生物系统出现问题,难以迅速恢复,造成养殖生产损失。而微生物系统的运行与养殖生产也会有时间衔接问题,无法保持养殖与净化协同进行。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微粒基质快速吸附及转移处理养殖尾水中的有害物质的技术解决养殖水污染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方法简单设计合理的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
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5.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包括养殖槽,用于供所述养殖槽中的尾水依次通过的搅拌吸附槽、沉淀槽、基质发酵桶、基质曝气桶,以及用于滤出固体基质的基质滤水架。
6.如上所述的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还包括用于供所述沉淀槽中的尾水回流至所述养殖槽中的回水装置。
7.如上所述的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所述回水装置包括连通所述沉淀槽和所述养殖槽的回水管道,以及微滤机,所述微滤机与所述回水管道连通并用于对从所述沉淀槽流出的尾水进行过滤后排放至所述养殖槽中。
8.如上所述的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所述回水装置包括连通所述沉淀槽和所述养殖槽的回水管道,以及设于所述回水管道上的无土种植槽。
9.如上所述的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所述微滤机与所述基质发酵桶之间设有混合物管道,所述微滤机过滤出的沉淀泥水混合物通过所述混合物管道排放至所述基质发酵桶中。
10.如上所述的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所述沉淀槽与所述搅拌吸附槽之间设有供所述沉淀槽底部基质回流至所述搅拌吸附槽底部的第一回流管。
11.如上所述的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所述基质曝气桶与所述搅拌吸附槽之间设有供所述基质曝气桶底部基质回流至所述搅拌吸附槽底部的第二回流管。
12.如上所述的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搅拌吸附槽连通以
用于往所述搅拌吸附槽内添加吸附基质的添加通道。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如下优点:
1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养殖槽中的尾水依次通过搅拌吸附槽、沉淀槽、基质发酵桶、基质曝气桶和基质滤水架,将养殖槽中带有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尾水流入搅拌吸附槽,经过与具有吸附功能的无机或有机或组合的微粒基质充分混合接触并持续一定时间后进入沉淀槽,使水体中的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转移到固体基质中。基质经过发酵槽的厌氧发酵及基质曝气槽的曝气氧化促使固体基质完成脱氮过程。这样就能将水体中的污染物转移到固体基质中,而固体基质可以加入到种植槽中为植物提供养分。根据养殖槽中水体的情况,当水体情况符合养殖标准时,无需排放尾水,当水体情况不符合养殖标准时,尾水排放,直至通过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进行污染物转移到固体基质中,无需持续提供尾水,来维持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中生态平衡,能够提高与各养殖阶段的适用程度,衔接养殖时间,有利于鱼塘的连续生产。
【附图说明】
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6.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布局示意图一;
17.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具有微滤机的布局示意图;
18.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具有无土种植槽的布局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9.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0.当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及“第一”“第二”等序数词时,除非根据上下文其确实表达顺序之意,应当理解为仅仅是起区分之用。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2.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包括养殖槽1,用于供所述养殖槽1中的尾水依次通过的搅拌吸附槽2、沉淀槽3、基质发酵桶4、基质曝气桶5,以及用于滤出固体基质的基质滤水架6。
23.养殖槽中的尾水依次通过搅拌吸附槽、沉淀槽、基质发酵桶、基质曝气桶和基质滤水架,将养殖槽中带有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尾水流入搅拌吸附槽,经过与具有吸附功能的无机或有机或组合的微粒基质充分混合接触并持续一定时间后进入沉淀槽,使水体中
的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转移到固体基质中。基质经过发酵槽的厌氧发酵及基质曝气槽的曝气氧化促使固体基质完成脱氮过程。这样就能将水体中的污染物转移到固体基质中,而固体基质可以加入到种植槽中为植物提供养分,不但处理固体基质的量远低于水体量,显著降低了养殖水体净化的难度,而且固体基质转变成种植物的基质,使传统的水体流动净化转变成固体流动净化。根据养殖槽中水体的情况,当水体情况符合养殖标准时,无需排放尾水,当水体情况不符合养殖标准时,尾水排放,直至通过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进行污染物转移到固体基质中,无需持续提供尾水,来维持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中生态平衡,能够提高与各养殖阶段的适用程度,衔接养殖时间,有利于鱼塘的连续生产。
24.本实施例中,养殖槽的直径为6米,容积为30m3,搅拌吸附槽的规格为直径1.2m
×
高2.5m,沉淀槽的规格为直径1.5m
×
高1.8m,基质发酵桶的规格为直径0.8m
×
高2m,基质曝气桶的规格为直径0.8m
×
高2m。通过控制尾水的流速,使得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在1小时~2小时内循环一次。
25.进一步地,作为本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而非限定,还包括用于供所述沉淀槽3中的尾水回流至所述养殖槽1中的回水装置8。回水装置能够使沉淀槽中的尾水回流养殖槽中,达到水体循环的效果。
26.进一步地,作为本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而非限定,所述回水装置8包括连通所述沉淀槽3和所述养殖槽1的回水管道81,以及微滤机82,所述微滤机82与所述回水管道81连通并用于对从所述沉淀槽3流出的尾水进行过滤后排放至所述养殖槽1中。
27.进一步地,作为本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而非限定,所述回水装置8包括连通所述沉淀槽3和所述养殖槽1的回水管道81,以及设于所述回水管道81上的无土种植槽83。
28.进一步地,作为本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而非限定,所述微滤机82与所述基质发酵桶4之间设有混合物管道9,所述微滤机82过滤出的沉淀泥水混合物通过所述混合物管道9排放至所述基质发酵桶4中。
29.进一步地,作为本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而非限定,所述沉淀槽3与所述搅拌吸附槽2之间设有供所述沉淀槽3底部基质回流至所述搅拌吸附槽2底部的第一回流管91。
30.进一步地,作为本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而非限定,所述基质曝气桶5与所述搅拌吸附槽2之间设有供所述基质曝气桶5底部基质回流至所述搅拌吸附槽2底部的第二回流管92。
31.第一回流管和第二回流管使搅拌吸附槽、沉淀槽、基质发酵槽、基质曝气槽的组合维持了微生物净化功能。
32.进一步地,作为本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而非限定,还包括与所述搅拌吸附槽2连通以用于往所述搅拌吸附槽2内添加吸附基质的添加通道93。
33.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如下:
34.养殖槽中的尾水依次通过搅拌吸附槽、沉淀槽、基质发酵桶、基质曝气桶和基质滤水架,将养殖槽中带有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尾水流入搅拌吸附槽,经过与具有吸附功能的无机或有机或组合的微粒基质充分混合接触并持续一定时间后进入沉淀槽,使水体中的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转移到固体基质中。基质经过发酵槽的厌氧发酵及基质曝气槽的曝气氧化促使固体基质完成脱氮过程。根据养殖槽中水体的情况,当水体情况符合养殖
标准时,无需排放尾水,当水体情况不符合养殖标准时,尾水排放,直至通过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进行污染物转移到固体基质中,无需持续提供尾水,来维持集约化水产基质吸附净化水体系统中生态平衡,能够提高与各养殖阶段的适用程度,衔接养殖时间,有利于鱼塘的连续生产。
35.如上是结合具体内容提供的实施方式,并不认定本技术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凡与本技术的方法结构等近似雷同,或是对于本技术构思前提下做出若干技术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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