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半开管导流叶片式气液预分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9170阅读:977来源:国知局
一种半开管导流叶片式气液预分离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重力式气液分离器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半开管导流叶片式气液预分离装置。



背景技术:

在气液分离器设计中,我们常使用重力式分离方法分离在特定温度和压力下的烃流体的气液组分。一般情况下由于分离器是所有设备的最初处理容器,所以分离器的准确设计是非常重要。如果这一处理单元设计不准确,就会形成“瓶颈”效应,造成整套设备处理效率的下降。而重力式分离器的分离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分离装置。分离器入口流体一般是典型的高粘湍流气液混合物。由于流体呈现高粘状态,因此其进入分离器时具有较高的动能。入口预分离装置会通过吸收液体动能突然改变其流动方向,从而使气液分离,该装置主要解决气液分离器入口流体的气液预分离不完全和液体飞溅、破碎后大量形成泡沫的技术问题。针对重力式分离器,目前工程中常用的且成熟的入口装置是半开管式和叶片式两种预分离装置。半开管式预分离装置适用于吸收动能小于2100Pa,叶片式预分离装置(国外叫Schoepentoeter入口装置,为国外专利产品且价格昂贵)适用于吸收动能小于6000Pa。对于入口流体动能2100Pa~6000Pa时,提供出一个高效、紧凑、价格便宜和切实可行的预分离入口装置是急切需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半开管导流叶片式气液预分离装置,降低湍动能,减少液滴破碎,进一步提高分离器的效率。

本实用新型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半开管导流叶片式气液预分离装置,包括半开管,在所述半开管入口处设有多个分流隔板,每个所述分流隔板均贯穿所述半开管,每个所述分流隔板的尾部均与导流叶片相连,每个所述导流叶片均呈V型并带有一定弧度。

进一步,所述分流隔板和导流叶片与所述半开管通过焊接方式连接。

进一步,所述导流叶片等距离排列,呈120度~150度弧角。

进一步,所述导流叶片不等距离排列,呈120度~150度弧角。

进一步,所述半开管入口处与筒体工艺接口通过焊接或连接法兰连接。

进一步,所述导流叶片数量为1~5个。

本实用新型有益的技术效果在于:

该预分离装置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且能够较好的适应流体参数的变化,能够对大量的气、液或固体进行预分离,且对腐蚀介质不敏感。通过分流隔板减小进口流体动力势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液滴粉碎和泡沫的产生,均匀分布下游的除雾设备的气流,压降比较小。具体实际操作时可以通过不同的流体流速和液位高度,选择不同数量导流叶片的节数的入口装置,避免出现流体飞溅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法兰连接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法兰连接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焊接连接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焊接连接的左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导流叶片弧度范围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法兰连接的安装设置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中焊接连接的安装设置示意图;

其中,1-半开管,2-分流隔板,3-导流叶片,4-连接法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图5所示,半开管导流叶片式气液预分离装置与筒体工艺接口通过焊接或连接法兰4连接,该预分离装置包括半开管1,在该半开管1的入口处设有多个分流隔板2,每个分流隔板2均贯穿整个半开管1,在每个分流隔板2的尾部均设有导流叶片3,该导流叶片3角度一般呈V型120度~150度弧角,如图3所示,等距离或不等距离排列,导流叶片数量一般为1~5个。分流隔板和导流叶片与半开管通过焊接方式连接,整个入口装置合为一体,便于整体拆卸安装。分流隔板和导流叶片的具体的节数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工作时,当混合流体进入预分离装置后,通过分流隔板2均匀分流后,流体顺着各自的导流叶片3的弧度流动,由于混合的流体各自组分的密度不同,流动时受到的离心力不同,流动轨迹发生差异,从而将不同的流体分离出来。

由于分流隔板和导流叶片与半开管是直接焊接的,因此能防止流体流动造成的装置变形,同时也避免了不同流道流体之间的回流和串流。

该预分离装置的工作原理如下:气液混合流体通过预分离装置入口处的分流隔板2后,流体将被等分成相应的小流量流体,小流量流体沿切向进入相应的导流叶片3后,沿导流叶片带一定弧度旋转切向流出,因气液各组分密度不同,所受的离心力不同,各组分的运动轨迹不同,密度小的气体向上运动,密度大的液体向下流动,由于旋转速度产生的离心力作用于混合流体,从而增强了气液的分离,最大限度的提高分离效率。同时导流叶片3可以防止泡沫的产生,并减少液滴的粉碎,同时弧角的存在能使离心力作用后的流体快速流出装置,避免产生回流与涡流。根据所要处理量的大小,可以调整分流隔板和导流叶片的数量与外形尺寸。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些仅是举例说明,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做出多种变更或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