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有机过氧化物充分混合的混合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9062阅读:37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有机过氧化物充分混合的混合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混合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有机过氧化物充分混合的混合装置。



背景技术:

混合机是利用机械力和重力等,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物料均匀混合起来的机械设备。在混合的过程中,还可以增加物料接触表面积,以促进化学反应;还能够加速物理变化。常用的混合机分为气体和低粘度液体混合器、中高粘度液体和膏状物混合机械、热塑性物料混合机、粉状与粒状固体物料混合机械四大类。

在现在的有机过氧化物的制备中,需要用到混合机来使不同的物液混合,现有的混合机混合效果不理想,搅拌不均匀,混合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有机过氧化物充分混合的混合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有机过氧化物充分混合的混合装置,包括箱体、箱盖、合页、搭扣、电磁阀和出料口,所述箱体顶部设置有若干个箱盖,所述箱体底部设置有电磁阀和出料口,所述箱盖一侧设置有合页,所述合页另一端与箱体顶部连接,所述箱盖另一侧设置有搭扣,所述箱盖下方设置有下料漏斗,所述箱体内部设置有叶轮,所述叶轮下方设置有电磁阀。

优选的,所述下料漏斗底部设置有n型开口,所述下料漏斗靠近顶部设置有若干根固定杆,所述固定杆固定在下料漏斗的内壁,所述固定杆交叉部固定 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中部穿过一根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一端设置有与下料漏斗底部开口对应的堵块,所述连接杆另一端连接有卡块。

优选的,所述卡块两端侧壁的中部设置有卡槽,所述卡块顶面设置有长杆,所述长杆另一端连接有把手,所述固定块由若干块固定板组成,所述固定板为圆柱状,所述固定板中部开有与卡槽对应的通槽。

优选的,所述叶轮中部设置有传动轴,所述传动轴另一端穿过箱体内壁连接有电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用于有机过氧化物充分混合的混合装置,通过下料漏斗设置的固定块和卡块配合控制堵块打开的大小,控制物液的流速,物液进入箱体内后,电机开始工作,传动轴带动叶轮开始混合,使物液流速可控,混合效果好,物液可以充分混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卡块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固定块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箱体,2、箱盖,3、合页,4、搭扣,5、下料漏斗,6、固定块,61、通槽,62、固定板,7、固定杆,8、卡块,81、卡槽,82、长杆,83、把手,9、连接杆,10、堵块,11、叶轮,12、传动轴,13、电机,14、电磁阀,15、出料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 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有机过氧化物充分混合的混合装置,包括箱体1、箱盖2、合页3、搭扣4、电磁阀14和出料口15,所述箱体1顶部设置有若干个箱盖2,所述箱体1底部设置有电磁阀14和出料口15,所述箱盖2一侧设置有合页3,所述合页3另一端与箱体1顶部连接,所述箱盖2另一侧设置有搭扣4,所述箱盖2下方为箱体投料口,所述箱盖2下方设置有下料漏斗5,所述箱体1内部设置有叶轮11,所述叶轮11用于搅拌需要混合的物液,所述叶轮11下方设置有电磁阀14,所述下料漏斗5底部设置有n型开口,所述下料漏斗5靠近顶部设置有若干根固定杆7,所述固定杆7固定在下料漏斗5的内壁,所述固定杆7交叉部固定有固定块6,所述固定块6中部穿过一根连接杆9,所述连接杆9一端设置有与下料漏斗5底部开口对应的堵块10,通过堵块10打开的大小控制物液的流速,所述连接杆9另一端连接有卡块8,所述卡块8两端侧壁的中部设置有卡槽81,所述卡块8顶面设置有长杆82,所述长杆82另一端连接有把手83,所述固定块6由若干块固定板62组成,所述固定板62为圆柱状,所述固定板62中部开有与卡槽81对应的通槽61,所述卡块8通过与不同层固定板62的卡持控制堵块10打开大小,所述叶轮11中部设置有传动轴12,所述传动轴12另一端穿过箱体1内壁连接有电机13。

该用于有机过氧化物充分混合的混合装置,通过下料漏斗5设置的固定块6和卡块8各层固定板62的配合控制堵块10打开的大小,控制物液的流速,使物液在进入箱体1的时候就开始按比例混合,物液进入箱体1内后,电机13开始工作,传动轴12带动叶轮11开始混合,使物液流速可控,混合效果好,物 液可以充分混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