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对灭菌灯定时开关的净化工作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06610发布日期:2018-07-10 22:13阅读:3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净化工作台,特别涉及一种对灭菌灯定时开关的净化工作台。



背景技术:

净化工作台是一种提供局部洁净、无菌工作环境的空气净化设备,在食品行业通常用检测食品微生物的辅助设备,也广泛应用于生物实验室、医疗卫生、生物制药等相关行业,对改善工艺条件、保护操作者的身体健康,提高产品质量和成品率均有良好的效果,而目前的净化工作台都是上进风下出风的设计,但这样的上进风设计会引导粒子、菌落等落在洁净工作台上,造成洁净工作台的洁净度下降,且洁净工作台的灭菌灯通常采用手动开关,操作人员在开启或关闭灭菌灯时,灭菌灯散出的紫外线将照射到操作人员,从而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导致现有技术中的洁净工作台的安全性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提高洁净工作台洁净度的一种对灭菌灯定时开关的净化工作台。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对灭菌灯定时开关的净化工作台,包括工作台本体,所述工作台本体内设置有挡板和工作台面,所述挡板的一侧和工作台面的一侧垂直固定连接,使得挡板和工作台面将工作台内部区域分割成L型入风通道和工作区域,所述工作台面上设置有多个通孔,使得进入入风通道内的风能从工作台面的下方吹向工作台面的上方,所述入风通道上方还设置有空气净化装置,工作台本体顶部设置有抽风装置,所述抽风装置位于工作台面正上方,所述工作本体靠近工作台面一侧开设有工作窗口,所述工作区域内好设置有朝向工作台面的照明灯和紫外杀菌灯,还包括与紫外杀菌灯连接的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包括控制紫外杀菌灯开关的控制单元以及与控制单元连接的延时计时器和定时计时器。

进一步的是:所述空气净化装置包括从上至下依次设置的初效过滤器、吹风风机、高效过滤器和层流网。

进一步的是:所述工作台面为不锈钢台面。

进一步的是:还包括设置在工作窗口处的电动玻璃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净化工作台中洁净气流由工作台面的下方吹向工作台面的上方,从而避免了菌落微粒沉降到工作台面上,从而提高了工作台面的洁净程度,且在工作前消毒过程中,可以通过控制模块定时开启紫外灯和控制紫外灯的开启时间,从而保证在紫外灯的开启状态中,操作人员无需靠近洁净工作台,从而保证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附图说明

图1为净化工作台示意图。

图2为工作台面示意图。

图3为控制模块电连接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工作台本体1、挡板2、工作台面3、通孔4、初效过滤器5、吹风风机6、高效过滤器7、层流网8、抽风装置9、紫外杀菌灯10、电动玻璃门1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的一种对灭菌灯定时开关的净化工作台,包括工作台本体1,所述工作台本体1内设置有挡板2和工作台面3,所述挡板2的一侧和工作台面3的一侧垂直固定连接,使得挡板2和工作台面3将工作台内部区域分割成L型入风通道和工作区域,所述工作台面3上设置有多个通孔4,使得进入入风通道内的风能从工作台面3的下方吹向工作台面3的上方,所述入风通道上方还设置有空气净化装置,所述空气净化装置包括从上至下依次设置的初效过滤器5、吹风风机6、高效过滤器7和层流网8,工作台本体1顶部设置有抽风装置9,所述抽风装置9位于工作台面3正上方,所述工作本体靠近工作台面3一侧开设有工作窗口,所述工作区域内好设置有朝向工作台面3的照明灯和紫外杀菌灯10,还包括与紫外杀菌灯10连接的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包括控制紫外杀菌灯10开关的控制单元以及与控制单元连接的延时计时器和定时计时器,在工作前,在延时计时器内设定紫外杀菌灯10的延时开启时间,并在定时计时器内设定紫外杀菌灯10的开启时间,延时计时器在达到设定延迟时间后向控制单元发送信号以通过控制单元控制紫外灭菌灯通电;与此同时,控制芯片中的定时计数器进行计时,定时计数器在达到设定消毒时间后向控制单元发送信号以通过控制单元控制紫外灭菌灯断电,从而实现了紫外灭菌灯的定时开闭,从而避免了紫外灯照射到操作人员身上,对操作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在对净化工作台进行使用时,空气净化装置和抽风装置9同时开启,外部空气通过空气净化装置进入入风通道内,再从工作台面3的下方吹向工作台面3的上方,从抽风装置9处排出,此种风向设计可避免菌落微粒沉降到工作台面3上,从而提高了工作台面3的洁净程度。

在上述基础上,所述工作台面3为不锈钢台面,还包括设置在工作窗口处的电动玻璃门11,所述电动玻璃门11的设置可使得在进行紫外杀菌处理时,可控制电动玻璃门11将工作窗口封闭,从而使得紫外杀菌灯10可在密闭环境下进行杀菌处理,从而提高工作台的洁净度。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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