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76112发布日期:2019-02-15 21:1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空气净化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至少一辅助净化装置,一检测器,一控制器以及具有一出口和一入口,其中所述检测器被设置于所述入口周围,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被分别连通于所述出口和所述入口,所述辅助净化装置位于所述出口和所述入口之间并且被可通断地连接于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所述辅助净化装置被可控制通断地连接于所述控制器,根据所述检测器检测到的空气数据,所述控制器能够控制相应的所述辅助净化装置被同时连通于所述入口和所述出口以使空气经过所述辅助净化装置和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所述辅助净化装置被安装在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和所述出口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所述辅助净化装置被安装在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和所述入口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所述辅助净化装置的数目是多个,至少一所述辅助净化装置被安装在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和所述出口之间,其中所述辅助净化装置被安装在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和所述入口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每一所述辅助净化装置被相互并联,并且每一所述辅助净化装置被串联于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所述辅助净化装置选自组合氢气净化装置、酸性气体净化装置、活性炭过滤装置、颗粒物过滤装置中的一种或多种。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所述空气净化设备进一步包括一辅助净化设备,其中所述辅助净化设备被连通于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被连通于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的所述辅助净化设备是颗粒物过滤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所述空气净化设备进一步包括一气流通道,其中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通过所述气流通道被分别连通于所述入口和所述出口,其中每一所述辅助净化装置被分别并联于所述气流通道的一预设位置以使所述辅助净化装置相互不造成干扰并且每一所述辅助净化装置被可连通地连接于所述气流通道以连通所述入口和所述出口。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所述辅助净化装置选自组合氢气净化装置、酸性气体净化装置、活性炭过滤装置、颗粒物过滤装置中的一种或多种。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所述空气净化设备进一步包括一辅助净化设备,其中所述辅助净化设备被连通于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被连通于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的所述辅助净化设备是颗粒物过滤装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被连通于所述紫外光催化净化主体的所述辅助净化设备是活性炭过滤装置。

14.根据权利要求10至13任一所述的空气净化设备,其中所述空气净化设备进一步包括一报警器,其中所述报警器被可通信地连接于所述检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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