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板结肥料破碎刀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56497发布日期:2019-06-29 02:00阅读:444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板结肥料破碎刀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肥料粉碎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效板结肥料破碎刀具。



背景技术:

长期储存堆放的肥料很容易发生板结,形成块状,且较硬,对后续的生产产生障碍,需要在前期进行破碎,传统技术中的粉碎装置长时间使用后容易发生磨损及变形,如更换则需要对其进行整体更换,增加了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高效板结肥料破碎刀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效板结肥料破碎刀具,包括安装架、转轴和滚筒,所述安装架的数量为两个且对称设置,两个所述安装架相互靠近的一端共同转动连接有至少两个转轴,两个所述转轴均穿过安装架并通过从动齿轮相互连接,其中一个所述转轴上通过平键连接有主动齿轮,所述转轴上过盈配合有滚筒,所述滚筒的外表面周向上贴合有连接层,所述连接层上等距离设置有粉碎片。

优选地,所述粉碎片采用锥形结构。

优选地,所述粉碎片与连接层之间的夹角为110度。

优选地,所述粉碎片的中部开设有通孔。

优选地,相邻的两个所述滚筒上的粉碎片交错设置。

优选地,所述连接层采用金属材质,且连接层与粉碎片采用一体成型结构制成。

优选地,所述连接层和滚筒的外表面上等距离开设有多个螺纹孔,所述连接层通过螺栓安装在螺纹孔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备以下优点:

1、采用了可拆式粉碎片设计,当粉碎片因为长时间使用导致磨损、变形后,可快速拆卸更换,有效的解决了粉碎装置长时间使用后容易发生磨损及变形,如更换则需要对其进行整体更换,增加了成本的问题。

2、采用了粉碎片上开设通孔的设计,从而使得肥料可从通孔内透过,从而降低了粉碎片与肥料的接触面积,增加了压强,且可减少粉碎片的磨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效板结肥料破碎刀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效板结肥料破碎刀具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安装架、2转轴、3轴承、4滚筒、5连接层、6粉碎片、7通孔、8螺栓、9从动齿轮、10主动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至2,一种高效板结肥料破碎刀具,包括安装架1、转轴2和滚筒4,安装架1的数量为两个且对称设置,两个安装架1相互靠近的一端共同转动连接有至少两个转轴2,两个转轴2均穿过安装架1并通过从动齿轮9相互连接,其中一个转轴2上通过平键连接有主动齿轮10,转轴2上过盈配合有滚筒4,滚筒4的外表面周向上贴合有连接层5,连接层5上等距离设置有粉碎片6。

进一步地,粉碎片6采用锥形结构,锥形结构的尖部可以减少与肥料的接触面积,增大压强。

更优选地,粉碎片6与连接层5之间的夹角为110度。

进一步地,粉碎片6的中部开设有通孔7,从而使得肥料可从通孔内透过,从而降低了粉碎片6与肥料的接触面积,增加了压强,且可减少粉碎片6的磨损。

相邻的两个滚筒4上的粉碎片6交错设置,从而减少了缝隙,使得肥料可被有效的粉碎。

更优选地,连接层5采用金属材质,且连接层5与粉碎片6采用一体成型结构制成,一体成型结构便于加工铸造,且物理性能较好。

进一步地,参照图2,连接层5和滚筒4的外表面上等距离开设有多个螺纹孔,连接层5通过螺栓安装在螺纹孔上,螺纹孔的设置可便于连接层5的安装及拆卸更换。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连接层5贴合在滚筒4的外表面,并将两者之间的螺纹孔对其,随后通过螺栓将连接层5固定在滚筒4的外表面,同理,当需要拆卸更换的时候,将螺栓取下即可。

其中将主动齿轮10与外界驱动装置连接,例如,电机的输出轴上套设齿轮,随后通过多个从动齿轮9将力矩传递至每个转轴2,转轴2带动滚筒4和粉碎片6对肥料进行粉碎,且两个从动齿轮9还可实现相邻的两个滚筒4之间相互靠近转动,从而可对肥料进行挤压粉碎。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滑动”、“转动”、“固定”、“设有”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焊接连接,也可以是螺栓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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