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眼影盒的点胶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719135发布日期:2021-04-16 14:47阅读:11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眼影盒的点胶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化妆品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眼影盒的点胶机。


背景技术:

2.现有的眼影盒种类多,内部格数有一格,两格,三格等等,在装配眼影的时候,需要使用点胶机,对与不同规格的眼影盘,需要对点胶机进行调节,调节较为麻烦,或者更换另外一个,比较费时;眼影盘点胶是,大多数是人工操作将眼影盘放置在传输带上,定位不准确,使点胶位置不准确,影响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发明了一种用于眼影盒的点胶机,
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用于眼影盒的点胶机,包括机架,所述的机架上设有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作台上设有若干个定位机构,所述的定位机构上方设有滴胶机构,所述的滴胶机与工作台固定连接,所述的定位机构包括左底座和右底座,所述左底座和右底座对称设置在工作台两侧,所述的左底座上设有立板一,所述的立板一上横向穿设有拉杆,所述的拉杆一端设有夹紧板一,所述的右底座上设有立板二,所述的立板二上横向穿设有固定杆,所述的固定杆端部设有夹紧板二,所述的固定杆上设有均匀排列的圆孔,所述的圆孔内插销设有固定销,所述的滴胶机构包括安装板,所述的安装板上设有均匀排列的通孔,所述的通孔内设有滴胶头,所述的滴胶头上设有凸起,所述的通孔内设有l型槽道,所述的槽道直径与凸起直径相匹配。
5.进一步设置,所述的滴胶头连接有次输送管,所述次输送管末端连接设有主输送管,所述的次输送管上设有阀门,所述的主输送管道末端连接有胶水箱。
6.进一步设置,所述的拉杆上套设有弹簧,所述的弹簧两端分别与立板和夹紧板一固定连接。
7.进一步设置,所述的工作台和机架之间设有传输带。
8.进一步设置,所述的固定杆和安装板上设有刻度。
9.进一步设置,所述的通孔直径至上而下逐渐变小。
10.进一步设置,所述的安装板上设有红外线发射器,所述的夹紧板二上设有接收器,所述的红外线发射器和接收器相匹配。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的有益效果:滴胶机构可以调节,适用不同规格的眼影盘,提高了工作效率;定位机构的设置,使点胶更加精准,提了产品的质量。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本实用新型通孔结构示意图。
14.图3为固定机构示意图。
15.1、机架;2、工作台;3、左底座;4、右底座;5、立板一;6、拉杆;7、夹紧板一;8、立板二;9、固定杆;10、夹紧板二;11、圆孔;12、固定销;13、安装板;14、弹簧;15、l型槽道;16、凸起;17、次输送管;18、主输送管;19、滴胶头。20、通孔;21、l型槽道
具体实施方式
16.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17.参见附图1

3所示,一种用于眼影盒的点胶机,包括机架,所述的机架上设有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作台上设有若干个定位机构,所述的定位机构上方设有滴胶机构,所述的滴胶机与工作台固定连接,所述的定位机构包括左底座和右底座,所述左底座和右底座对称设置在工作台两侧,所述的左底座上设有立板一,所述的立板一上横向穿设有拉杆,拉杆与工作台平行,所述的拉杆一端设有夹紧板一,所述的右底座上设有立板二,所述的立板二上横向穿设有固定杆,固定杆与工作台平行,所述的固定杆端部设有夹紧板二,所述的固定杆上设有均匀排列的圆孔,所述的圆孔内插销设有固定销,所述的滴胶机构包括安装板,所述的安装板上设有均匀排列的通孔,所述的通孔内设有滴胶头,所述的滴胶头上设有凸起,所述的通孔内设有l型槽道,所述的槽道直径与凸起直径相匹配。
18.进一步设置,所述的滴胶头连接有次输送管,所述次输送管末端连接设有主输送管,所述的次输送管上设有阀门,所述的主输送管道末端连接有胶水箱。
19.进一步设置,所述的拉杆上套设有弹簧,所述的弹簧两端分别与立板和夹紧板一固定连接,拉杆可以在立板一上往复运动,通过扔拉动。
20.进一步设置,所述的工作台和机架之间设有传输带。
21.进一步设置,所述的固定杆和安装板上设有刻度,使位置调节更加准确。
22.进一步设置,所述的通孔直径至上而下逐渐变小,最底部的时候卡住滴胶头。
23.进一步设置,所述的安装板上设有红外线发射器,所述的夹紧板二上设有接收器,所述的红外线发射器和接收器相匹配。
24.操作方法,本实用新型还设有外置控制器。首先根据眼影盘的规格,安装滴胶头的数量,可控制滴胶头的距离,将滴胶头上的凸起对准l型槽道上方,放置至底部,转动滴胶头,使凸起卡在l型槽道底部,固定好滴胶头;调节固定杆长度,插在立板上,再用插销固定;拉动拉杆,再把眼影盘放入,松开拉杆,夹紧板一和夹紧板板二将眼影盒固定住,在传输带的作用下,输送眼影盒,红外线发射器与接收器对应上使,滴胶头开始滴胶。
25.可以理解的,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可以对上述技术特点进行自由组合,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凡跟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所做的等同变换与修饰,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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