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改进型建筑垃圾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2.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是指在工程中由于人为或者自然等原因产生的建筑废料,包括废渣土、弃土、淤泥以及弃料等。这些材料对于建筑本身而言是没有任何帮助的,但却是在建筑的过程中产生的物质,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才能够达到理想的工程项目建设,正因为是一个整体的过程,所以其环节的考虑是更重要的
3.本技术在现有技术下进行改进,现有技术中,现有的建筑垃圾在粉碎时常常会出现粉碎不彻底的问题,导致粉碎效率较低,且粉碎过程中筛网容易堵塞影响处理进程。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改进型建筑垃圾处理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改进型建筑垃圾处理装置,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的一侧外壁固定连接有输送箱,所述输送箱内壁转动连接有竖直设置的输送轴,所述输送轴外壁固定连接有螺旋叶片,所述箱体顶部固定连接有进料筒,所述进料筒内壁铰接有对称分布的缓冲板,所述进料筒的下方设有对称分布的粉碎辊,所述粉碎辊内壁固定连接有与箱体转动连接的转轴,所述转轴的下方设有倾斜设置的过滤网,且过滤网与箱体内壁固定连接,所述过滤网底部抵接有橡胶敲击块,所述橡胶敲击块远离过滤网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转板,所述转板内固定连接有与箱体内壁转动连接的固定轴,所述过滤网的下方设有传动轴,且传动轴与箱体转动连接,所述传动轴外壁固定套接有转盘,所述转盘位于转板远离橡胶敲击块的一端下方,所述转盘外壁沿其圆周方向固定连接有多组等距分布的拨动杆,且其中一组拨动杆与转板底部抵接。
7.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所述固定轴靠近转盘的一侧上方设有第一弹簧,所述第一弹簧一端与过滤网固定连接,且第一弹簧另一端与转板固定连接。
8.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两组所述缓冲板相互远离的一侧设有对称分布的伸缩杆,且伸缩杆与进料筒内壁固定连接,两组所述缓冲板相互远离的一侧均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内壁滑动连接有滑块,且滑块与伸缩杆铰接,所述伸缩杆外壁套接有与进料筒内壁固定连接的第二弹簧,且第二弹簧另一端与滑块固定连接。
9.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所述输送箱底部外壁固定安装有第一电机,且第一电机输出轴与输送轴固定连接,所述输送箱靠近箱体的一侧底部固定连接有出料管且出料管与箱体内部相连通,所述出料管位于过滤网的上方,所述输送箱靠近箱体的一侧顶
部固定连接有进料管,所述进料管与进料筒顶部搭接。
10.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所述转轴伸出箱体的一端外壁固定套接有传动齿轮,两组所述传动齿轮相啮合,靠右侧的一组所述转轴伸出箱体的一端外壁固定套接有第一皮带轮,所述传动轴伸出箱体的一端外壁固定套接有第二皮带轮,所述第二皮带轮与第一皮带轮之间通过皮带连接,所述箱体远离传动齿轮的一侧外壁固定安装有第二电机,且第二电机输出轴与转轴固定连接。
11.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2.1、本实用新型中使用时,启动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将建筑垃圾加入至进料筒内,建筑垃圾推动缓冲板转动,缓冲板转动使得滑块移动并使得伸缩杆和第二弹簧收缩,对建筑垃圾进行缓冲,之后建筑垃圾到达两组粉碎辊之间,第二电机输出轴转动带动转轴转动,转轴转动使得传动齿轮转动,两组传动齿轮相啮合使得两组转轴反向转动进而使得两组粉碎辊反向转动,对建筑垃圾进行粉碎处理,粉碎后落至过滤网上进行筛选,较大的建筑垃圾经出料管进入输送箱内,第一电机输出轴转动带动输送轴转动进而带动螺旋叶片转动,使得进入输送轴内的建筑垃圾经螺旋叶片和进料管再次输送至进料筒内进行再次粉碎,实现对建筑垃圾的粉碎处理,使得建筑垃圾粉碎更加彻底,提高了建筑垃圾的粉碎效率。
13.2、本实用新型中在第二电机输出轴转动过程中,第二电机输出轴转动使得转轴转动进而使得第一皮带轮转动,进而通过皮带带动第二皮带轮转动,第二皮带轮转动带动传动轴转动进而使得转盘转动带动拨动杆转动,拨动杆转动带动转板沿着固定轴转动,当拨动杆与转板不接触时,第一弹簧复位,使得转板复位进而带动橡胶敲击块复位对过滤网进行敲击,实现对过滤网进行敲击,便于过滤网的筛选,避免了过滤网堵塞影响处理进程。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改进型建筑垃圾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改进型建筑垃圾处理装置的粉碎辊安装示意图;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图1的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17.图例说明:
18.1-箱体,2-进料筒,3-转轴,4-粉碎辊,5-过滤网,6-转板,7-橡胶敲击块,8-转盘,9-传动轴,10-拨动杆,11-输送箱,12-出料管,13-进料管, 14-缓冲板,15-固定轴,16-输送轴。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
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1.参照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改进型建筑垃圾处理装置,包括箱体1,箱体1的一侧外壁固定连接有输送箱11,输送箱11内壁转动连接有竖直设置的输送轴16,输送轴16外壁固定连接有螺旋叶片,输送箱11底部外壁固定安装有第一电机,且第一电机输出轴与输送轴16固定连接,输送箱11 靠近箱体1的一侧底部固定连接有出料管12且出料管12与箱体1内部相连通,出料管12位于过滤网5的上方,输送箱11靠近箱体1的一侧顶部固定连接有进料管13,进料管13与进料筒2顶部搭接,箱体1顶部固定连接有进料筒2,进料筒2内壁铰接有对称分布的缓冲板14,两组缓冲板14相互远离的一侧设有对称分布的伸缩杆,且伸缩杆与进料筒2内壁固定连接,两组缓冲板14相互远离的一侧均开设有滑槽,滑槽内壁滑动连接有滑块,且滑块与伸缩杆铰接,伸缩杆外壁套接有与进料筒2内壁固定连接的第二弹簧,且第二弹簧另一端与滑块固定连接,进料筒2的下方设有对称分布的粉碎辊4,粉碎辊4内壁固定连接有与箱体1转动连接的转轴3,转轴3伸出箱体1的一端外壁固定套接有传动齿轮,两组传动齿轮相啮合,靠右侧的一组转轴3伸出箱体1的一端外壁固定套接有第一皮带轮,传动轴9伸出箱体1的一端外壁固定套接有第二皮带轮,第二皮带轮与第一皮带轮之间通过皮带连接,箱体1 远离传动齿轮的一侧外壁固定安装有第二电机,且第二电机输出轴与转轴3 固定连接,转轴3的下方设有倾斜设置的过滤网5,且过滤网5与箱体1内壁固定连接,过滤网5的下方设有传动轴9,且传动轴9与箱体1转动连接,传动轴9外壁固定套接有转盘8,转盘8位于转板6远离橡胶敲击块7的一端下方,转盘8外壁沿其圆周方向固定连接有多组等距分布的拨动杆10,且其中一组拨动杆10与转板6底部抵接,过滤网5底部抵接有橡胶敲击块7,橡胶敲击块7远离过滤网5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转板6,转板6内固定连接有与箱体 1内壁转动连接的固定轴15,固定轴15靠近转盘8的一侧上方设有第一弹簧,第一弹簧一端与过滤网5固定连接,且第一弹簧另一端与转板6固定连接。
22.工作原理:
23.本技术中,使用时,启动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将建筑垃圾加入至进料筒2内,建筑垃圾推动缓冲板14转动,缓冲板14转动使得滑块移动并使得伸缩杆和第二弹簧收缩,对建筑垃圾进行缓冲,之后建筑垃圾到达两组粉碎辊4之间,第二电机输出轴转动带动转轴3转动,转轴3转动使得传动齿轮转动,两组传动齿轮相啮合使得两组转轴3反向转动进而使得两组粉碎辊4 反向转动,对建筑垃圾进行粉碎处理,粉碎后落至过滤网5上进行筛选,较大的建筑垃圾经出料管12进入输送箱11内,第一电机输出轴转动带动输送轴16转动进而带动螺旋叶片转动,使得进入输送轴16内的建筑垃圾经螺旋叶片和进料管13再次输送至进料筒2内进行再次粉碎,实现对建筑垃圾的粉碎处理,使得建筑垃圾粉碎更加彻底,提高了建筑垃圾的粉碎效率;
24.本技术中,继上述操作,在第二电机输出轴转动过程中,第二电机输出轴转动使得转轴3转动进而使得第一皮带轮转动,进而通过皮带带动第二皮带轮转动,第二皮带轮转动带动传动轴9转动进而使得转盘8转动带动拨动杆10转动,拨动杆10转动带动转板6沿着固
定轴15转动,当拨动杆10与转板6不接触时,第一弹簧复位,使得转板6复位进而带动橡胶敲击块7复位对过滤网5进行敲击,实现对过滤网5进行敲击,便于过滤网5的筛选,避免了过滤网5堵塞影响处理进程。
25.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