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的煤矿开采设备的,具体地,涉及一种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和煤矿回收系统。
背景技术:
1、随着煤矿开采事业的不断发展,煤矿开采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在煤矿开采过程中,散落在地面的煤灰需要用水进行冲洗,清洗地面产生的含煤废水会经排水渠汇入煤泥沉淀池,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将煤泥从沉淀池挖出,晾干后由人工送至输煤皮带机进行采集重新回收利用。但是,相关技术中的沉淀池由于面积有限,煤泥的自然沉积耗时较长,使沉淀池可处理含煤废水有限,导致对含煤废水中的煤泥进行回收处理的工艺时长过长,回收效率比较低下。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
2、为此,本发明实施例提出一种含煤废水回收系统,该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具有回收效率较高的优点。
3、本发明实施例还提出一种煤矿回收系统,该煤矿回收系统包括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
4、本发明实施例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包括:沉淀池,所述沉淀池包括池体和第一溢流墙,所述池体包括沉淀槽,所述第一溢流墙设在所述沉淀槽中,所述第一溢流墙将所述沉淀槽间隔为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煤泥脱水装置,所述煤泥脱水装置包括第一进料口、第一出料口和第一出水口,所述第一进料口与所述第一凹槽连通,所述第一出水口与所述第二凹槽连通,所述煤泥脱水装置由于对含煤废水进行脱水处理,所述第一出料口与外界连通,以便将脱水煤泥排出。
5、本发明实施例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的不仅通过沉淀池对含煤废水进行沉淀回收,并且利用煤泥脱水装置对沉淀池中的部分含煤废水进行脱水处理,对该一部分含煤废水中的煤泥进行回收。从而大大加快了本发明实施例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对含煤废水中的煤泥的回收效率。
6、由此,本发明实施例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具有回收效率较高的优点。
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煤泥脱水装置包括第一脱水器、第一管路和第二管路,所述第一脱水器包括所述第一进料口、所述第一出料口和所述第一出水口,所述第一管路的一端与所述第一进料口相连,所述第一管路的另一端伸入所述第一凹槽中,以便所述第一脱水器抽吸所述第一凹槽中的含煤废水,所述第二管路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出水口相连,所述第二管路的另一端伸入所述第二凹槽中。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管路包括第一主管路和第一支管路,所述第一支管路为多个,多个所述第一支管路在第一水平方向上间隔开,每个所述第一支管路的一端伸入第一凹槽中,每个所述第一支管路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主管路的一端连通,所述第一主管路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进料口连通。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沉淀池进一步包括:第一泵体和第一导轨,所述第一泵体设在所述第一主管路上,所述第一导轨设在所述池体的岸基上,所述第一导轨的延伸方向与第二水平方向一致,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与所述第一水平方向垂直,所述第一泵体沿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上可移动地与所述第一导轨配合,以使所述第一泵体能够跟随所述第一管体在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上移动。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沉淀池进一步包括:第二溢流墙,所述第二溢流墙设在所述第二凹槽中,以使所述第二溢流墙将所述第二凹槽分隔为第一子槽和第二子槽,且所述第二溢流墙与所述第一溢流墙在第二水平方向上相对设置;
11、所述煤泥脱水装置还包括第二脱水器、第三管路和第四管路,所述第二脱水器包括第二进料口、第二出料口和第二出水口,所述第三管路的一端与所述第二进料口相连,所述第三管路的另一端伸入所述第一子槽中,以便所述第一脱水器抽吸所述第一子槽中的含煤废水,所述第四管路的一端与所述第二出水口相连,所述第二管路的另一端伸入所述第二子槽中。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管路包括第二主管路和第二支管路,所述第二支管路为多个,多个所述第二支管路在第一水平方向上间隔开,每个所述第二支管路的一端伸入第一子槽中,每个所述第二支管路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主管路的一端连通,所述第二主管路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进料口连通,所述第一水平方向与第二水平方向所述垂直。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沉淀池进一步包括:第二泵体和第二导轨,所述第二泵体设在所述第二主管路上,所述第二导轨设在所述池体的岸基上,所述第二导轨的延伸方向与第二水平方向一致,所述第二泵体沿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上可移动地与所述第二导轨配合,以使所述第二泵体能够跟随所述第一管体在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上移动。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含煤废水回收系统进一步包括:运输组件,所述运输组件包括:斗提机,所述斗提机包括进料端和出料端,所述斗提机用于将脱水煤泥从所述进料端提升至所述出料端,所述进料端位于所述出料端下方,所述进料端与所述第一出料口和所述第二出料口配合,以使所述进料端能够接收脱水煤泥;第一传送带,所述第一传送带位于所述沉淀池上方,所述第一传送带的上游侧与所述出料端相配合。
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沉淀池还包括第三出料口,所述第三出料口用于排出所述沉淀池沉淀的煤泥;所述运输组件还包括第二传送带,所述第二传送带的上游侧与所述第三出料口配合,所述第二传送带的下游侧与所述出料端配合。
16、本发明实施例的煤矿回收系统包括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
1.一种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泥脱水装置包括第一脱水器、第一管路和第二管路,所述第一脱水器包括所述第一进料口、所述第一出料口和所述第一出水口,所述第一管路的一端与所述第一进料口相连,所述第一管路的另一端伸入所述第一凹槽中,以便所述第一脱水器抽吸所述第一凹槽中的含煤废水,所述第二管路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出水口相连,所述第二管路的另一端伸入所述第二凹槽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路包括第一主管路和第一支管路,所述第一支管路为多个,多个所述第一支管路在第一水平方向上间隔开,每个所述第一支管路的一端伸入第一凹槽中,每个所述第一支管路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主管路的一端连通,所述第一主管路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进料口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进一步包括:第一泵体和第一导轨,所述第一泵体设在所述第一主管路上,所述第一导轨设在所述池体的岸基上,所述第一导轨的延伸方向与第二水平方向一致,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与所述第一水平方向垂直,所述第一泵体沿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上可移动地与所述第一导轨配合,以使所述第一泵体能够跟随所述第一管体在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上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进一步包括:第二溢流墙,所述第二溢流墙设在所述第二凹槽中,以使所述第二溢流墙将所述第二凹槽分隔为第一子槽和第二子槽,且所述第二溢流墙与所述第一溢流墙在第二水平方向上相对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管路包括第二主管路和第二支管路,所述第二支管路为多个,多个所述第二支管路在第一水平方向上间隔开,每个所述第二支管路的一端伸入第一子槽中,每个所述第二支管路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主管路的一端连通,所述第二主管路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进料口连通,所述第一水平方向与所述第二水平方向垂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进一步包括:第二泵体和第二导轨,所述第二泵体设在所述第二主管路上,所述第二导轨设在所述池体的岸基上,所述第二导轨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一致,所述第二泵体沿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上可移动地与所述第二导轨配合,以使所述第二泵体能够跟随所述第一管体在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上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运输组件,所述运输组件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还包括第三出料口,所述第三出料口用于排出所述沉淀池沉淀的煤泥;
10.一种煤矿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含煤废水回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