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等离子静电净化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等离子静电发生组件和分离式截面多孔集尘板,所述的分离式截面多孔集尘板位于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发生组件的后侧,所述的分离式截面多孔集尘板与等离子静电发生组件中的对电极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净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发生组件包括电晕发生极和与所述的电晕发生极平行分布的对电极,电晕发生极位于两块对电极之间,所述的两块对电极之间为进气通道,所述的分离式截面多孔集尘板位于进气通道截面上,分离式截面多孔集尘板垂直于进气通道或与进气通道成一定角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净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晕发生极后置于所述的对电极。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净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对电极可以板状或圆棒状,圆棒状的对电极的直径大于细丝状电晕发生极的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净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圆棒状的对电极为实心圆棒或空心圆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净化组件,其特征在于分离式截面多孔集尘板的材料为泡沫金属板或金属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净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泡沫金属板材料为泡沫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净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离式截面多孔集尘板由一层及一层以上的泡沫金属板或金属网组成,一层以上的泡沫金属板或金属网合成一体,或者一层以上的泡沫金属或金属网相互分离。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净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晕发生极采用金属细丝或金属螺纹杆结构。
10.空气净化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等离子静电净化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