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煤焦炭生产用振动筛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34674发布日期:2018-06-19 20:13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振动筛,特别涉及一种煤焦炭生产用振动筛。



背景技术:

煤焦炭是烟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加热到950-1050℃,经过干燥、热解、熔融、粘结、固化、收缩等阶段最终制成焦炭,这一过程叫高温炼焦(高温干馏),由高温炼焦得到的焦炭用于高炉冶炼、铸造和气化,炼焦过程中产生的经回收、净化后的焦炉煤气既是高热值的燃料,又是重要的有机合成工业原料,由于烟煤中含有很多粉末,所以烟煤在进行高温炼焦前需要进行筛选,将烟煤粉末筛选出来,而现有的筛选装置效率低下,工序和过程复杂,不适合生产使用,且烟煤粉末在空气中形成煤尘,达到一定浓度就可能爆炸,所以传统的筛选装置不能做到百分百安全,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煤焦炭生产用振动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煤焦炭生产用振动筛,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煤焦炭生产用振动筛,包括底座、主体箱和收取箱,所述底座顶部通过橡胶减震器连接主体箱,所述主体箱内设置有筛板,所述筛板顶部设置有推板,所述主体箱一侧设置有收取箱,所述主体箱另一侧通过连接件连接振动电机且振动电机输出轴连接筛板,所述振动电机上端设置有电动液压缸,所述电动液压缸的输出端连接推板,所述电动液压缸上端设置有抽风机,所述抽风机的出风端口通过通风管道连接主体箱,所述振动电机下端设置有加湿器且加湿器通过安装架安装在主体箱一侧,所述主体箱顶部通过转轴连接箱盖。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底部设置有可制动万向轮。

进一步地,所述主体箱一侧设置有排出口。

进一步地,所述主体箱一侧设置有出料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设置可制动万向轮,便于移动装置,通过设置橡胶减震器,能够减小装置在移动和工作时的振动,打开箱盖,向主体箱内加入烟煤,烟煤落到筛板上,同时会有很多煤尘飘在附近的空气中,通过设置的抽风机,能将煤尘抽到主体箱内,通过设置的振动电机,带动筛板振动,将烟煤中的粉末,震落到主体箱底部,筛选完成后,通过设置的电动液压缸,电动液压缸带动推板运动,将筛板顶部的烟煤从排出口推出,落到收取箱内,通过设置加湿器,向主体箱内输入水雾,水雾与粉末和煤尘结合,落到主体箱底部,从出料口排出,进行回收利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煤焦炭生产用振动筛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可制动万向轮;2、主体箱;3、橡胶减震器;4、出料口;5、收取箱;6、排出口;7、筛板;8、箱盖;9、抽风机;10、挡板;11、电动液压缸;12、振动电机;13、通风管道;14、加湿器;15、安装架;16、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煤焦炭生产用振动筛,包括底座16、主体箱2和收取箱5,所述底座16顶部通过橡胶减震器3连接主体箱2,所述主体箱2内设置有筛板7,所述筛板7顶部设置有推板10,所述主体箱2一侧设置有收取箱5,所述主体箱2另一侧通过连接件连接振动电机12且振动电机12输出轴连接筛板7,所述振动电机12上端设置有电动液压缸11,所述电动液压缸11的输出端连接推板10,所述电动液压缸11上端设置有抽风机9,所述抽风机9的出风端口通过通风管道13连接主体箱2,所述振动电机12下端设置有加湿器14且加湿器14通过安装架安装在主体箱2一侧,所述主体箱2顶部通过转轴连接箱盖8。

其中,所述底座16底部设置有可制动万向轮1。

其中,所述主体箱2一侧设置有排出口6。

其中,所述主体箱2一侧设置有出料口4。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煤焦炭生产用振动筛,工作时,设置可制动万向轮1,便于移动装置,设置橡胶减震器3,能够减小装置在移动和工作时的振动,打开箱盖8,向主体箱2内加入烟煤,烟煤落到筛板7上,同时会有很多煤尘飘在附近的空气中,设置的抽风机9,能将煤尘抽到主体箱2内,设置的振动电机12,带动筛板7振动,将烟煤中的粉末,震落到主体箱2底部,筛选完成后,设置的电动液压缸11带动推板运动,将筛板7顶部的烟煤从排出口6推出,落到收取箱5内,设置加湿器14,向主体箱2内输入水雾,水雾与粉末和煤尘结合,落到主体箱2底部,从出料口4排出,进行回收利用,橡胶减震器3为天津市隆诚减震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抽风机9为东莞市诚亿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生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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