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07415阅读:502来源:国知局
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环保技术领域,特别涉及自动电镀设备机械手。



背景技术:

现代工业中的各种元器件需要进行电镀作业获得需要的电学性能、防护功能或外观性能,现有的电镀作业一般需要人工将待镀工件放置在电镀夹具中,然后再人工将夹具放入电镀槽中进行电镀作业,人工操作速度慢,成本高,并且有些电镀液的腐蚀溶液,尤其是挥发性气体对人体有不可忽略的毒副作用,人们需要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进行自动进料操作,提高工作效率,现有技术的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结构复杂,成本高,并且操作灵活性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针对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操作灵活、性能稳定的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包括电镀提篮和工作机械手,所述电镀提篮为中轴开口的两头收缩锥台回转体,所述工作机械手为可伸缩机械三卡爪,所述工作机械手爪卡在所述电镀提篮的开口,带动所述电镀提篮移动到电镀槽中设定电镀位进行电镀作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工作机械手包括伸缩臂杆、固定盘、连接固定机构、联杆、机械爪、活动销和手型卡爪,所述伸缩臂杆为可上下运动的圆杆,所述固定盘为双台阶同心圆盘,所述伸缩臂杆穿过所述固定盘后的下端固定所述连接固定机构,所述机械爪通过所述活动销一端可转动地固定在所述固定盘的卡槽中,所述机械爪中部与所述联杆活动连接,所述机械爪的另一端设有所述手型卡爪,所述联杆另一端通过所述活动销活动地卡套在所述连接固定机构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手型卡爪的卡口夹角为50°±0.5°。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镀提篮包括篮柱体、圆台篮底、篮颈、篮口和容置工作腔,所述篮柱体为空心圆柱体,所述圆台篮底为设在所述篮柱体下部空心圆台,所述篮口为设在所述篮柱体上部的锥台上的小圆柱开口,所述篮颈为所述篮柱体和所述篮口之间的圆台体,所述容置工作腔为所述电镀提篮的中空内腔,带电镀工件放置在所述容置工作腔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篮柱体靠近所述圆台篮底的下部设有圆孔阵列。

相对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通过伸缩杆及配合的联杆、机械爪,机械爪设手续卡爪,方便卡箍电镀提篮,结构简单,操作灵活,成本低,综合性价比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机械手的结构示意图。

以上各图中,10—电镀提篮;11--篮柱体;12—圆台篮底;13--篮颈;14—篮口;15--工作腔;20--工作机械手;21--伸缩臂杆;22--固定盘;23--连接固定机构;24--联杆;25—机械爪;26--活动销;27--手型卡爪;a--卡口夹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图1-图2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和工作机械手结构示意图,由图可知,该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包括电镀提篮10和工作机械手20,电镀提篮10为中轴开口的两头收缩锥台回转体,工作机械手20为可伸缩机械三卡爪,工作机械手20爪卡在电镀提篮10的开口,带动电镀提篮10移动到电镀槽中设定电镀位进行电镀作业。

工作机械手20包括伸缩臂杆21、固定盘22、连接固定机构23、联杆24、机械爪25、活动销26和手型卡爪27,伸缩臂杆21为可上下运动的圆杆,固定盘22为双台阶同心圆盘,伸缩臂杆21穿过固定盘22后的下端固定连接固定机构23,机械爪25通过活动销26一端可转动地固定在固定盘22的卡槽中,机械爪25中部与联杆24活动连接,机械爪25的另一端设有手型卡爪27,联杆24另一端通过活动销26活动地卡套在连接固定机构23上。手型卡爪27的卡口夹角a为50°±0.5°。

电镀提篮10包括篮柱体11、圆台篮底12、篮颈13、篮口14和容置工作腔15,篮柱体11为空心圆柱体,圆台篮底2为设在篮柱体11下部空心圆台,篮口14为设在篮柱体11上部的锥台上的小圆柱开口,篮颈13为篮柱体11和篮口14之间的圆台体,容置工作腔15为电镀提篮11的中空内腔,带电镀工件放置在容置工作腔15内。

篮柱体11靠近圆台篮底12的下部设有圆孔阵列。

从上面可知,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环保设备的机械手,通过伸缩杆及配合的联杆、机械爪,机械爪设手续卡爪,方便卡箍电镀提篮,结构简单,操作灵活,成本低,综合性价比高。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