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隔器卡瓦防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45013发布日期:2019-09-21 02:14阅读:398来源:国知局
封隔器卡瓦防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试油完井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封隔器卡瓦防砂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超深“三高”油气井完井是西北油田一种常用的试油完井方式,但由于超深“三高”油气井完井时,具有完井管柱下放时间长,入井液比重高、易沉淀,入井液内固相添加剂多等特点。在下放普通完井管柱时,常常会因入井液中固相颗粒多进入完井封隔器锚定卡瓦堵塞其活动通道,造成完井封隔器送至指定坐封位置后无法完成封隔器坐封动作,致使完井封隔器坐封失败。

为此,急需一种可以有效地减少固相颗粒多进入完井封隔器锚定卡瓦的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封隔器卡瓦防砂装置,其可以有效地减少固相颗粒多进入完井封隔器锚定卡瓦,确保完井封隔器送至指定坐封位置后能够完成封隔器的坐封动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内容具体如下:

一种封隔器卡瓦防砂装置,包括定位环、推动环,以及设于所述定位环和推动环之间并分别连接所述定位环和推动环的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

进一步地,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分别卡接所述定位环和推动环。

优选地,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与定位环之间通过第一环形凸台相卡接。

优选地,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与推动环之间通过第二环形凸台相卡接。

进一步地,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的纵截面呈V形。

进一步地,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的材质至少为FFKM或FPM中的一种。

进一步地,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上设有循环孔。

优选地,所述循环孔的数量为若干个,所述循环孔交错地设置在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的封隔器卡瓦防砂装置通过利用高压液体压力通过压力传递至推动环,致使推动环向上运移,从而使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在定位环和向上运动的推动环的作用下膨胀撑开,在锚定卡瓦前形成一道保护层,从而对入井液中的固相颗粒进行阻挡,有效地减少进入完井封隔器的锚定卡瓦之中的固相颗粒。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发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封隔器卡瓦防砂装置较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下: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封隔器卡瓦防砂装置,包括定位环1、推动环3,以及设于所述定位环1和推动环3之间并分别连接所述定位环1和推动环3的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

本发明的封隔器卡瓦防砂装置通过利用高压液体压力通过压力传递至推动环3,致使推动环3向上运移,从而使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在定位环1和向上运动的推动环3的作用下膨胀撑开,在锚定卡瓦前形成一道保护层,从而对入井液中的固相颗粒进行阻挡,有效地减少进入完井封隔器的锚定卡瓦之中的固相颗粒。

为了在定期清洁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时方便地拆装本发明的封隔器卡瓦防砂装置,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分别卡接所述定位环1和推动环3。

为了实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与定位环1之间的卡接,本实施例优选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与定位环1之间通过第一环形凸台(图未示)相卡接。

而为了实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与推动环3之间的卡接,本实施例优选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与推动环3之间通过第二环形凸台(图未示)相卡接。

为了便于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在受到推动环3的推力作用下在推动环3 和定位环1之间膨胀撑开,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的纵截面呈V形。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的材质优选为FPM,即氟橡胶。而氟橡胶可以分为氟碳橡胶、氟硅橡胶、氟化磷腈橡胶三种基本类型。氟橡胶是特种合成弹性体,其主链或侧链上的碳原子上接有电负性极强的氟原子,由于C-F键能大,可达485KJ/mol,而且氟原子共价半径为0.64A,相当于C-C键长的一半,因此氟原子可以把C-C主链很好地屏蔽起来,保证了C-C链的稳定性,使其具有其它橡胶不可比拟的优异性能,如耐油、耐油、耐化学药品性能,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和耐候性、电绝缘性和抗辐射性等。

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的材质还可以为FFKM,即全氟醚橡胶,更适合应用在要求高真空,抗腐蚀,耐温性能好的使用环境之中。

为了便于液体循环,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上设有循环孔2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循环孔21的数量为若干个,所述循环孔21交错地设置在所述固相颗粒弹性阻挡环2上,可以循环入井液的同时还能有效阻挡固相颗粒。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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