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火筒运移机构及采用该机构的井口抢险用引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248641发布日期:2022-06-02 01:08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引火筒运移机构及采用该机构的井口抢险用引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油气田勘探开发作业井控应急装备和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引火筒运移机构及采用该机构的井口抢险用引火装置。


背景技术:

2.引火筒在油气井灭火、抢险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陆地油气田井喷抢险中已有较成熟的应用,但因受海上平台空间有限、甲板面积小、设备布置密集、吊装能力有限等限制,在浅水平台直接推广陆地应用的罩引火筒方法存在很大困难。为此,本实用新型结合海上平台和海上浅水地面井口井喷着火事故的险情特点,提供一种有助于海上油气井井喷着火应急救援的引火筒运移机构及采用该机构的井口抢险用引火装置,以期提高井喷失控着火事故抢险的成功率和降低抢险人员面临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引火筒运移机构及采用该机构的井口抢险用引火装置。
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5.一种引火筒运移机构,包括支撑组件和配重结构,支撑组件包括主支架和辅助支架,主支架的一端设置有用于与引火筒顶部铰接的铰接连接件,主支架的另一端设置所述配重结构;所述辅助支架与主支架连接,辅助支架的一端用于与引火筒连接,辅助支架的另一端用于支撑地面。
6.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铰接连接件呈“u”型,即,该铰接连接件包括两个相互平行的连接臂,两连接臂的尾部与一基座连接为一体,该基座与主支架固定连接(例如焊接),两个连接臂之间的间距要略大于与其配合的引火筒筒壁的外径,以使引火筒能够置于两个连接臂之间,并且在两个连接臂上对称设置有一对螺栓孔,用于与引火筒通过悬挂螺栓实现铰接。
7.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辅助支架呈倒“l”型,包括水平支撑臂和竖直支撑臂,其中,所述水平支撑臂的外端用于连接引火筒,所述水平支撑臂的内端固定连接在所述主支架上,所述竖直支撑臂的顶端固定连接在所述主支架上,竖直支撑臂的底端用于支撑地面。
8.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水平支撑臂外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引火筒的连接结构。
9.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水平支撑臂外端的用于连接引火筒的连接结构采用卡箍结构,该卡箍结构能够卡合形成与所述引火筒形状相适配的紧固圈。
10.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水平支撑臂外端的用于连接引火筒的连接结构还可以采用法兰和螺栓连接结构,即,在水平支撑臂外端和引火筒筒壁上分别焊接有法兰,法兰之间通过螺栓进行连接。
11.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竖直支撑臂底端设置有支撑底座,所述支撑底座垂直于所述竖直支撑臂轴线方向的截面面积大于所述竖直支撑臂本体垂直于其轴线方向的截面
面积,从而在地面上起到良好的稳定支撑作用。
12.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主支架上设置有起吊部,起吊部包括吊环,所述吊环的数量至少为两个且间隔设置在所述主支架上。
13.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配重结构包括配重箱以及设置在配重箱下方的基座板,所述基座板与所述配重箱之间形成可拆卸连接,所述主支架的远离引火筒的一端采用螺栓的形式与所述配重箱形成可拆卸连接。
14.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采用上述运移机构的井口抢险用引火装置,包括上述运移机构和引火筒,在引火筒的顶部的筒壁上对称开设有两个安装孔,运移机构的铰接连接件通过悬挂螺栓与引火筒的安装孔相铰接;在起吊状态下,主支架能在所述配重结构作用下处于水平位置;非起吊状态下的所述主支架、引火筒与水平地面形成三角架式结构,且所述辅助支架底部与水平地面相抵接。
15.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引火筒的下部筒壁上设置有辅助牵引环。
16.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为:
17.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引火筒运移机构及采用该机构的井口抢险用引火装置,本装置结构简单,占地空间小,适合于海上平台和海上浅水地面井口井喷着火事故使用。本实用新型的运移机构与引火筒的顶部能够通过悬挂螺栓进行铰接连接,引火筒分为三种尺寸,顶端连接处结构设计一致,可与运移机构选配使用;运移机构外端连接有配重结构,当与三个不同尺寸的引火筒配用时,选放不同规格的配重块,保证吊装、安装等过程的重心稳定。引火筒的下部筒壁上设置辅助牵引环,使用时连接牵引绳,能够辅助引火筒下放及调节位置。运移机构上还设置有辅助支架,辅助支架与主支架连接,辅助支架的一端用于与引火筒连接,辅助支架的另一端用于支撑地面,整套设备安装好后,通过辅助支架能够起到良好的辅助支撑作用,保证设备稳定。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侧视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示意图。
20.图3为实施例中21-1/4”引火筒结构示意图。
21.图4为实施例中13-5/8”引火筒结构示意图。
22.图5为实施例中11”引火筒结构示意图。
23.其中:1为引火筒,2为悬挂螺栓,3为主支架,4为辅助支架,5为配重结构,6为铰接连接件,8为安装孔,9为辅助牵引环。
24.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以上附图获得其他的相关附图。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26.实施例一
27.参见附图1,一种引火筒运移机构,包括支撑组件和配重结构,支撑组件包括主支
架3和辅助支架4,主支架3的一端设置有用于与引火筒1顶部铰接的铰接连接件6,主支架3的另一端设置所述配重结构5;所述辅助支架4与主支架3连接,辅助支架4的一端用于与引火筒1连接,辅助支架4的另一端用于支撑地面。
28.参见附图2,所述铰接连接件6呈“u”型,即,该铰接连接件包括两个相互平行的连接臂6.1,两连接臂的尾部与一基座6.2连接为一体,该基座6.2与主支架3固定焊接,两个连接臂之间的间距要略大于与其配合的引火筒筒壁的外径,以使引火筒能够置于两个连接臂之间;并且在两个连接臂上对称设置有一对螺栓孔,对应的,在引火筒的顶部筒壁上对称开设有两个安装孔,连接时,通过悬挂螺栓2穿过铰接连接件上的螺栓孔与引火筒上的安装孔,并在悬挂螺栓外端装配锁定螺母,实现引火筒与铰接连接件相铰接。
29.所述辅助支架4呈倒“l”型,包括水平支撑臂4.1和竖直支撑臂4.2,其中,所述水平支撑臂的内端固定连接在所述主支架3上,所述水平支撑臂的外端用于连接引火筒1,水平支撑臂外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引火筒的连接结构,该连接结构可以采用卡箍结构,即该卡箍结构能够卡合形成与所述引火筒形状相适配的紧固圈4.11,或者,还可以采用法兰和螺栓连接结构,即在水平支撑臂外端和引火筒筒壁上分别焊接有法兰,法兰之间通过螺栓进行连接;所述竖直支撑臂4.2的顶端固定连接在所述主支架3上,竖直支撑臂的底端用于支撑地面,进一步的说,竖直支撑臂底端设置有支撑底座4.21,所述支撑底座垂直于所述竖直支撑臂轴线方向的截面面积大于所述竖直支撑臂本体垂直于其轴线方向的截面面积,从而在地面上起到良好的稳定支撑作用。
30.所述配重结构5包括配重箱以及设置在配重箱下方的基座板,所述基座板与所述配重箱之间形成可拆卸连接,所述主支架的远离引火筒的一端采用螺栓的形式与所述配重箱形成可拆卸连接。
31.在所述主支架上设置有起吊部,起吊部优选位于主支架的中间部位,起吊部包括吊环,吊环的数量至少为两个且间隔设置在所述主支架上。
32.实施例二
33.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本实施例提供一种采用上述运移机构的井口抢险用引火装置,包括上述运移机构和引火筒,在引火筒的顶部的筒壁上对称开设有两个安装孔8,运移机构的铰接连接件通过悬挂螺栓与引火筒的安装孔相铰接;在起吊状态下,主支架能在所述配重结构作用下处于水平位置;非起吊状态下的所述主支架、引火筒与水平地面形成三角架式结构,且所述辅助支架底部与水平地面相抵接。
34.进一步的说,在引火筒的下部筒壁上设置有辅助牵引环9,吊装时,将引火筒下端的辅助牵引环连接牵引绞车,在牵引绞车的辅助下,能够稳定的将整套设备的下放,使引火筒罩在目标井口。
35.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引火筒是可更换,具有多种尺寸,依据现场使用场景区分为21-1/4”、13-5/8”和11”,如图3、图4和图5所示,引火筒尺寸统一设计为高10米,引火筒与主支架通过螺栓连接,连接角度可根据作业现场平面度进行调节,各引火筒的外径、内径和壁厚尺寸如下表所述:
36.[0037][0038]
实施例三
[0039]
所述井口抢险用引火装置进行现场作业时,按照下述步骤进行:
[0040]
1)根据事故井口,选择相应尺寸的引火筒,将引火筒与运移机构连接好后,配相应规格的配重块;
[0041]
2)提前计算好吊点,在起吊部连接吊装钢丝绳;
[0042]
3)将整套装置进行试吊装,通过调整配重块与吊装钢丝绳的尺寸,确保整套设备吊装平稳;
[0043]
4)将引火筒下端的辅助牵引环连接牵引绞车;
[0044]
5)下放过程中,在牵引绞车的辅助下,稳定的将整套设备的下放,使引火筒罩在目标井口;吊装过程中,可在主支架上悬挂辅助吊装钢索,作为安全备用绳使用。
[0045]
本文中为部件所编序号本身,例如“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所描述的对象,不具有任何顺序或技术含义。而本技术所说“连接”、“联接”,如无特别说明,均包括直接和间接连接(联接)。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46]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47]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做了示例性的描述,应该说明的是,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核心的情况下,任何简单的变形、修改或者其他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不花费创造性劳动的等同替换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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