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矿井截流堵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矿井截流堵水结构包括触发组件、支撑组件、锁定组件和主骨,所述触发组件包括触发头、触发杆和配重杆,所述触发头与所述触发杆相连接,所述配重杆套设于所述触发杆的外部,所述触发杆能够沿所述配重杆内壁运动,所述主骨与所述配重杆的顶端铰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井截流堵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组件还包括固定盘,所述固定盘设置于所述配重杆的顶部,其边缘与所述主骨铰接,所述固定盘能够与所述触发头的底部相抵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矿井截流堵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骨与所述支撑骨的连接处,两者之一设置有滑动件,两者之另一设置有配合件,以通过所述滑动件和所述配合件实现滑动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矿井截流堵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矿井截流堵水结构还包括第一弹性件,所述固定盘设置有承载槽,所述第一弹性件设置于所述承载槽中,并套设于所述触发杆的外壁,其两端分别与所述承载槽的内底壁和所述触发头的底部相抵接。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矿井截流堵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盘与支撑骨的铰接处和所述固定盘和所述主骨的铰接处均设置有止挡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井截流堵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组件包括底座和按压件,所述底座固定于所述移动盘的内壁,所述配重杆的外壁开设有第一定位孔,所述按压件能够进入所述第一定位孔,以对所述闭合状态进行限位。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矿井截流堵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杆的末端设置有导向部,所述按压件的头端设置有配合部,所述导向部与所述配合部能够抵接,以推动所述按压件向所述底座运动。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矿井截流堵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杆的外壁开设有第二定位孔,所述第二定位孔的位置高于所述第一定位孔的位置,所述触发杆的侧壁设置有多个与所述第二定位孔相适配的配合槽,所述按压件能够进入所述第二定位孔,并与所述配合槽抵接,以对所述开启状态进行限位。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井截流堵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矿井截流堵水结构还包括套管结构和第二弹性件,所述套管结构套设于所述配重杆的外壁,所述第二弹性件位于所述套管结构内部,并套设于所述配重杆外壁,两端分别与所述移动盘的底部和所述套管结构的内底壁相抵接。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井截流堵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骨远离所述触发头的一端设置有挂钩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