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煤层卸压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7716767发布日期:2024-04-23 11:47阅读:11来源:国知局
冲击煤层卸压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井下巷道工程,具体涉及一种冲击煤层卸压方法。


背景技术:

1、由于煤层赋存环境特殊,地质构造复杂,顶板坚硬难以垮落,对工作面安全回采有较大威胁,为了破坏坚硬顶板的连续性降低工作面应力集中效应,有利于工作面回采后顶板及时垮落和充填作业。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的实施例提出一种冲击煤层卸压方法,通过大直径钻孔和爆破钻孔相结合,可以对应力集中区域进行卸压,提高卸压的效果。

2、本发明的实施例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包括:确定应力集中区域;对巷道内对应应力集中区域的巷道部分进行大直径钻孔卸压;对巷道内对应应力集中区域的巷道部分进爆破钻孔。

3、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通过大直径钻孔和爆破钻孔相结合,可以对应力集中区域进行卸压,提高卸压的效果。

4、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巷道内布置拾震器和应力计,拾震器之间的间距为20~30m,应力计之间的间距为20~30m,对巷道周围的岩层进行应力监测和震动监测,对煤层对应地面区域进行监测,确定应力集中区域。

5、在一些实施例中,根据预设的应力监测范围将应力集中区域判定为低应力集中区域或高应力集中区域,

6、当应力集中区域为高应力集中区域时,在工作面的开采方向上,大直径钻孔之间的间距为0.8~0.9m,钻孔深度为35m~50m,

7、当应力集中区域为低应力集中区域时,在工作面的开采方向上,大直径钻孔之间的间距为1.6~1.8m,钻孔深度为25m~35m。

8、在一些实施例中,当工作面面长为大于等于450m时,应力集中区域为低应力集中区域时,设置大直径钻孔深度为25m~30m,当工作面长小于450m时,设置大直径钻孔深度为30m~35m,

9、当工作面面长为大于等于450m时,应力集中区域为高应力集中区域时,设置大直径钻孔深度为35m~40m,当工作面长小于450m时,设置大直径钻孔深度为40m~50m。

10、在一些实施例中,爆破钻孔的延伸方向与大直径钻孔的延伸方向之间具有预设夹角a,a满足0°≤a≤60°,炸药布置在爆破钻孔远离巷道的一端。

11、在一些实施例中,当工作面面长为大于等于450m时,应力集中区域为高应力集中区域时,设置爆破钻孔深度为35m~40m,炸药用量大于30kg,当工作面长小于450m时,设置大直径钻孔深度为25m~30m,炸药用量大于35kg。

12、在一些实施例中,当工作面面长为大于等于450m时,应力集中区域为高应力集中区域时,设置炸药在爆破钻孔内长度为12m~15m。

13、在一些实施例中,大直径钻孔的孔径为76mm~80mm。

14、在一些实施例中,对高应力集中区域爆破后,对爆破前应力集中区域对应的采空区部分进行充填处理。

15、在一些实施例中,监测爆破后巷道的高度和宽度,对爆破地点前后20m瓦斯浓度进行监测,撤除警戒后对爆破孔钻孔进行封孔。



技术特征:

1.一种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巷道内布置拾震器和应力计,拾震器之间的间距为20~30m,应力计之间的间距为20~30m,对巷道周围的岩层进行应力监测和震动监测,对煤层对应地面区域进行监测,确定应力集中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预设的应力监测范围将应力集中区域判定为低应力集中区域或高应力集中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其特征在于,爆破钻孔的延伸方向与大直径钻孔的延伸方向之间具有预设夹角a,a满足0°≤a≤60°,炸药布置在爆破钻孔远离巷道的一端。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其特征在于,大直径钻孔的孔径为76mm~80mm。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其特征在于,对高应力集中区域爆破后,对爆破前应力集中区域对应的采空区部分进行充填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其特征在于,监测爆破后巷道的高度和宽度,对爆破地点前后20m瓦斯浓度进行监测,撤除警戒后对爆破孔钻孔进行封孔。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井下巷道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冲击煤层卸压方法,所述冲击煤层卸压方法包括:确定应力集中区域,对巷道内对应应力集中区域的巷道部分进行大直径钻孔卸压,对巷道内对应应力集中区域的巷道部分进爆破钻孔。本发明的冲击煤层卸压方法,通过大直径钻孔和爆破钻孔相结合,可以对应力集中区域进行卸压,提高卸压的效果。

技术研发人员:朱金平,田文辉,宋博,高旭亮,张煜梵,胡米军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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