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风机构及塔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77108发布日期:2019-08-31 02:05阅读:596来源:国知局
出风机构及塔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调节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出风机构及塔扇。



背景技术:

塔扇,又称“大厦扇”,源于其形态纤细而挺拔,酷似一座大厦,因此叫大厦扇,以区别于传统转页扇。由于送风柔和,风频率较高,没有头晕感,因此非常适用于老人、幼儿、医院病房等需要看护的人群使用。塔扇主要用于与空调配合使用,增强对流而增加凉感,实现很好的节能效果。

塔扇的工作原理是通过风轮的转动,把风通过贯流风机“甩”出,形成气流——通过风轮转动后造成风压产生离心式风力,最后经过内部导风壁将风力传送出去。由于贯流风轮一般为圆筒状,因此,使用塔扇获得的是立体状的气流墙,或称之为“风幕”,该风幕垂直于地面,左右摇摆吹送。另外,贯流风轮具有很多的风叶,因此,送风均匀柔和,非常接近于自然风。

塔扇具有体积小、省空间、风轮贯流、送风柔和、栅格小和避免误伤小孩等优点,但现有传动的塔扇中出风口固定,出风模式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塔扇出风模式单一的问题,提供一种出风模式多样化的出风机构。

一种出风机构,包括:

外壳,所述外壳上开设有相互连通的进风口和出风口;以及

蜗舌,相对所述外壳可移动设置;

其中,所述出风口位于所述蜗舌的移动路径上,所述蜗舌移动时遮挡所述出风口的不同区域,且形成不同的有效出风面积。

上述出风机构设于塔扇上,且蜗舌移动时遮挡出风口的不同区域,形成不同的有效出风面积。在出风流量恒定的情况下,有效出风面积越小,送风速度越快,送风距离越远。相反地,有效出风面积越大,送风速度越慢,送风距离越短。通过移动蜗舌调节出风口被遮挡区域的大小,形成不同的有效出风面积,进而调节出风速度及出风距离,形成不同的出风模式,使出风模式多样化。如此,根据需求自由调节出风模式,提升用户体验。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与所述蜗舌连接,且带动所述蜗舌相对所述外壳移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驱动组件设于所述外壳内,所述蜗舌设于所述外壳内壁上,且所述蜗舌在所述驱动组件的驱动下,沿所述外壳内壁的周向转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驱动组件包括主动件和从动件,所述从动件连接于所述主动件与所述蜗舌之间,且在所述主动件的驱动下带动所述蜗舌移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动件与所述从动件之间通过齿牙啮合传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蜗舌及所述从动件沿所述外壳的轴向延伸,且所述从动件嵌设于所述蜗舌上;所述从动件沿所述外壳轴向的一端与所述主动件配合,所述蜗舌及所述从动件在所述主动件的驱动下,沿所述外壳的周向转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壳的内壁上设置有导轨,所述蜗舌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导轨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从动件嵌设于所述蜗舌面向所述外壳的一面,所述从动件和所述蜗舌均可滑动地套设于所述导轨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轨包括沿所述外壳周向延伸的第一凸边和第二凸边,所述第一凸边和所述第二凸边沿所述导轨的轴向间隔分布,所述蜗舌和所述从动件可滑动地套设于所述第一凸边和所述第二凸边外。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出风机构还包括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与所述蜗舌或所述从动件面向所述外壳的一面连接,且所述连接件可滑动地卡设于所述第一凸边与所述第二凸边之间。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塔扇,包括风机和上述出风机构,所述风机设于所述外壳内,并带动空气由所述进风口流向所述出风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出风机构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出风机构中驱动组件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所示驱动组件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所示出风机构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出风机构100,用于塔扇上,可调节塔扇的出风模式。

出风机构100包括外壳10,外壳10上开设有相互连通的进风口11和出风口13,且外壳10内用于安装风机20,通过风机20带动空气由进风口11流向出风口13,进行送风。具体地,进风口11和出风口13呈栅格状,将风机20有效隔离,避免风机20误伤人体。并且,风机20为贯流风机,具有较多的叶片,送风柔和。同时,贯流风机呈圆柱形,外壳10套设于贯流风机外,形状也为圆柱形,与贯流风机的形状匹配。

进一步地,外壳10包括蜗壳12和前壳14,蜗壳12上开设有出风口13,前壳14上开设有进风口11,蜗壳12和前壳14对接形成圆柱形的外壳10。并且,进风口11栅格的开口沿外壳10周向延伸,出风口13栅格的开口沿外壳10 轴向延伸,竖直送风,形成垂直地面的风墙。

出风机构100还包括蜗舌30,蜗舌30相对外壳10可移动设置,且外壳10 上的出风口13位于蜗舌30的移动路径上。蜗舌30移动时遮挡出风口13的不同区域,且形成不同的有效出风面积。在出风流量恒定的情况下,有效出风面积越小,送风速度越快,送风距离越远。相反地,有效出风面积越大,送风速度越慢,送风距离越短。通过移动蜗舌30调节出风口13被遮挡区域的大小,形成不同的有效出风面积,进而调节出风速度及出风距离,形成不同的出风模式,使出风模式多样化。如此,根据需求自由调节出风模式,提升用户体验。

如图2-3所示,进一步地,出风机构100包括驱动组件50,驱动组件50与蜗舌30连接,且带动蜗舌30相对外壳10移动,通过控制驱动组件50便可控制蜗舌30的移动情况,实现出风模式的自动化调节。可以理解地,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也可以不设置驱动组件50,手动调节蜗舌30的位置,进而形成不同的出风模式。

具体地,驱动组件50设于外壳10内,蜗舌30设于外壳10的内壁上,且蜗舌30在驱动组件50的驱动下,沿外壳10内壁的周向转动。通过外壳10收容驱动组件50,并且蜗舌30位于外壳10内壁上,通过外壳10进行保护,不易损坏。同时,蜗舌30沿外壳10周向转动,即蜗舌30沿圆柱形外壳10的侧壁转动,调节灵活方便。

驱动组件50包括主动件52及从动件54,从动件54连接于主动件52与蜗舌30之间,且在主动件52的驱动下带动蜗舌30移动。也就是说,通过主动件 52和从动件54的配合,带动蜗舌30移动。具体地,主动件52和从动件54之间通过齿牙啮合传动,结构简单,且传动可靠。可选地,主动件52为齿轮,从动件54上设有一排齿牙,该一排齿牙与齿轮配合且沿外壳10的周向延伸,以在齿轮转动时,带动从动件54沿外壳10的周向转动,进而带动蜗舌30沿外壳 10的周向转动。

具体地,蜗舌30及从动件54沿外壳10的轴向延伸,且从动件54嵌设于蜗舌30上(如图1所示),以通过从动件54的移动带动蜗舌30移动。并且,从动件54沿外壳10轴向的一端与主动件52配合,蜗舌30及从动件54在主动件52的驱动下沿外壳10的周向转动。即,主动件52位于外壳10轴向的一端 (顶端或底端),与沿外壳10轴向延伸的从动件54配合,节省安装空间。

如图4所示,进一步地,外壳10的内壁上设置有导轨60,蜗舌30可滑动地设置于导轨60上,通过导轨60引导蜗舌30滑动,提高蜗舌30滑动的可靠性。具体地,导轨60沿外壳10的周向延伸,通过导轨60引导蜗舌30沿外壳 10的周向转动。

更进一步地,从动件54嵌设于蜗舌30面向外壳10的一面,从动件54和蜗舌30均可滑动地套设于导轨60上。从动件54及蜗舌30均与导轨60配合,通过导轨60限定从动件54及蜗舌30的移动,提高从动件54及蜗舌30两者移动的可靠性。

具体地,导轨60包括沿外壳10周向延伸的第一凸边61和第二凸边63,第一凸边61和第二凸边63沿导轨60的轴向间隔分布,蜗舌30和从动件54可滑动地套设于第一凸边61和第二凸边63外。导轨60的第一凸边61和第二凸边 63与蜗舌30和从动件54配合,增大导轨60与蜗舌30及从动件54接触的滑动面,保证滑动的可靠性。

进一步地,出风机构100还包括连接件70,连接件70与蜗舌30或从动件 54面向外壳10的一面连接,且连接件70可滑动地卡设于第一凸边61和第二凸边63之间,使连接件70可靠地设置于导轨60上,进而使与连接件70连接的蜗舌30及从动件54可靠地设置于导轨60上。具体地,连接件70包括多个,多个连接件70分别与蜗舌30与从动件54连接,从多个点将从动件54和蜗舌 30可靠地设置于导轨60上,避免从动件54和蜗舌30在滑动过程中从导轨60 上脱落。

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还提供一种塔扇,包括风机20及上述出风机构100,风机20设于外壳10内,并带动空气由进风口11流向出风口13,实现送风。具体地,风机20为贯流风机,送风柔和。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