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增强复合给水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668581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钢丝增强复合给水管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钢丝增强复合给水管,包括内层、增强层和保护层,内层由聚乙烯材料制成,增强层由钢丝网层与热熔胶层构成,保护层由聚乙烯制成,钢丝网层与内层和保护层之间分别设有热熔胶层。钢丝网层由两层或三层钢丝网构成,各层钢丝网之间设有热熔胶层,由外向内的钢丝网层网孔大小逐层减小。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增强层由网孔大小以及钢丝直径不同的钢丝网组成,各层钢丝网之间设有热熔胶,不仅强度较高,加工难度较小,而且制造成本较低。聚乙烯复合给水管端面的内边角采用倒角或圆弧角结构,在热熔焊接过程中,不会在管壁内腔形成毛边,从而不会阻碍液体的正常流动。
【专利说明】钢丝增强复合给水管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聚乙烯给水管,尤其是一种采用钢丝网增强的聚乙烯复合给水管。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给水管包括聚乙烯管或称PE管,一般有单独采用PE材料制成的给水管,也有采用PE材料和钢丝或钢带制成的复合给水管。单独PE材料给水管相对复合给水管通常管壁较厚,不仅使用的PE材料较多,而且耐压能力较低,往往只能用作低压水管。目前,现有钢丝或钢带PE复合管通常采用钢丝或钢带与PE材料复合制成。中国专利CN201764135U公开了一种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复合管材,包括内壁、金属层、外壁,金属层由钢带层和钢丝层组成。上述专利工艺较为复杂,加工设备以及加工难度较大,制造成本较高。
[0003]现有聚乙烯管或PE复合给水管的端面一般都是平面结构,管端面的内边角和外边角都是直角结构,在热熔焊接施工过程中,由于两段管碰接产生的压力,会使热熔后的PE材料挤向接缝的两边,并在管壁内腔形成毛边,从而影响液体的正常流动。
实用新型内容
[0004]针对以上现有聚乙烯管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的钢丝增强复合给水管。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0006]钢丝增强复合给水管,包括内层、增强层和保护层,所述内层由聚乙烯材料制成,所述增强层由钢丝网层与热熔胶层构成,所述保护层由聚乙烯材料制成,所述钢丝网层与内层和保护层之间分别设有热熔胶层。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钢丝网层由一层、两层或三层钢丝网构成,所述各层钢丝网之间设有热熔胶层。
[000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由外向内的钢丝网层的网孔大小逐层减小,所述热熔胶是聚乙烯热熔胶。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增强层由网孔大小以及钢丝直径不同的钢丝网组成,各层钢丝网之间设有热熔胶,不仅强度较高,加工设备的占地面积相对较小,加工难度较小,而且制造成本较低。聚乙烯复合给水管端面的内边角采用倒角或圆弧角结构,在热熔焊接过程中,不会在管壁内腔形成毛边,从而不会阻碍液体的正常流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1]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中:1、内层,2、增强层,3、保护层,4、热熔胶层。【具体实施方式】
[0013]如图1所示,钢丝增强复合给水管,包括内层1、增强层2和保护层3,所述内层I由聚乙烯材料制成,增强层2由钢丝网层与热熔胶层4构成,保护层3由聚乙烯材料制成,所述钢丝网层与内层I和保护层3之间分别设有热熔胶层4。
[0014]本实施例中,所述钢丝网层由一层、两层或三层钢丝网构成,各层钢丝网之间设有热熔胶层4,所述由外向内的钢丝网层的网孔大小逐层减小,所述热熔胶是聚乙烯热熔胶,所述构成钢丝网的钢丝是弹簧钢丝,弹簧钢丝的直径是1.0至5毫米,弹簧钢丝的表面包裹有聚乙烯热熔胶。所述给水管端面的内边角设为倒角或圆弧角结构。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是增强层2采用两层或三层钢丝网构成,每层钢丝网的网孔大小以及钢丝直径各不相同,能够在保证给水管具有较高强度的基础上,减少内层I以及保护层3所用的材料,从而进一步减小管壁的厚度,降低制造成本。
【权利要求】
1.一种钢丝增强复合给水管,包括内层、增强层和保护层,其特征是:所述内层由聚乙烯材料制成,所述增强层由钢丝网层与热熔胶层构成,所述保护层由聚乙烯材料制成,所述钢丝网层与内层和保护层之间分别设有热熔胶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丝增强复合给水管,其特征是:所述钢丝网层由一层、两层或三层钢丝网构成,所述各层钢丝网之间设有热熔胶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钢丝增强复合给水管,其特征是:所述由外向内的钢丝网层的网孔大小逐层减小,所述热熔胶是聚乙烯热熔胶。
【文档编号】F16L9/147GK203453650SQ201320409836
【公开日】2014年2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7月10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10日
【发明者】周忠明 申请人:周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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