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稳定锻造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46097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稳定锻造件。



背景技术:

为了适应大型化、批量化生产的发展趋势,各种器械的应用越来越频繁,器械运行带来快速生产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其中器械连接不稳导致生产中断、人员受伤等问题时有发生,为了避免此类事件,构建良好、健康的生产环境,需要对构成器械的锻造件的稳定性进行进一步研究。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稳定锻造件,其结构较为简单,制造起来比较方便,且安装牢固度高,连接稳定性好,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进一步的限位,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值得推广。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具体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稳定锻造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本体,所述本体上设有一贯穿本体的穿孔,所述本体的上部设有两个凸耳,所述凸耳对称分布于穿孔的两侧,两个凸耳间通过连接块相连接,所述凸耳上设有沿着凸耳宽度方向逐渐缩小孔径的锥形孔,所述本体的两侧分布有中部设有插槽的圆台形的辅助块,所述辅助块上设有垂直于辅助块的限位柱,所述限位柱可拆卸的与辅助块相连接。

前述的一种稳定锻造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块上设有插孔,所述插孔内设有内螺纹,所述限位柱上设有适配于内螺纹的外螺纹。

前述的一种稳定锻造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孔设置于本体的中部。

前述的一种稳定锻造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耳与连接块一体成型。

前述的一种稳定锻造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为方形体。

前述的一种稳定锻造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由钢铁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稳定锻造件,在本体上设置有穿孔,该穿孔既可作为与相邻部件的连接件使用,亦可起到减重槽有效减轻该锻造件的重量的作用,对于大量搬运的减重效果较好,在本体的上方设置了两个对称分布的凸耳,通过连接块连接两个凸耳,彼此增强牢固度,再利用凸耳上的锥形孔与相邻部件进行连接,以及利用锥形孔孔径逐渐缩小的特性,使得连接的稳定性较好,更为牢靠,同时本体两侧的辅助块以及辅助块上的插槽增加了该锻造件的连接能力,使得侧面亦能与相邻部件进行连接,连接性能更强,而辅助块上可拆卸的限位柱则根据需要选择是否使用,需要进一步的定位限位时则利用内外螺纹相搭配进行限位柱的固定,不需使用时拆卸下来即可,方便快速,十分便利。该稳定锻造件结构较为简单,制造起来比较方便,且安装牢固度高,连接稳定性好,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进一步的限位,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稳定锻造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含义如下:

1:本体;2:穿孔;3:凸耳;4:连接块;5:锥形孔;6:辅助块;7:插槽;8:限位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所示,一种稳定锻造件,包括本体1,所述本体1优选为方形体,这样的结构较为稳定且本身易于制造,且本体1由钢铁材料制成,成本低,质量好,所述本体1上设有一贯穿本体1的穿孔2,所述穿孔2优选设置于本体1的中部,所述本体1的上部设有两个凸耳3,所述凸耳3对称分布于穿孔2的两侧,两个凸耳3间通过连接块4相连接,所述凸耳3与连接块4一体成型,所述凸耳3上设有沿着凸耳3宽度方向逐渐缩小孔径的锥形孔5,所述本体1的两侧分布有中部设有插槽7的圆台形的辅助块6,所述辅助块6上设有垂直于辅助块6的限位柱8,所述限位柱8可拆卸的与辅助块6相连接。

进一步,所述辅助块6上设有插孔,所述插孔内设有内螺纹,所述限位柱8上设有适配于内螺纹的外螺纹,通过内、外螺纹的配合,实现辅助块6、限位柱8的可拆卸连接。

该种稳定锻造件,在本体上设置有穿孔,该穿孔既可作为与相邻部件的连接件使用,亦可起到减重槽有效减轻该锻造件的重量的作用,对于大量搬运的减重效果较好,在本体的上方设置了两个对称分布的凸耳,通过连接块连接两个凸耳,彼此增强牢固度,再利用凸耳上的锥形孔与相邻部件进行连接,以及利用锥形孔孔径逐渐缩小的特性,使得连接的稳定性较好,更为牢靠,同时本体两侧的辅助块以及辅助块上的插槽增加了该锻造件的连接能力,使得侧面亦能与相邻部件进行连接,连接性能更强,而辅助块上可拆卸的限位柱则根据需要选择是否使用,需要进一步的定位限位时则利用内外螺纹相搭配进行限位柱的固定,不需使用时拆卸下来即可,方便快速,十分便利。该稳定锻造件结构较为简单,制造起来比较方便,且安装牢固度高,连接稳定性好,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进一步的限位,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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