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机械配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挤压紧定套装置。
背景技术:
机械传动中经常使用长轴实现传动,长轴外套装有传送轮或者轴承等部件,通常传送轮或者轴承的一端通过轴肩限位,另一端使用卡簧进行轴向限位,由于卡簧安装于长轴的环形槽中,受环形槽的位置限制,由于加工制造误差,无法按照要求抵靠于传送轮或者轴承的端面,易造成传送轮或者轴承的轴向窜动,传送轮或者轴承易磨损,影响传动效率,缩短传送轮或者轴承的使用寿命。紧定套用于将圆锥孔调心轴承(调心球轴承、调心滚子轴承)固定在无轴肩轴上,结构简单,工作可靠,轴承调换方便、广泛使用于纺织、轻工、造纸、冶金、皮带运输及输送设备等行业。
现有的装置,为了紧定套的稳固,均是采用机械式的安装方法,安装的时候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均是很难拆卸,并且不能进行再次使用,安装时需要使用工具对其进行敲打,因此,容易导致紧定套破损,大大影响其精度,并且,在传动轴工作的过程中,很难对其进行润滑,从而在对其润滑时,需要将其拆卸下来,润滑后在进行组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挤压紧定套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挤压紧定套装置,包括紧定套本体和锁紧套,所述紧定套本体的内部开设有安装槽,所述紧定套本体外侧面的一端设有外螺纹,所述紧定套本体侧面的一端开设有第一导液孔,所述紧定套本体的侧壁内开设有布液管,所述布液管以紧定套本体横向中心线对称分布,所述紧定套本体外侧面的另一端设有双向螺纹,所述紧定套本体开设的安装槽内安装有传动轴,所述锁紧套通过紧定套本体一端的外螺纹与紧定套本体螺纹连接,所述锁紧套上开设有相对称的第二导液孔。
优选的,所述紧定套本体通过双向螺纹与轴承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导液孔位于外螺纹上,且第一导液孔以紧定套本体横向中心线对称分布,所述第一导液孔与第二导液孔相匹配。
优选的,所述布液管与安装槽之间通过出液孔连通。
优选的,所述第二导液孔设计为漏斗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此挤压紧定套装置结构简单:
1、通过在紧定套本体的一端设置有双向螺纹,使得紧定套本体与轴承之间的安装快捷,省时省力,并且便于拆卸,避免了机械的敲打导致对紧定套的损坏,保证了紧定套的精度;
2、通过在锁紧套以及紧定套本体一端开设的导液孔,能够在不进行拆卸的过程中,对传动轴进行润滑,操作简单便捷,并且保证了遮挡部分的全部润滑,使得传动轴的使用年限得到保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2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紧定套本体;2-第一导液孔;3-布液管;4-出液孔;5-安装槽;6-外螺纹;7-双向螺纹;8-锁紧套;9-第二导液孔;10-轴承;11-传动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挤压紧定套装置,包括紧定套本体1和锁紧套8,所述紧定套本体1的内部开设有安装槽5,所述紧定套本体1外侧面的一端设有外螺纹6,所述紧定套本体1侧面的一端开设有第一导液孔2,所述紧定套本体1的侧壁内开设有布液管3,所述布液管3以紧定套本体1横向中心线对称分布,所述紧定套本体1外侧面的另一端设有双向螺纹7,所述紧定套本体1开设的安装槽5内安装有传动轴11,所述锁紧套8通过紧定套本体1一端的外螺纹6与紧定套本体1螺纹连接,所述锁紧套8上开设有相对称的第二导液孔9。
所述紧定套本体1通过双向螺纹7与轴承10螺纹连接,保证装置在运行过程中稳定性的同时,便于快速对其安装,所述第一导液孔2位于外螺纹6上,且第一导液孔2以紧定套本体1横向中心线对称分布,所述第一导液孔2与第二导液孔9相匹配,所述布液管3与安装槽5之间通过出液孔4连通,便于润滑油的流入,对传动轴11进行润滑,所述第二导液孔9设计为漏斗状,便于润滑油的流入。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锁紧套8与紧定套本体1一端的外螺纹6进行螺纹连接,在利用紧定套本体1的另一端的双向螺纹7与轴承10进行螺纹连接,在保证装置稳定性的同时,利用双向螺纹7,不仅避免了机械式的敲打导致紧定套的破损,而且能够快速的进行安装和拆卸,当装置长时间的运行之后,需要对其进行润滑,则利用装置停歇的间隙,利用第一导液孔2和第二导液孔9之间的衔接,使得润滑油流入布液管3,从而使其利用出液孔4流入安装槽5,从而能够对传动轴11进行润滑。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