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锁定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08544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锁定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开箱机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对齿轮旋转、齿条运行或其它具有锁定缺口的机械部件进行锁定的锁定机构。



背景技术:

现有的机械设备领域中,齿轮、齿条的运用十分广泛。如中国专利号201410334213.8,名称为“一种印刷机及其调节方法”的发明授权专利,公开了一种采用齿轮和丝杆相配合进而移动打孔盘的印刷机。但是这样的方式可能会由于齿轮在机器开机运行时移动,而出现安全问题。所以上述专利在打孔盘移动至指定位置后通过锁紧螺钉将其锁紧,虽然解决了安全隐患,但是其锁定方式太过繁琐,而且每移动一次打孔盘就要解锁和锁紧一次,增加了劳动强度,浪费了人力和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锁定机构,其操作简便,能快速锁定与解锁齿轮、齿条或其他具有锁定缺口的部件。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锁定机构,包括支撑座及可转动且可上下移动地设于所述支撑座上的锁定组件,所述的支撑座上贯通开设有限位槽,所述的锁定组件包括手柄、限位块、连接在所述限位块上并向下方延伸的锁杆,以及位于锁杆下端部的与需要锁定的部件上的锁定缺口相配合的锁销。

所述的锁定机构具有锁定状态和解锁状态,当所述的锁定机构位于所述的锁定状态时,所述的限位块插设在所述的限位槽中,所述的锁销插在所述需要锁定的部件上的锁定缺口中,当所述的锁定机构位于所述的解锁状态时,所述的限位块脱离所述的限位槽并卡于所述的支撑座上,所述的锁销脱离所述需要锁定的部件上的锁定缺口以将所述的需要锁定的部件释放。

优选地,所述的限位槽为腰型槽。

更加优选地,所述的限位块呈与所述的限位槽相配合的形状。

优选地,所述的限位块位于所述手柄的下方,当所述的锁定机构位于所述的锁定状态时,所述的手柄卡于所述的支撑座上。

优选地,所述的锁定机构还包括至少一个限位板,所述的限位板上开设有供所述锁杆穿过的限位孔,所述的锁杆可活动地穿过所述的限位孔。

优选地,所述的限位板位于所述的支撑座与所述的锁销之间。

优选地,所述的需要锁定的部件为齿轮、齿条或具有锁定缺口的部件。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锁定机构操作简便,能快速锁定齿轮、齿条或其他具有锁定缺口的部件,可应用于开箱机中。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锁定机构锁定时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锁定机构解锁时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锁定机构解锁时的左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锁定机构的俯视图;

附图中:支撑座-1,限位槽-2,手柄-3,限位块-4,锁杆-5,锁销-6,限位板-7,限位孔-701,螺栓螺母组件-8,墙板-9,齿轮-1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请参阅图1至4,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锁定机构,包括通过螺栓螺母组件8安装在墙板9上的支撑座1及可转动且可上下移动地设于支撑座1上的锁定组件,支撑座1上贯通开设有限位槽2。锁定组件包括手柄3、限位块4、连接在限位块4上并向下方延伸的锁杆5,以及位于锁杆5下端部的与需要锁定的部件上的锁定缺口相配合的锁销6,本实用新型优选锁销6的下端部为扁平状。所述的需要锁定的部件为齿轮、齿条或其他具有锁定缺口的部件,本实用新型优选锁定部件为齿轮10。

本实用新型的锁定机构具有锁定状态和解锁状态,当锁定机构位于锁定状态时,限位块4插设在限位槽2中,锁销6插在齿轮10上的缺口中,当锁定机构位于解锁状态时,限位块4脱离限位槽2并卡于支撑座1上,锁销6脱离齿轮10上的缺口以将齿轮10释放。

本实用新型优选限位槽2为腰型槽,限位块4呈与限位槽2相配合的形状。限位块4位于手柄3的下方,当锁定机构位于锁定状态时,手柄3卡于支撑座1上。

锁定机构还包括至少一个限位板7,本实施例优选安装一个限位板7。限位板7上开设有供锁杆5穿过的限位孔701,锁杆5可活动地穿过限位孔701。限位板7通过螺栓螺母组件8安装在墙板9上并位于支撑座1与锁销6之间。

在机器运行时,当齿轮10需要转动时,将锁定机构由锁定状态变为解锁状态。先将手柄3往上提,当限位块4完全脱离限位槽2后,旋转手柄3,限位块4与限位槽2形成一定的角度,限位块4卡于支撑座1上,同时在锁杆5的带动下锁销6也会向上运动并旋转,最终脱离齿轮10上的缺口,以将齿轮10释放,齿轮10可自由转动。

当齿轮10需要锁定时,将锁定机构由解锁状态变为锁定状态。先旋转手柄3,当限位块4与限位槽2满足一定角度时,限位块4落入到限位槽2中,手柄3卡于支撑座1上,同时在锁杆5的带动下锁销6也会向下运动并旋转,最终卡入齿轮10上的缺口,以将齿轮10锁定。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